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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性原则。
针对性原则是指对审计目标进行审查的原则。任何一种审计项目或者任何一次审计都有它所要达到的目标。审计人员应当针对审计目标来确定审计的对象和范围,然后,根据不同的对象和范围采取不同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查。无针对性的审计是盲目审计,就会在工作中迷失方向,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和查证问题以及产生人力物力的浪费。
(2)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也就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是指审计工作必须根据已发生的经济事项和客观事实为依据,否则,就失去了审计工作基础,导致审计结论的失真和处理问题的错误。应当说明已经发生的经济事项和客观事实是有紧密联系的,但也有区别,已发生经济事项则事后审计,建立在审计必须凭财会凭证、报表、帐册等经济资料基础上,这种经济事项必须与审计的内容有联系,客观事实有不少是非发生的经济事项,审计种类中的事前审计,这种审计就是经济事项发生前的审计,如预测审计是根据客观事物对象、性质、审查目标可行性研究的事物内在联系的可靠程度度进行审计。
(3)法制性原则。
法制是审计的准绳和规范。审计是财经的司法监督,必须维护政策、法令的严肃性,促进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因此,审计工作必须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作为判断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的唯一标准,这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必须遵守。但是,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法规又不可能对各种情况、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以法规为依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谨慎地对问题作出恰如其分的处理。
(4)重点性原则。
重点性原则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该选择重要的经济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如被审单位在经济上的重大决策项目、重要的经济活动项目和发生异常情况的经济事项等,对重点经济事项必须认真进行详细审查,否则,可能导致国家的经济损失,这就要求审计人员遵守这个原则,使审计能抓住重点,取得好的审计效果。
(5)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原则是指审计工作所用的数据以及计算分析要准确。如对计划指标与实际指标计算口径、原则和方法必须一致,否则,计划指标与实际指标就失去可比的基础,不能准确评价实际经济效益,必然导致审计结论的错误。
(6)独立性原则。
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目的是为了保证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依照法律正常进行,不受任何干涉和侵犯,确保其审计监督作用。因此,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必须遵守这一重要原则,不受外来任何影响干扰、侵犯,确保完成审计任务。
(7)群众性原则。
由于审计监督的对象,范围十分广泛,要求很高,情况复杂,变化大,单纯靠审计机关的专职审计人员难以完成审计任务,因此,必须依靠群众搞审计。我国审计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国家审计机关的专职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注意取得各方面的协作和支持,依靠群众调查了解情况;特别要注意取得被审单位的财会部门、生产供销部门的广大职工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二是要帮助部门、单位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组织,注意发挥它们的审计监督作用,使之成为国家审计的基础。在我国,正在建立并逐步完善审计监督体系,这个体系是在国家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各省、市、自治区和县政府的审计机关,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的内部审计组织或单位专职审计员,注册的社会审计、会计组织,形成一个具有广泛群众性的审计监督网。
(8)保密性原则。
保密原则是层来约束审计人员的活动,使审计人员必须遵守审计的保密纪律,因为审计资料都是重要的经济情报和财政情报资料。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时,要接触大量的经济情报并涉及到有关领导人员和经办人员的有关情报,如果泄漏这些情报会对工作不利或给国家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故要求审计人员严格遵守这个保密的原则。
审计原则、审计前提与审计标准的关系
审计前提、审计原则与审计标准三者是我国审计准则体系的三个层次。审计前提即审计假定,它是审计人员事先对审计工作有关项目和内容所作的推断及设想。这些合理的推断与设想有的来自惯例,有的来自受审单位的责任制状况,有的来自审计证据的特点,有的来自受审的责任制状况,有的来自例外的特殊事物,它们都必须建立的客观、科学和符合情理的基础之上。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它并不是虚无的臆造,而是科学的推断与设想,是审计事例的科学总结,能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提供条件。
审计前提、审计原则与审计标准之间的关系。审计前提是其他二者的前提条件和必要的补充,但是审计前提中的有关事项对审计人员和审计工作并无特别的约束力;而审计原则是在审计前提条件下,对有关事项作出的具有普遍性的一般规定,是审计工作人员及开展审计工作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绳;审计标准是在审计原则的指导下对有关审计业务作出的具体规定,是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具体的规范。三者层次不同,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我国审计准则体系。2100433B
其一,它是审计者的行为规范而非对他人的约束;
其二,它适用于审计全过程而非对审计某一环节的要求;
其三,它属于原则性的指导理论而非具体的行为规范。
也就是说,包括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在内的一切审计行为,都必须是审计者在自觉遵守并坚持审计原则的过程中进行的。
审计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说,应该是多退少补,该扣就扣,出现错套子目的就直接改成正确的子目,减少的金额就是核减额,如果出现核增,为了不冲抵核减额,可以单独计算核增金额,此金额可以收取施工单位的审计费的,
1、对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的熟悉是工程审计的前提 。进行工程造价审计,首先应仔细研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确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合同依据计价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审就是对一审报告的不同意见和看法。
浅谈工程审计中施工合同的审计签证原则
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审计审签,积极探索合同审签的重点和原则,排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的障碍,切实加强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达到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
浅谈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审计评价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文字鉴定,是军队各级党委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因此,审计评价既是经济责任审计成败的核心和关键,也是被审计单位、各级领导和审计对象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审计部门对此必须慎之又慎。笔者认为,在开展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中除应遵循依法评价原
审计工作原则是指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必须遵守的原则。
审计工作原则:一是依法审计的原则。即审计机关进行应当依照法律的职权和程序审计监督。二是独立审计的原则。即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三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2100433B
不同的被审计事项需要不同的衡量、评价依据,审计人员应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不同的实际需要,选用适当的审计依据进行审计判断,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由于我国政出多门、法制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造成了审计依据不统一、不配套,甚至无据可依,如衡量经济效益高低优劣的标准至今也没有统一的看法,各行其是。这就需要审计人员在选用审计依据时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从实际出发
审计人员应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需要选定适用的依据;选用时一定要根据依据的权威性、层次性、区域性、时效性、相关性的特点及其要求,尽可能选用权威性大的,令人信服的依据;尽可能选用高层次的依据,如选用的低层次依据一定不能与有关高层次依据相抵触;应选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适用的依据;应选用适用于被审计事项发生时有效的依据;应选用与被审计事项有关、有利于做出审计判断、表示审计意见和做出审计决定的审计依据。
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定要选用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如果选用的行政法规与宪法、法律存在矛盾,应以宪法、法律规定为审计依据;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规定相抵触时,应以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审计依据;地方人民政府与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相抵触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以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审计依据;下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规定与上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规定相抵触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以上级人民政府部门规定为审计依据。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没有明确的审计依据时,应当请示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审计机关,或从是否合理、是否正确、是否违背了国家法律、法规,是否损害了国家利益或是否侵犯了被审单位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去判断。
(二)把握实质问题
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错综复杂的,经济情况是瞬息万变的,因为影响经济活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不断变化的。因此,既要历史地看问题,又要辩证地看问题,认真仔细地研究多种问题中哪些是主要问题,哪些是本质问题;多种因素、矛盾中,哪些是主要因素,哪些是主要矛盾,哪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把握问题的实质,才能选用适当的审计依据,并据以做出正确的判断,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做出令人信服的决定。
(三)准确可靠
审计人员所运用的依据必须准确可靠,决不能把道听途说的主观臆测作为判断是非的依据。无论引用什么资料作为依据,均要查看原件、签发单位和签发时间,并判断其适用性;凡引用数据,一定要亲自复核,决不能照搬照抄;凡列举的定额、标准,必须要有原文资料,并核实其有效期和适用的单位;凡引用的单位管理制度,一定要有文字记载,领导的口头指示和某种会议精神,如没有文字依据,均不得作为审计依据;凡引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一定要查到原文原件,做适当的摘录或复印,决不可断章取义,妄加推论。
总之,准确而合理地运用审计依据,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做出审计判断,有利于提出合理的审计意见和做出正确的审计决定,有利于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2100433B
对于流通企业内部审计的评价应遵循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依法评价的原则。
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为依据,对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分析、判断、认定,揭示违规违纪事实,在此基础上提出改进意见。
2、坚持实事求是,审到哪评价到哪的原则。
审计人员在对审计事项的评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依据审计的内容,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判断。对审计幸未涉及的经济事项或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确的不作评价,坚持审计到哪评价到哪,准确认定审计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结论,使审计评价结果符合客观实际,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3、抓住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企业审计涉及到人、财、物各个方面及供、产、销各环节,审计人员没有必要对每个方面、每个环节的经济事项都做出评价。在具体审计评价中应努力突出{互价重点、抓住影响经济事项真实、合法性效益的最主要因素,尤其是主 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评价,力求揭示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4、坚持谨慎态度,提高审计评价质量的原则
审计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中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尽可能地采用“中性词”,同时还需要审计人员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这样能作出准确的评价,以提高审计评价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