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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说明 24/25
WGK Germany 1
RTECS WG2920000
F 10-23
海关编码 34021300
密封保存
斯盘 20 性质、用途与生产工艺 |
鉴别试验 溶解性 可分散于热水和冷水中(OT-42)。 |
含量分析 准确称取试样约25g,放人一500ml圆底烧瓶,加乙醇250ml和氢氧化钾7.5g,混合。装上冷凝器,加热回流1~2h。移人一800ml烧杯,用100ml热水淋洗烧瓶,将洗得液并入烧杯。于蒸汽浴上加热至乙醇沸腾,不时加水以补足所失醇量,一直蒸发至基本无乙醇可嗅出。用热水调整最终容量约250ml。用50%硫酸液中和该皂化液,并加过量10%,加热并搅拌,至脂肪酸层析出为止。移入一500m1分液漏斗,用热水洗涤3~4次,每次20ml,以洗出多元醇,合并多元醇液。用石油醚分3次萃取该液,每次20ml。分别将石油醚层和脂肪酸层在已称量的蒸发皿中蒸发至干,冷却,称重。 多元醇液用10%氢氧化钾液中和至pH 7,用适当的pH计测定。将该液蒸发至糊状,用热乙醇萃取以分出多元醇。将乙醇萃取液移人一已称重的蒸发皿中在蒸汽浴上蒸发至干,冷却,称重。整个过程应避免过度干燥和加热。 |
毒性 ADI 0~25mg/kg(FAO/WHO,2001)。 |
使用限量 GB 2760-2001(g/kg): 果味型饮料0.5;月饼1.5;植物蛋白饮料2.0;雪糕巧克力层2.2。 |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其他(饮料浑浊剂) | 乳化剂 | 0.05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干酵母 | 乳化剂 | 10.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速溶咖啡 | 乳化剂 | 10.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固体饮料类 | 乳化剂 | 3.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味、茶味及其他味饮料)(仅限果味饮料) | 乳化剂 | 0.5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植物蛋白饮料 | 乳化剂 | 6.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饼干 | 乳化剂 | 3.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果蔬汁(肉)饮料 | 乳化剂 | 3.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月饼 | 乳化剂 | 1.5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糕点 | 乳化剂 | 3.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面包 | 乳化剂 | 3.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乳脂糖果 | 乳化剂 | 3.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 | 乳化剂 | 10.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豆类制品 | 乳化剂 | 1.6(以每千克黄豆的使用量计)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经表面处理的新鲜蔬菜 | 乳化剂 |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 乳化剂 |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冰淇淋类 | 乳化剂 | 3.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 | 乳化剂 | 10.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氢化植物油 | 乳化剂 | 10.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02.01.01.01植物油除外) | 乳化剂 | 15.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稀奶油(又名淡奶油)及其类似品 | 乳化剂 | 10.0 | |
山梨醇酐单月桂酸酯 | 调制乳 | 乳化剂 | 3.0 |
化学性质 琥珀色黏稠液体或米黄至棕黄色蜡状固体,稍带特殊气味。温度高于熔点时溶于甲醇、乙醇、甲苯、乙醚、醋酸乙酯、苯胺、石油醚和四氯化碳等,不溶于冷水,但能分散于热水。HLB值为8.6。大白鼠LD50 10g/kg,Adl 0~25mg/kg(FAO/WHO,1994)。 |
用途 作非离子型食品乳化剂,单独使用或与吐温-60、吐温-65、吐温-80混合使用。我国规定可用于雪糕、巧克力,最大使用量为2.2g/kg;在植物蛋白饮料和果味型饮料中最大使用量分别为2.0g/kg、0.5g/kg;在月饼中最大使用量为1.5g/kg。 |
用途 用作乳化剂、润湿剂 |
用途 用作乳化剂、润滑剂、润湿剂、分散剂、增稠剂等 |
高压锅的使用寿命一般在5——8年,检查使用寿命的方法很简单。将高压锅放在以水平面上(最好是光滑的地上),然后用手将锅柄往任意方向旋转,如果旋转不是很快的话,这样的高压锅还能继续使用。如果能够旋转就证明...
硝酸汞有,汞离子可使含巯基的酶丧失活性,失去功能;还能与酶中的氨基、二巯基、羧基、羟基以及细胞膜内的磷酰基结合,引起相应的损害。 汞中毒有头痛、头晕、乏力、失眠、多梦、口腔炎、发热等全身症状。可有食欲...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
芦山“4·20”震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芦山\"4·20\"地震之后,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频发,新增地质灾害点365处,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建设与灾后重建工作。在分析地质灾害孕灾环境条件的基础上,选取地层岩性、断裂带、坡度、相对高程、年平均降雨量、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土地利用类型等7个因子作为评价指标,建立基于灾害熵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方法,并将该方法应用于芦山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结果表明,芦山县49.89%的区域处于中度和高度危险区,其中高危险区占总面积的29.99%,这些高危险区位于正河、玉溪河、灵关河流域,受地形、人类活动、地震影响,地质灾害破坏性极大,在后期建设与防灾减灾中应当给予高度关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0
********* 工程建设用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 (一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