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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先后在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辽宁、吉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等10省(市)开展了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面开展分离移交工作积累了经验。
2014年5月9日10日,国务院国资委在重庆市召开驻重庆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供水、供电、供暖(在非供暖地区,指供天然气)和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分离移交工作。
2016年6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今后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将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截至2017年底,“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移交协议的达到80%。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已经按“先改造后移交”执行的,要加快维修改造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移交管理服务职能,并尽可能完成资产划转。实行“先移交后改造”的,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管理服务职能移交和资产划转,并按进度要求实施维修改造。
2018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全国国企“三供一业”和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总体进度达到90%左右,消防机构分类处理全面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厂办大集体改革有序推进。2020年前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意见》明确,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额承担。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专家认为,《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是对于上一次国企改革中去除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不彻底的一次“补课”。上一次国有企业脱困、改革时,主辅分离、去除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就是重要方面,但随着2003年以后国有企业经营形式逐渐好转,不少地方就搁置了对于国企办社会职能的改革,尽管2004年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提出推进城镇供热体制的市场化改革,但显然,许多国有企业的“三供一业”剥离问题仍然没有完成。所以,就现阶段来看,国有企业确实需要把过去落下的“功课”补一补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2016年开始,在全国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分离移交工作执行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保证分离移交后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
二、主要任务
(三)明确责任主体。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企业,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四)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五)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05〕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六)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账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七)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标准接收安置,按照有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要做好相关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八)探索移交途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可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当地政府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也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三、保障措施
(九)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
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50%,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及移交企业的主管企业承担比例不低于30%,其余部分由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额承担。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要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申请、预拨和清算,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确解决办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四、组织领导
(十)发挥地方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创造便利工作环境。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协调推动本地区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工作。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完善工作办法,协调落实接收单位,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做好分离移交工作。
(十一)落实企业责任。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进所属企业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分离移交工作。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合理确定维修改造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维修改造费用,坚决纠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不合理规定和做法,有关维修改造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和安全。央企“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不突破当地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维修改造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财政对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分项目户均改造费用补助标准和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水平。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符合要求可以作为接收主体的其他央企,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落实“先移交后改造”。地方国资、财政等部门将积极督促指导接收单位认真落实“先移交后改造”,协调相关方面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及时办理规划路由批复及各类相关手续,创造便利条件。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国有企业减轻负担、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也有利于整合资源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环境。
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施工方案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 (邮政各县)“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榆林市分公司职工家属区维修改造新增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 审核: 审批: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 9月 陕西建工第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各县小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 1 一、工程简介 ...................................................... 1 二、项目规模 ...................................................... 1 三、 改造范围 ............................................
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施工改造配合作用的探讨
自2016年国家企业职工家属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以来,到2018年底,已经大概完成整体分离和移交工作。专业公司采用社会化管理模式,实现分户籍设表以及按户籍收费的管理模式。包括对"三供一业"现有设备和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必要的维护和整修。自2019年以来,国有企业不再向员工家属支付"三供一业"的相关费用。政策指导结合自我维持业务发展,全面推进专业业务,提高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规定,国企不得在福利范围外对家属区进行"三供一业"补贴,彻底减轻国企的负担,实现国企在社会发展中轻装上阵,实现市场公平竞争。并确保实施地方政府颁布的适当标准和政策的时效性,保证分离移交工作完成后的施工设施和设备符合标准要求且保持正常运行,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
12月20日,霍州煤电与霍州市政府召开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接工作会。霍州煤电、霍州市、及专业公司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霍州煤电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霍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对分离移交前期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霍州市住建局对下一步接收工作进行了安排。
霍州煤电表示,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的各项要求,把分离移交工作提升到政治任务的高度,加强与接收单位的沟通对接,对照时间节点,积极协调、稳步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坚持“应交则交、能交则交、不交必改”、“人随资产走”等原则,做到政府、企业、投资方、职工“四个满意”。
霍州市政府指出,霍州煤电“三供一业”移交工作是关系十万霍煤职工家属的大事,也是霍州市的大事。霍州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讲担当、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与霍州煤电强化对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分离移交工作,切实维护好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文/图 刘 杰)
本期编辑:梁丽娜 责任编辑:郝晓萍
通 知
东电生活区各住户:
“三供一业”供气割接收尾工作正在各小区紧密实施,目前已完成一、三生活区及铁西区等6000余户割接工作,为保证春节期间生活区天然气安全运行,大家渡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敬请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一、已完成天然气割接的小区,老旧天然气地下管网及调压箱等供气设施仍在使用中,禁止任何人员操作或损坏老旧天然气管线或设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待生活区内天然气全面改造完成后,由施工单位统一割封后拆除。
二、目前生活区707户住户已完成天然气割接,因相关手续、程序未完成等原因暂未通气,申请通气需要市天然气公司、东电天然气移交改造项目部、施工单位三方共同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能通气,请住户在2018年2月5日之前到东电天然气移交改造项目部(大学生公寓B栋106号)预约办理。联系电话: 0838-6152109,0838-6152711。
春节前施工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
春节期间为保证供气系统安全运行,市天然气公司不再受理新用户通气业务,2018年2月6日-2018年3月5日,住户可在各小区物业登记安装、通气需求。东电天然气移交改造项目部将在2018年3月6日开始组织市天然气公司和施工单位对登记住户进行安装和通气,为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德阳市天然气公司、
东电天然气移交改造项目部、
华润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
三联供装置,同时生产煤气、电力,并供热的联合装置。煤通过干馏炉产出煤气和半焦,半焦再进入锅炉燃烧产生水蒸气,水蒸气通过热电联产,产生电力和供热用的水或汽。是城市公用事业中综合提供能源的系统,有利于能源的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