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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县财政局内设机构

2022/07/16315 作者:佚名
导读:(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综合性文件起草、会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信访、公务接待、综合治理、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撰财政志及财政科学理论的研究和宣传。 (二)人事教育股。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综合性文件起草、会务、信息、新闻宣传、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信访、公务接待、综合治理、车辆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撰财政志及财政科学理论的研究和宣传。

(二)人事教育股。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计划;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三)综合股。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单位)财政预算的有关工作,审核批复上述部门(单位)的年度预算(基金预算);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问效和监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公用事业方面的财政支出管理;参与县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负责县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与建设项目资金的预算、审核、监督管理、信息反馈、决算;执行基本建设财政管理制度;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

(四)预算股。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提出清理、整合、规范和统筹使用的意见建议;承担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审核意见;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

(五)国库股。组织全县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审核汇总全县年度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政府债券转贷、还本付息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党派、群团、政法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和政法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建议;承担全县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股。承担教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文化广电和旅游、党校、档案、融媒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科技专项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八)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总工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审核下达、监督管理和信息反馈;参与拟订全县基本建设投资、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审批县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九)农业农村股。承担财政支持“三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扶贫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涉农有关政策性补贴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老干部、卫生健康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政府采购管理股(上蔡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和政策,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标准;管理和监督全县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监督检查全县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查处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股(税政条法股)。负责提供财政系统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办理程序的咨询和指导;负责本部门承担的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现场查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本部门并指导“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牵头负责清理审批服务事项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行政审批标准体系。按照授权提出税制改革、关税、进出口税收政策等建议方案;在国家税制改革统一框架下,研究提出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关建议;承担税收政策调查等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治税政策;组织拟订本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十三)企业股。承担产业集聚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四)金融贸易股。承担商务、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拟定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拟定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拟定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管理有关政策;承担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拟定等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负责管理所监管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对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审核所监管金融企业领导人薪酬方案和企业工资总额等。

(十五)基层财政管理股。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县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建立健全乡村政权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提出完善乡镇财政职能的建议,拟订全县乡镇财政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对各项惠农补贴和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发展财政投入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政府债务管理股(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统计监测地方政府债务,开展债务风险分析、评估、预警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债券资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设,拟订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措施和方案,提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预算支出建议;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承担财政涉外经济合作与交流事务;承担财政涉及港澳台的合作与交流事务。

(十七)预算绩效管理股。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和指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提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负责对县本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乡镇(街道)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乡镇(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八)会计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订实施意见和办法;依法管理会计行业,指导全县会计工作;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县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九)资产管理股。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出租、出借和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拟订县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计划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集中统一处置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本级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等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罚没收入的法规和政策,对本级罚没资产、物资的变现工作实施审批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承担所监管县属功能类公益类国有资产出资人相关工作,依法对需要出资人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建议;负责规范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职责,对企业资产、财务工作进行监管指导;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指导企业党的建设;承担所监管功能类公益类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人选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牵头实施所监管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方案和国有资本出资企业的组建方案,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股东代表的工作方案;承担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承担县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经济运行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的综合考核工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职工福利保障体系;监督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财务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和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指导企业间项目合作,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等履行出资人职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核、评估;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承担国有资本的预决算和资本收益的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对代表出资人持有的国有股权、国有资产进行监管;指导和监督乡镇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县属竞争类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的竞争类企业领导人员的推荐人选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信访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信访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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