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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 正科级  
根据《中共上蔡县委、 上蔡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上蔡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上发〔2019〕3号),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 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基本信息

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调研和督查督办,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城市建设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全县城市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贯彻执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质量评价体系;拟定县中心城区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行业审查工作;初步审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建筑市场监管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和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含建筑装修装饰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并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展城市设计、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拟订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实施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县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专项审查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建设科技、墙体材料革新、标准定额、工程造价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重点科技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实施及引进项目创新工作;组织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指导全县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和推广应用;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相关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拟订全县工程建设定额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工程造价管理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村镇建设股。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庄建设和危房改造建设;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迁建、重建工作。

(五)行政审批服务股(招投标管理股)。负责梳理、规范本单位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依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调整权力事项,并结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全面清理本单位权力事项工作;负责对本单位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规范申报材料,建立容缺服务机制,建立依申请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规、政策,指导规范全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招投标资料文书管理,组织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招投标行为;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处理和调解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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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转变

强化城市设计工作,推进城市人文特征和自然生态景观融合,塑造城市特色形象和精神气质,保护城市历史风貌。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简化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创新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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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分工

市政工程新建项目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工程大中修项目由县城市管理局提出项目建设意见,并报县政府批准,经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分别实施项目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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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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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县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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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得荣誉

2021年5月,被河南省委,省政府表彰为“河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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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

(二)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规范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五)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

(六)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指导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拟定县中心城区年度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县中心城区新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八)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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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

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股级职数5名。

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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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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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页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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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3页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上蔡县财政局职责分工

1、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

县委编办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或进人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或进人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

县财政局凭进人通知单或入减编通知单以及相关部门的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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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综合性文件起草、会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信访、公务接待、综合治理、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撰财政志及财政科学理论的研究和宣传。

(二)人事教育股。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三)综合股。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的有关工作,审核批复上述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基金预算);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问效和监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方面的财政支出管理;参与县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项目资金的预算、审核、监督管理、信息反馈、决算;执行基本建设财政管理制度;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四)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清理、整合、规范和统筹使用的意见建议;承担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审核意见;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五)国库股。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审核汇总全县年度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债券转贷、还本付息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党派、群团、政法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和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股。承担教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文化广电和旅游、党校、档案、融媒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八)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总工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审核下达、监督管理和信息反馈;参与拟订全县基本建设投资、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审批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九)农业农村股。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扶贫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老干部、卫生健康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管理股(上蔡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标准;管理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监督检查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查处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股(税政条法股)。负责提供财政系统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本部门承担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本部门并指导“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牵头负责清理审批服务事项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按照授权提出税制改革、关税、进出口税收政策等建议方案;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治税政策;组织拟订本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十三)企业股。承担产业集聚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四)金融贸易股。承担商务、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定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拟定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拟定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有关政策;承担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拟定等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负责管理所监管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对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人薪酬方案和企业工资总额等。

(十五)基层财政管理股。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县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的建议,拟订全县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政府债务管理股(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设,拟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措施和方案,提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支出建议;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承担财政涉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财政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十七)预算绩效管理股。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指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负责对县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乡镇(街道)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乡镇(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八)会计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订实施意见和办法;依法管理会计行业,指导全县会计工作;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九)资产管理股。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县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集中统一处置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本级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罚没收入的法规和政策,对本级罚没资产、物资的变现工作实施审批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承担所监管县属功能类公益类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关工作,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负责规范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职责,对企业资产、财务工作进行监管指导;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指导企业党的建设;承担所监管功能类公益类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人选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牵头实施所监管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方案和国有资本出资企业的组建方案,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股东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承担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的综合考核工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职工福利保障体系;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企业间项目合作,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等履行出资人职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核、评估;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承担国有资本的预决算和资本收益的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对代表出资人持有的国有股权、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指导和监督乡镇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属竞争类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的竞争类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人选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信访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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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财政局职能转变

(一)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级和乡镇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和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乡镇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四)充分发挥财政杠杆撬动作用。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深化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统筹发挥政府采购等政策功能,综合运用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更好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履行职责,明确监管重点,精减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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