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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干部教育培训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促进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宗旨,以提高水利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
第五条 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领导干部、公务员、专业技术骨干和优秀青年后备干部为重点对象,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特别是要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摆在首位;坚持紧密围绕水利工作中心任务和水利建设、管理、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第六条 干部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各级干部每5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专业技术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第七条 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经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实施。
第八条 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应与干部的培养使用相结合,与干部的实际工作需要相结合。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和培训手段,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益。
第九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水利部名义组织举办教育培训活动。
第十四条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水利事业发展和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查论证基础上,制订中长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于上年12月底前报人事劳动教育司。面向行业举办的培训班,由人事劳动教育司审核形成水利部年度行业培训计划,经部批准印发执行。面向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举办的培训班,由人事劳动教育司审核形成水利部年度直属系统培训计划印发执行。
第十五条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优先在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中选定承办单位,确定相应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未列入水利部年度培训计划,但因特殊需要确需举办的培训班,由主办部门或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并提出办班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人事劳动教育司核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举办培训班要提前制定具体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落实教师、教材、教室等培训条件,认真做好学员管理、考核、服务等有关工作。
第十八条 每年1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将列入上年度行业培训计划和直属系统培训计划的各类培训班的总结材料,书面报送人事劳动教育司备案。总结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对象、内容、方式、时间、培训项目主持人、主要教师名单、主要教材、评估结论、实际效果等。
第十条 人事劳动教育司是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培训政策、制度和编制培训规划、计划;负责审核部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和培训证书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培训项目。
第十一条 机关各司局及部直属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制订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教育培训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的业务归口协调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教育培训项目。
第十二条 出国培训、国际合作培训工作,由人事劳动教育司和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共同组织实施。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涉外事宜;人事劳动教育司负责推荐、商定和组织选拔参加培训的人员,并跟踪考察学习情况,了解学习效果。
第十三条 由部审查认定的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承担认定范围内教育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按有关规定和培训计划完成教育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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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水利部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2003.04.01
修改日期:
法规文号:水人教[2003]117号
水利部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干部参加培训均应进行相应登记。培训登记分为培训证书登记和学习考核登记表登记两部分。培训登记由人事教育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细则见附件)。
第二十条 培训证书由人事教育部门负责发放和审核。国家公务员和按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发放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其他干部发放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的《水利行业培训证书》。培训证书人手一册,个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学习考核登记表》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由各级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水利行业培训证书》以及学习考核登记表所记载的内容是水利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参加培训的有效凭证,作为干部考核以及上岗任用、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事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证书和学习考核登记表的管理。对证书和登记表管理不善、弄虚作假以及篡改登记内容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水利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以及定点培训机构主办或承办经批准面向水利行业举办的培训班,可以向水利部直属系统以外的学员颁发《水利行业培训证书》。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定举办培训班的部门、单位,将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本规定的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第二十九条 对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年度培训计划的单位,人事劳动教育司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或核减其下一年度面向行业和直属系统举办的培训班计划。
第三十条 对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者,要进行政纪和经济方面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认真参加培训并学以致用,取得明显成绩的学员,要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单位举办培训班,应有正常的经费来源。培训经费须列入本单位预算,专款专用。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对确需收取费用的,必须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由主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合理收费,收费标准、项目、数额应在办班通知中列清。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经费要纳入承办单位财务管理渠道,主要用于教材资料、教师酬金、租用教室、改善办学条件等与培训直接有关的项目,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十七条 举办培训班应坚持节俭原则,不得借培训之名组织与培训内容无关的游览和娱乐活动。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3年4月1日起实行,《水利部干部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新时期水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探讨
加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高素质水利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行业以规划为引领,上下联动,大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水利干部教育培训规模不断增长。但目前在管理的体制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通过对水利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回顾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行业培训管理职能、强化行业指导职责、加强培训机构建设等建议。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2)
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 员安全素质, 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减轻职业危害, 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各单位必须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各项 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专兼职安全 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和复审培训 ;各类人员 “井控操作 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证书 ”的取证和复审按照集团公司培 训计划,由集团公司指定的具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进 行;其他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相关部 门和各单位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全公司所有员工均应当接
记者了解到,水利部3月16日在北京召开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陈雷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就贯彻落实两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准确把握两会工作部署。
二、要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营造改革发展安澜环境。
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抢大险、救大灾,抓早抓实抓细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突出抓好重要堤防、水库、水电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认真做好沿海台风防御、城市防洪排涝和山洪灾害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当前,黄河正值开河关键时期,要督促沿黄各地强化监测、调度、巡查、值守,切实做好抢险各项工作,确保防凌汛安全。要针对局部地区出现的旱情,加强水量调度,强化开源节流,保障春耕、春播、春灌用水和城乡居民饮水安全。要抓紧修复去年水毁水利工程,确保南方地区3月底、北方地区5月底前全部完成修复任务。
三、要补齐补强水利基础短板,进一步提高支撑保障能力。
要加快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抓紧下达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细化年度实施计划,逐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今年再开工15项重大水利工程。
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压茬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落实建设资金,促进项目顺利实施。
要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快灌区建设和改造步伐,抓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冬春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推进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确保全年新增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要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推进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片区扶贫和对口支援,尽快改善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面貌。
四、要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要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实施节水增产、节水增效、节水降耗、节水减排,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要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水功能区监管,严控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要统筹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现代化水网格局。
要全面加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水域岸线管制,积极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和水位双控制,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五、要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统筹推进水利改革攻坚。
要进一步加大督导和推动力度,督促各地加快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关键、以节水治污控源和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河长体系,建立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抓好河湖管理保护,确保2018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制。
要继续深化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扎实做好“放管服”工作。
要进一步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切实做好水流产权确权、水资源税改革等试点工作,积极培育水权水市场,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改革。
六、要进一步加强依法管水科学治水,努力提高水利社会管理水平。
要加快完善水法治体系,推动《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尽快修订出台,加快节约用水、地下水管理等立法进程,强化水利综合执法,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大力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
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水利科研平台建设,组织重大水利科技问题联合攻关,加快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要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工程管理等单位责任,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要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加大督察督导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七、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八、要大力发扬我部优良传统,认真办理两会建议提案。
《2018—2022年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亮点透视
坚持把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
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公务员、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等类别干部,分别提出培训目标和具体措施。
新疆日报讯(记者张艳芳报道)近日,自治区党委印发《2018—2022年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召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努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最突出位置
《规划》明确了干部教育培训的指导思想和内容体系,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干部教育培训最突出的位置,不分心、不走神、不偏离,长期坚持、持续发力。
《规划》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着力提升学习培训效果;建立健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
《规划》提出,要坚持政治统领、服务大局,坚持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坚持精准培训、全员覆盖,坚持改革创新、共建共享,坚持联系实际、从严管理,围绕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着力提高培训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稳定发展。
推行分类分级培训
《规划》从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党性教育、专业能力培训、知识培训等方面对培训内容体系提出具体要求,推行分类分级培训。
《规划》把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公务员、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年轻干部、基层干部等类别干部,分别提出培训目标和具体措施。
根据《规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20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新疆干部学院、自治区党性教育基地培训,培养造就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每年安排200名左右乡镇(街道)党政正职、200名左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到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新疆干部学院参加示范培训,实施“南疆四地州基层干部培训计划”等,培养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专业化基层干部队伍。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硬约束
《规划》对今后一段时期,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达到的重要指标做出明确规定。
《规划》提出,自治区、地(州、市)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安排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为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主体班次都要设置党性教育课程,1个月以上的班次要安排学员进行党性分析,确保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辩论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的课程比重不低于30%等,这些指标强化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硬约束。
同时,《规划》要求,建强培训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培训制度体系等,通过一系列举措的落实,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疆方略为中心内容的理论教育更加深入,党性教育更加扎实,专业化能力培训更加精准,知识培训更加有效,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改革更加深化。
水利部今年查处7名司局级干部
今年以来,驻部纪检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厉问责,核实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7件,立案6件,对7名司局级干部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和相应组织处理。
驻部纪检组组长田野以“切实践行‘三严三实’关键在‘严’为题,为水利部全体党员干部和部分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暨“水利廉政讲堂”第一期讲座,特别强调“纪在法前”,加强日常监督。驻部纪检组利用调研、座谈、会议等各种机会,反复申明纪律和规矩。针对“两个责任”落实等情况,驻部纪检组主要领导先后约谈12个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对20名下属社团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直属单位4名新任纪委书记进行任前谈话。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函询、诫勉谈话14人次。
为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精神要求,今年6月,驻部纪检组制定印发《向驻部组局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查办情况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水利部直属机关纪委和各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反映水利部党组管理的司局级干部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应将原件转送驻部组局,对反映水利部机关各处室正职和直属单位本级党组织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及纪律审查情况,每季度向驻部纪检组报告。
同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驻部纪检组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机制、程序,由驻部纪检组组长、驻部监察局局长以及分管纪律审查工作的局领导组成“三人小组”,定期集中研究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情况,确保所有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五类处置方式及时处置。今年以来,驻部纪检组共收到信访举报511件,其中,直接核实、函询21件,转下属单位并要求查报结果23件,其他467件均按干部管辖规定作出相应处置。
违法始于破纪,践行“严管就是厚爱”理念,必须先解决破纪问题。驻部纪检组在纪律审查中注重先审查有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近期快查快结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平均审查时间为9天。某流域机构副局级干部在为其女儿举办婚礼前专门向驻部纪检组报告,称婚礼仅邀请亲属、同学、朋友参加,但在举办婚礼时,仍通知本单位部分职工参加,且收受职工礼金共2.71万元。驻部纪检组经审查认定其行为属于顶风违纪、明知故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水利部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