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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按照市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以全面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美丽石家庄为着力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方协作、依法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彻底清理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宣传发动,依法依规推进,2018年底前,完成对违法违规广告设施的彻底清理工作;2019年底前,实现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零存在”。
三、清理范围
全市干线公路(市管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连接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建筑控制区内的广告设施,包括沿线广告塔和设置在桥体、隧道洞口、跨路门架、收费站(亭)等广告牌。
建筑控制区外的广告设施清理范围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职责分工
(一)市政府是专项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政府是专项清理广告设施的实施主体。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政府主要领导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干线公路(含市管三条高速)建筑控制区内,以及建筑控制区以外的广告设施的清理,依法组织实施清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市直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局直接管理的干线公路用地内的广告设施清理工作,各干线公路管理单位是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主体,依法组织实施清理工作,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做好清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各辖区干线公路用地内广告设施清理工作,是专项清理广告设施的实施主体。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按相关程序做好广告设施残值处理。
(三)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清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动员(2018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分类制定具体的清理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按照设置位置、产权所属、管理方式、合同约定等对广告设施分类建档。
(二)清理违法违规和合同到期、逾期的广告设施(2018年9月-12月)。
1、对以下违法违规广告设施,由产权所有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实施主体进行清理。
(1)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广告设施不符合《河北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规定》的;
(2)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的违法违规广告设施;
(3)建筑控制区设置的广告设施;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建筑控制区外清理范围,不符合规划、土地、工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的广告设施;
(5)其他违法违规广告设施。
2、对已到期和逾期的广告设施,由产权所有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实施主体进行清理。
(三)全面清理(2019年1月-11月)。
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依法审批的全市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建筑控制区外广告设施,依据合同约定由合同双方协商清理。
(四)验收核查(2019年12月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干线公路管理单位的清理情况进行验收;2019年1月对2018年违法违规广告设施清理情况进行验收;2019年12月对当年广告设施清理情况进行验收。对清理工作认真核査,进行“回头看”,确保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规范清理行为。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参与清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清理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清理工作依法依规、文明规范。
(二)全面摸排,确保台账清晰。按照广告设施位置、性质、产权所属等进行摸排,建立“一设施一档”清晰台账,做到广告设施位置排查准确、性质类别甄别明晰、数量统计真实清楚。避免发生因摸排工作不到位导致的漏报、漏清问题。清理工作要做到清理前后有照片(拆除前和拆除后各一张照片)、清理过程有影像,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市对县、县对乡(镇)分级建立整治督办台账。
(三)依法依规,确保平稳推进。采取宣传动员、提前公示、通知清理、曝光清理等方式,敦促产权所有者自行清理。对需强制清理的,周密做好组织工作,整个清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注重保存视频、影像资料。保证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好现场秩序,减少执法冲突,防止矛盾激化。深入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借机寻衅滋事、聚众闹事、发布煽动信息等违法行为严厉依法查处。
(四)从严管控,建立健全机制。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监督管理办法,严格管控,各乡(镇)政府和干线公路管理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清理范围内新设广告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清理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广告设施清理工作。政府分管负责的同志任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信访局等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专项清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专班要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落实责任,并保障清理工作专项经费。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确定一名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8年9月18日下午16:00前报jtjxzspc@163.con邮箱,负责与市专项清理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正面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群众路域环境保护、护路爱路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为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专项清理工作专班要组织定期督导,对不按本工作方案要求清理、应清未清、弄虚作假的提醒约谈、严肃问责。建立信息报送和通报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3日前将清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专项清理工作专班。 2100433B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石政办函〔2018〕17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家庄市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美化省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河北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36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省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冀交公〔2018〕507号)要求,深入推进全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全市干线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干线公路沿线广告设施,打造畅、洁、绿、美、安的通行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河北省高速公路沿线广告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工作方案。
高速公路沿线设置广告牌的意义:1.是展示当地的一个窗口。大部分广告牌集中在出入口或离城市比较近的地方,一般是当地强势企业和特色产品的广告。高速公路尤其是国家干线公路车辆来自全国各地,于是在城市出入口附...
石家庄市顺翔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是2004-01-06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148号。石家庄市顺翔公路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
简介:石家庄市博大交通公路工程设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6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公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等交通设施、交通设施配件销售等。法定代表人:朱胜利成立时间:2001-06-27注册资本:...
石家庄市商业设施规划
石家庄市商业设施规划 1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意义 .............................................................................................................. 1 一、规划背景 ................................................................................................................................. 1 二、规划意义 ..............................................................................................................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 41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的总体部署,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创业带动 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8〕111号)文件精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将我市列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创建工作,制定本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 新,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契机,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 业环境着手,逐步形
随着都市规模的壮大,发展,公共设施愈来愈多地被广告所利用,常见的设施广告有候车亭广告、报亭广告、贩卖亭广告、邮筒广告、天桥广告、高架桥广告、地下道广告等,众多的设施虽然属性相同,但广告的表现形式却多种多样。一般来讲,设施广告有印刷张贴、灯箱展示、手工绘制等多种形式。
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安全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通城管局的工作要求,自五月中旬起,启东城管局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执法中队细致排查了所辖区域的户外广告,结合夏季台风多发的特点对相关单位、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重点对城区楼顶广告以及大型墙面广告、电子显示屏、霓虹灯、大型立柱广告、各类大型灯箱广告、体积较大的门牌店招等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户外广告业主单位对所属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加固或修复,不能加固或修复的须立即拆除,避免户外广告引发事故。截至目前,共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七十多起,多为支架锈蚀、广告版面松动等。
下一步,各执法中队将切实加强日常巡查,持续关注存在安全隐患广告设施的整改进度,进一步完善预警报告制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或未落实整改的,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尽力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户外广告在夏季台风季节的运行安全。
4月30日,利川市召开全市农村建房专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副市长李好文安排部署全市农村建房专项清理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专项清理工作。
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推进,该市出台了《利川市农村居民建房清理工作方案》。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居民建房清理工作责任主体,村(居)委会配合乡(镇)工作,专班深入现场进行核实逐户现场清理建房户主、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土地性质和建房手续审批以及是否占用基本农田等详细信息,做到不漏户、不掉项、不忘拍、不算错,确保资料真实性、完整性。
本次专项清理工作旨在摸清全市农村居民建房现状,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农村居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将对2015年5月31日前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居民建房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内容包括房主姓名、建房地址、建房时间、用地面积、土地性质以及手续办理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农村居民点及散居户是否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镇是否符合集镇总规、控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是否占用相关设施用地情况(如公路、河道、高压走廊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农村居民建房清理工作档案。同时,严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以清理为由增加农民负担,确保农村居民建房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整个清理登记工作定于6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