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先后在黑龙江、河南、湖南、重庆、辽宁、吉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等10省(市)开展了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面开展分离移交工作积累了经验。
2014年5月9日10日,国务院国资委在重庆市召开驻重庆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供水、供电、供暖(在非供暖地区,指供天然气)和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分离移交工作。
2016年6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今后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将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截至2017年底,“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移交协议的达到80%。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已经按“先改造后移交”执行的,要加快维修改造工作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移交管理服务职能,并尽可能完成资产划转。实行“先移交后改造”的,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管理服务职能移交和资产划转,并按进度要求实施维修改造。
2018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全国国企“三供一业”和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总体进度达到90%左右,消防机构分类处理全面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厂办大集体改革有序推进。2020年前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