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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内容

石家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内容

石家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2015年)

为促进我市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服务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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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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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一、“十二五”时期档案工作的

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市档案工作“十二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紧紧抓住创建国家一级档案馆这一关键,大力实施三大工程(档案馆标准化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馆藏档案数量翻番),提高三个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法制建设水平),强力推动全市档案事业跨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建设全省一流、全国先进档案馆的目标,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石家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国家级标准档案馆

1.建设国家一级档案馆。市档案馆(局)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的要求,建设国家一级档案馆,力争新馆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主体建成,2015年投入使用。2014年底前,力争“四项规定动作”(条件保证、基础业务、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包含的17项指标全面达标。新建档案馆具备档案安全保管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等“五位一体”功能,面积3-4万平方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2015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一级馆申报工作,确保年底前通过国家档案局测评验收。鹿泉市、元氏县“十二五”末争取达到国家一级馆(县级)标准。

2.大力推进县级档案馆标准化建设。元氏、深泽、晋州、栾城、高邑、平山、灵寿、正定、行唐、新乐、井陉、无极、赞皇、藁城、矿区等15个县(市)、区充分利用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资金补助政策,完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新馆建设任务。市内五区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改善馆库条件,全面提升档案馆的保管条件和公共服务能力。“十二五”末,15个建新馆的县(市)、区全部达到国家三级档案馆标准;赵县、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达到国家二级档案馆标准。

(二)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

1.加强收集归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要求,市、县级机关及下属单位全部完成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审工作。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年度档案业务考核为抓手,促进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市直单位年度档案归档合格率达到95%以上,县直单位达到92%以上。

2.大力开展档案工作对标活动。对照《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推动对标活动的深入开展。“十二五”末,全市所有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达到2A以上标准,并有一批单位达到5A、6A标准,成为全市档案工作的榜样。按照《河北省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引导企业开展目标管理认定活动,不断促进企业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3.切实做好国有改制、破产企业的档案处置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档案流向的监管。依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石家庄市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处置办法》,规范破产企业档案接收工作,确保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全部完整入室进馆。

4.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贯彻落实《石家庄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做好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及专项验收工作,保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合格率达到100%。

(三)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1.建立全市档案目录数据总库。市县两级档案馆全部完成馆藏档案机读目录录入工作。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的档案目录数据总库,提供全方位的档案目录信息服务。

2.加大馆藏档案全文扫描力度。市县两级档案馆全部建立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市档案馆及鹿泉、新乐、晋州、正定、元氏、桥东、桥西等县(市)、区完成馆藏档案全文扫描任务70%以上,其它县(市)、区完成馆藏档案全文扫描任务50%以上。

3.建立电子文件中心。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电子文件的管理和移交。市县两级档案馆对本级机关归档电子文件进行统一接收、利用和集中管理。市档案馆建立电子文件归档查询系统平台,实现全市电子文件在线实时上传。

4.建立市电子档案(文件)登记备份中心。对全市具有重要价值的电子档案(文件)和电子业务数据进行登记备份,保障信息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网站建设水平。形成以“石家庄档案信息网”为龙头,各县(市)、区档案网站,市各专业档案网站为支撑的全市档案信息网站群,打造集档案宣传、档案查询、在线业务指导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档案服务平台。

(四)推动档案工作向新农村延伸

1.全面提升乡(镇)、村档案管理水平。所有乡(镇)档案室达到“五有一能”(有库房、有装具、有专(兼)职人员、有规章制度、有微机、能提供利用)标准;每个县(市)、区创建1个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乡(镇),每个乡(镇)创建一个示范村。鹿泉市、新乐市通过国家档案局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县验收。

2.拓展涉农档案范围。开展村村建档工作,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林权改革、社会保障、新民居建设、农村小额贷款、科技、教育、就业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档案收集归档并妥善保管。指导帮助农业经营大户、科技示范户、致富带头人、文化遗产继承人等建立涉农专题档案。

3.深化“村档乡管”工作。开展创建“村档乡管”先进县、乡(镇)活动,适时召开全市经验交流表彰会,进一步完善“村档乡管”工作机制。

4.积极探索农村档案查阅服务新途径。充分利用党员现代化远程教育网、档案信息网,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使广大农村居民能方便地查阅到党和政府的公开文件和所需档案信息。

(五)实现馆藏档案数量翻番

1.加大档案接收工作力度。制定《石家庄市和县(市)、区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把规定范围内的档案全部接收进馆。到“十二五”末,市档案馆馆藏数量翻三番,突破100万卷,达到省会城市先进水平。各县(市)、区也要依法加大接收力度,做到应进必进。

2.推进民生档案资源建设。设立民生档案中心,将食品药品安全、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待业人员、保障房等档案,全部纳入档案接收范畴,实现集中统一管理,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抓好专题档案工作。重点做好劳动模范、著名人物、水利建设、交通发展、工业企业、城市变迁等专题档案的收集入馆工作,改善馆藏结构,丰富馆藏内容。

4.加强重大活动的建档收集工作。完善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重大活动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和及时移交入馆保存。

5.开展历史文化档案抢救保护工作。增加专项资金,加大对散存在社会上的、反映我市历史变革珍贵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全面推进石家庄名人、石家庄名村镇、石家庄之最、石家庄方言、石家庄老照片、石家庄文化遗产档案征集工作,鼓励个人和社会组织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把具有石家庄特色的本土文化完整、准确地记录下来,传承下去。

(六)做好面向大众的档案服务工作

1.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工作。设立专门场所、专线公开电话,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查阅工作。购置必需的信息化设备,改善接待条件,为群众提供方便舒适的阅览环境。

2.做好馆藏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应开放档案的鉴定工作,及时向社会开放。扩大查阅场所面积,增加信息化设施,满足群众查阅需求。优先做好民生档案的整理编目、微机扫描,充分发挥民生档案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确保档案信息安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网络自主查询。到“十二五”末,档案利用的人数增加到年10万人次以上。

3.挖掘档案文化。利用馆藏档案每年编辑出版一部历史文化书籍,拍摄一部爱国主义教育专题片,举办一期少年儿童档案主题实践活动。把9月5日《档案法》颁布纪念日确定为向市民开放的档案馆日,普及档案知识和档案文化。

4.举办档案展览。围绕“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这一主题和城市历史变迁,每年组织举办一次大型展览活动,让广大群众更直观地感受石家庄的发展成果和历史变迁,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七)建设档案安全保管体系

1.确保档案实体的安全。按照《河北省档案局关于切实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制度,实行档案安全问责制。市县两级档案馆按照档案安全“七防”要求,配齐配全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设备,制定档案安全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定期开展全市档案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做好重点档案的抢救保护工作,设立珍贵档案特藏室,重点档案修复率达到100%,并建立异地备份制度。

2.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涉密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审查上网档案信息。加强对档案数字化全程的监管,建立电子档案备份制度和数据迁移制度,确保涉密档案信息不丢失、不泄密。

(八)强化档案法制建设

1.大力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市县两级每年开展一次档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档案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剖析通报典型案例,增强档案法律意识,规范档案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2.做好地方规章的起草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档案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完成《石家庄市档案工作条例》的起草工作。制定《石家庄市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石家庄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人物档案管理办法》、《石家庄市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石家庄市重大外事活动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健全我市档案法规和制度体系。

3.强化县级档案部门行政管理职能。理顺档案管理体制,解决好县级档案局撤销后,档案行政管理弱化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石家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将档案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建立与档案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增长机制,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需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档案馆新馆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发改、财政、土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档案馆新馆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档案工作目标考核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档案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加强对县(市)、区目标任务的考核。市考核办要把档案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省会文明办要把档案工作列入文明单位评选标准,齐抓共管,形成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合力。

(三)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建设专业化档案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档案学会的作用,依托与高校建立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积极开展档案学理论和政策研究,切实提高档案管理利用的科研水平。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12日印发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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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内容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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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内容文献

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 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

十二五(2011-2015年)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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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绿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十二五( 2011-2015年)发展规划 总体规划 为充分发挥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促进我市的农业 产业化、规模化、创新化、高效化发展,公司积极对十二五 期间的企业的生产经营与项目管理等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出 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目标。 1、十万亩油茶有机栽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其中十二五期 间完成 6.25 万亩)。自 2011年开始至 2017年,在宁国市霞 西镇竹峰办事处、中溪镇、甲路镇、宁墩镇共完成油茶新造 林建设达 10 万亩,建设内容为新建油茶示范林 10万亩,配 套建设山场管护用房(含仓库) 5000平方米,晒场 5万平方 米,配套建设山场作业机耕路 90 公里,配套灌溉设施 200 套,配套人员培训及科技推广, 项目总投资约 1.45 亿, 9500 万来源于银行贷款, 5000万来源于自筹。其中十二五期间完 成造林计划为 62500 亩,共需投资 1

“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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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6页

*** 医院 “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2006—2010年,是我院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五年。 五年来, 医院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正 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以人为本,以病人 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以德治院,通过全院职工的共 同努力,医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实现了历史性飞跃, 为医院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雄厚基础。 为进一步加快我院发展, 更好 的服务于广大全县人民群众,特制订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 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 策,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以创建二 级甲等综合医院为重点, 继承和发展医院的优良服务传统, 在扩大规 模、加快硬件建设的同时,坚持走内涵发展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保障措施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始终贯穿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全过程,为顺利实现“十四五”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规划实施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将档案事业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目标考核、检查评估、专项督查的内容,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档案工作的重大问题。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组织实施

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组织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档案工作和加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做好地方规划和本规划目标任务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将档案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相关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加强档案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学合理使用档案保护和开发专项资金,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的资金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确保本单位档案工作所需经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档案科研创新领域。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强档案宣传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融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服务中心工作、社会民生,事关档案事业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要成绩等进行全方位宣传展示,扩大档案工作社会影响力,激发全社会参与支持档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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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要求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对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档案强省建设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推进档案治理、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迭代升级“五档共建”,推动档案工作更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档案力量。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全面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政治责任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档案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档案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依靠人民、服务人民,高水平建设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依法治档。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档案工作领域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适应发展新要求,突出改革突破、数字赋能、创新引领、整体智治,抢抓数字化改革先机,推动档案工作与新技术深度融合,以改革精神推动档案理论、制度、实践全面创新,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形成发展新胜势。

坚持系统观念。树立系统思维,用好系统方法,将系统观念贯穿档案事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以“五档共建”2.0为主抓手,综合集成、迭代升级、久久为功,推动档案工作形成系统性、整体性成果。

坚持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压紧压实责任,增强法律制度执行刚性,加强档案安全制度体系和能力建设,构建更高水平风险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预见性,确保档案安全。

浙江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

到2025年,以“五档共建”2.0为主抓手,形成档案领域浙江特色、示范全国的重大标识性成果,基本建成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依法治理成熟定型、开放利用普惠共享、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档案强省,开创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格局。

——档案依法治理效能显著增强。党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优化完善,档案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档案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依法治档能力不断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显著提升,档案工作在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加明显,档案违法行为处置率100%。

——档案工作整体智治全面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档案事业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档案工作实现全方位、系统性、重塑性变革,建成运行档案工作智能监管应用系统和全省档案数据共享中心,档案核心业务100%实现网上协同,全面贯通业务流、数据流和执行链,构建形成数字治理、科学精准、协同高效的档案工作运行体系。

——档案开放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档案服务中心大局更加精准,服务人民群众更加高效,档案开放力度明显加大,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总量达到1000万卷(件),档案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享程度明显提高,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大幅提升。

——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备。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档案馆库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100%达到标准规范要求,档案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和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高标准建成运行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浙江省档案馆)。

——档案事业发展活力持续迸发。档案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攻关取得新突破,新技术新成果在档案领域广泛转化应用。档案文化精品持续涌现,档案宣传影响力持续扩大,优秀历史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功能更加彰显,推动建设基层档案文化阵地100个。建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档案人才队伍。

——档案基层基础支撑更加夯实。档案馆(室)业务水平全面提升,档案资源体系更加完备,基层档案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档案工作服务基层治理更加有力。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增长40%以上,加快实现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

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档案强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更加巩固、依法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开放利用更加优质、整体智治更加高效,基本实现高水平的档案现代化,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档案工作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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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通知全文

文化部关于印发《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文公共发〔20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局,本部各司局、国家文物局,各直属单位: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文化部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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