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岗位和职责,公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电话和工作信箱。2018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条。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
通过网站、报刊、媒体、微信、微博、头条以及工作简报等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动态、重要法治事件、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涉及经济发展、百姓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信息,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
已经发你邮箱,请下载使用! 目前暂时只有15年第三期的。第四期的敬请期待!
http://www.sjzhb.gov.cn/cyportal2.3/template/site00_index@sjzhbj.jsp?a1b2dd=7xaac属于政府网站。
不在青年路在自由大路7168号,连发大厦1楼,中东大市场以东200米,从儿童医院坐260路、火车站坐301路下车可到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继续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对司法局机构设置、政府规章文件、规划总结、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财务、办事指南、建议提案办理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对政策法规、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鉴定、基层工作、普法工作、社区矫正等工作及相关业务事宜及时予以公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悉面,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及形式
广泛利用河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石家庄市政府网和司法局门户网以及河北法制网、石家庄政法综治网、河北法制报、石家庄日报、燕赵都市报、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及公共网络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8年司法局进一步对律师、公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服务等内容的信息公开进行了完善。12月4日,我局在西清公园(法治公园)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6万份,设置展板652个,悬挂条幅300幅,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约1万名群众参与了活动。12月6日,我局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放日活动,方便了市民了解有关司法行政机构与工作的相关信息。此外,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扫黑除恶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全市36块室外大显示屏、5条主要街道的路灯灯箱、1120余个超市商店显示屏、6600辆出租车显示屏、16个公园绿地宣传牌、地铁站内等显著位置,播放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普法讲师团巡讲、普法大世界进社区、宪法文本进家庭等宣传活动,在市电视台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200余次,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2700余条,利用新农村大喇叭开展宣传23期,形成了浓厚氛围。
(三)重点工作主动公开
协调市“两办”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工作开展。一是着力服务“4 4”产业和民营企业发展,举办首届法律服务与经济发展论坛。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河北青年报、燕赵都市报、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广播电台、今日头条等主流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大力服务保障民生。持续深入推进“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工作,在线签约9万余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全覆盖;法援热线在全省率先实行7×24小时人工值守服务,全年接听群众咨询9.7万人次;建成全省首家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中心,让群众办理家庭法律事务更加方便、快捷、贴心。
(四)政务信息发布及报送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公开信息6732条。其中,门户网站公开392条,微博1205条,微信1034条,今日头条4101条。
2018年度没有《条例》规定的确有经济困难群众向我局提出依申请公开信息,因此,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还有待于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专业性不够强,处理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顺应“互联网 ”发展趋势,做好网民互动栏目留言回复工作,提升回复留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学习、培训力度,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规定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保障网站网络信息安全,避免发生信息失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
石家庄市2018年11月造价信息
序号 建材名称 规格型号 建材分类 单位 指导价 (市价) 1 线材 φ6.5~φ10 HPB300 建安材料 t 4,650.00 元 2 圆钢 φ12~φ20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3 螺纹钢 φ6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550.00 元 4 螺纹钢 φ8~φ10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400.00 元 5 螺纹钢 φ 12~φ 14 HRB400E Ⅲ 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6 螺纹钢 φ 16~φ 22 HRB400E Ⅲ 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7 螺纹钢 φ25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8 螺纹钢 φ28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9 螺纹钢 φ32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400.00 元 10 螺纹钢 φ36 HR
石家庄市2018年4月造价信息
建材名称 规格型号 建材分类 单位 指导价 线材 φ6.5 ~φ10 HPB300 建安材料 t 5,000.00 元 圆钢 φ12~φ20 建安材料 t 4,300.00 元 螺纹钢 φ6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350.00 元 螺纹钢 φ8~φ10 HRB400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50.00 元 螺纹钢 φ12~φ14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50.00 元 螺纹钢 φ16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00.00 元 螺纹钢 φ18~φ25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200.00 元 螺纹钢 φ28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150.00 元 螺纹钢 φ32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150.00 元 螺纹钢 φ36 HRB400E Ⅲ级 建安材料 t 4,150.00 元 螺纹钢 φ40
一、概述
2019年初,根据市委有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法制办、市戒毒局等部门整合并入,由于原市戒毒局为原市司法局的下属单位,其2018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一直由市司法局统一审核发布统计,因此该文中的2018年信息公开数据,主要包含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
2018年,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能,全面统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有力保障了全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突出重点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任务落实落地。根据上级考核要求,原市司法局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将考核重点转向重点领域及信息发布的质量上,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分配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原市法制办也制定并公开了《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工作事项和工作分工,同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并在新闻信息工作、重点工作新闻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网络新闻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认真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均按市里要求统一按时公开了各自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以及2018年部门预算,同时原市司法局结合业务职能,在新版司法局网站重点加强“法律服务”栏目建设,该栏目将公证处查询、律师信息查询等九大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在一起,旨在为群众提供最便捷的信息公开法律服务。
(三)强化日常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监督考核。建立完善重大党务政务发布制度,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或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的形式,积极宣传报道全局重要工作情况。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积极做好改版升级和全市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动态、排除失效信息,保持网站健康运营。
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同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巡查工作,通过考核巡查及时纠正政府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以检查促整改,以考核促落实,监督、考评机制日渐完善。
(四)严格细致推进,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初,市司法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层级责任,进一步提高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一年来,共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共67件,其中原市司法局牵头办理7件,原市法制办接办60件,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完毕,做到了“让群众受益,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49条(原市司法局4950条,原市法制办4999条),其中:1.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原市司法局0条,原市法制办3条);2.部门文件类信息266条(原市司法局11条,原市法制办255条);3.动态类信息4408条(原市司法局4227条,原市法制办181条);4.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原市司法局1条,原市法制办0条);5.办事指南类信息124条(原市司法局123条,原市法制办1条);6.财政预决算信息17条(原市司法局13条,原市法制办4条);7.其他信息1797条(原市司法局692条,原市法制办1105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发布政府信息情况:通过政府公报发布信息33条(原市司法局33条,原市法制办0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526条(原市司法局4977条,原市法制办1549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信息4331条(原市司法局881条,原市法制办3450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0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次(原市司法局0次,原市法制办6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原市司法局1次,原市法制办2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原市司法局0次,原市法制办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16篇(原市司法局12篇,原市法制办4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21次(原市司法局319次,原市法制办2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4次(原市司法局20次,原市法制办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2宗(原市司法局23宗,原市法制办19宗),其中,网上申请39宗(原市司法局20宗,原市法制办19宗),占92.8%;信函申请2宗(原市司法局2宗,原市法制办0宗),占4.8%;当面申请0宗,占0%;传真申请0宗,占0%;其他方式申请1宗(原市司法局1宗,原市法制办0宗),占2.4%。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宗(原市司法局23宗,原市法制办19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4宗(原市司法局4宗,原法制办0宗),占9.5%;同意公开17宗(原市司法局8宗,原市法制办9宗),占40.5%;同意部分公开5宗(原市司法局5宗,原市法制办0宗),占11.9%;不同意公开3宗(原市司法局2宗,原市法制办1宗),占7.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宗(原市司法局2宗,原市法制办3宗),占11.9%;申请信息不存在1宗(原市司法局0宗,原市法制办1宗),占2.4%;申请内容不明确0宗,占0%;其他答复情形7宗(原市司法局2宗,原市法制办5宗),占16.7%。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原市司法局和原市法制办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宗(原市司法局1宗,原市法制办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宗,占100%;被依法纠错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2018年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宗(原市司法局1宗,原市法制办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1宗,占100%;被依法纠错的0宗,占0%;其他情形0宗,占0%。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局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是借助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契机,做好信息公开媒体融合工作。2019年,是新市司法局重新组建后的“开篇之年”,全局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关于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的指示精神,重新整合优化原市司法局、原市法制办、原市戒毒局等的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创新方式方法,不仅要在“融”中创新,更要在“合”中提升,让新司法局的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实现“1+1>2”。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统筹网上网下宣传,尤其要加强对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工作职能和业务工作的多渠道宣传报道,提高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三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安全管理。要准确把握司法行政改革要点核心,紧密结合省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立足全局实际,找准切入点,做到呈系统、有亮点的公开信息。要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充分发挥司法局官方媒体资源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谋好法治之事,发好法治之声,更好地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一、概述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石家庄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石政办发〔2018〕30号),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部署,不断加强制度建设、畅通公开途径、注重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狠抓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咨询、依申请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7月,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和任务分工,我委研究提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同月,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2017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142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1117条,政务微博发布542条,政务微信483条。做到了及时更新,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
一是财政预决算信息。继续按照统一要求,公开了委年度部门预算和上年度部门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作出详细说明。二是推动行政事项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并更新市卫生健康委《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三是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7年9月27日至11月25日对原石家庄市卫生计生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委已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四是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信息。定期向社会公示一孩、二孩登记、光荣证与再生育办理情况。五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健全符合实际、便民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逐项细化信息公开内容和服务,重点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同时,积极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了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努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六是行政执法公开。充分利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信息平台数据,向本系统官网及政府法制、信用部门网站推送执法信息,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将公共卫生监督抽检、专项执法检查、卫生信誉评定、投诉举报查处等结果向社会公示,全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05件。七是搭建二维码阳光服务平台,实现行政执法与百姓互动,同时邀请公众与媒体共同参与热点问题的行政执法活动。八是每季度在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九是新闻宣传公开工作。组织安排市级以上媒体采访42次,专访14次,制作专题片25部,公益广告17部。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发布政策、科普类信息72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方面还与公众的期待有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建设需进一步推进,解读效果和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与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加强委政府网站建设,完善相关功能,提高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或重大舆情。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医疗服务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
一、概述
根据《石家庄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12月26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揭牌。2018年,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处室、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向各处室、单位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内容全面、公开及时的效果,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关于实施政务公开的决定》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局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电子政务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我局通过农业畜牧局官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17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18件,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73件,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531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07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6条。利用农业畜牧局办公平台,发布通知、天气、预警、技术、指导等各类短信243条。通过村村通大喇叭平台利用早、中、晚对全市广大农村地区进行播报,内容包括:播报《农业科技之声》915期,《百姓生活信息》涉及法律、教育、健康、致富等信息600条。 新农村发喇叭网站发布农业技术、百姓生活信息 4000余条。新农村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1200条。
(一)重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产品价格、惠农政策及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等信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落实《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形式出台了《石家庄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建立石家庄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系统,实时发布农产品价格行情。在全市建立了104个价格监测预警点,通过预警点,对农产品价格进行一周一报,提供预警分析与指导决策;与全国400多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数据对接、信息共享,实时发布全国8大类173种农副产品价格。
(二)清理调整权责公开清单。2017年8月,我市成立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市农业局的职责、原市畜牧水产局的职责一并划入。2018年初,我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结合重新明确的工作职责,梳理制定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等一系列清单,确保清单事项合法有效、依法有据、主体适合,实施动态管理;在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对86项权力清单、11项责任清单、43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一目了然。
(三)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18年初,我局制定了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实施方案及细则,建立并完善“一单、两库”。同时整合执法监管力量,在内部推行“三位一体”式联合随机抽查,即试行行政监管检查、执法检查、抽检检查一次联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打扰,规范检查流程,提升监管效率。对206次检查结果在局官网进行全面公开。
(四)全面施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编印全局“三项制度”手册的基础上,制定了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加强“三项制度”学习培训,使每一位执法岗位的同志都熟悉掌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在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同时,积极指导农业执法队、动监所、植保站及时对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做出行政决定7日内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政务公开。今年我局共承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8件。其中,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5件,承接办理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33件,答复走访已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同时,对全年办理的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进行了政务公开。
(六)全面公开财务预决算信息。我局分别于2018年2月、2018年9月对我局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在局官网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开,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 。
(七)积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局结合行业特点,特别是对有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都坚持向社会公开项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对审核符合要求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对项目及时进行督导检查,项目完成后与财政、发改等部门联合进行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共争取省以上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9个,项目资金11.87亿元,所有项目从立项批准,到最后验收,都及时在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积极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局系统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工作中,我局在今年初,出台了《石家庄市农业畜牧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政府采购项目事前审批、采购活动组织管理、采购信息公开都提出了严格要求。今年以来,我局系统的8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资金1912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示,进行公开招标,没有一项发生质疑。
(九)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在产业扶贫工作方面,为贯彻落实省、市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脱贫攻坚行动,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我局作为全市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办公室单位,代市政府起草了《石家庄市2018年产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并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发布。我局在农业产业扶贫方面,也制定并发布了《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产业、特别是农业扶贫的工作措施和扶持意见,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目前,我局正在举全局之力,全力推进产业扶贫攻坚工作。
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方面,经市政府同意,于2018年4月27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了《石家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健全了全市动物疫情应对工作机制,为全市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限度减轻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和公众健康的危害,确保全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定依据。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已经在市农牧局官网公开了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值守电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及时发布重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展信息。8月初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天津、山西、北京等十多个省份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这是非洲猪瘟首次传入我国,疫情发生后,对我省形成南北夹击之势,疫情形势严峻。我市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开展。通过排查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冷库、生猪交易市场,在全市高速及毗邻省界的各级公路路口设立75个公路检查站(点)等有力、有效的科学防控措施,对非洲猪瘟进行全面封堵、防控。在信息报送方面,通过以石家庄市重点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名义编制《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信息专刊》,及时报送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到目前,我市、我省没有非洲猪瘟疫情发生。通过组织全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抗体监测、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基本实现了“力争不发生,确保不蔓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
在应对自然灾害信息方面,我局积极加强与国土、气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防范通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灾害紧急处理方案,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派出小分队深入灾区,指导农民灾后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及时发放农业救灾款和救灾物资并通过报纸发布公告和现场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告。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除了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