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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湖下穿隧道项目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六大兴市计划”,切实优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交通的重大民生工程。隧道西口为公园东路,东口为灵云路西段,主道下穿江底在圣莲岛上设匝道互通。隧道全长2215米,宽19.8米,净空高4.9米,设计为双向四车道。预计2014年4月底完成水下主体工程建设,8月试通车。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观音湖下穿隧道项目开始施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
二、施工范围
船山区公园东路至河东新区灵云路西路。
三、相关事宜
(一)观音湖放水空库期间,严禁下河捕鱼、盗采砂石、倾倒垃圾等行为。
(二)施工期间,公园东路、滨江路公园东路口、灵云路西段、五彩缤纷路灵云路口将根据建设需要实行断道施工,请过往行人和车辆严格按照交通管制要求和现场指挥,遵守交通秩序。
(三)施工期间,广大市民应注意出行安全,禁止进入施工警示线范围。
(四)施工期间,广大市民应主动劝止和举报破坏交通秩序、施工环境等不良行为,共同营造隧道施工良好氛围。
特此通告。
洪湖好吗?当地政府部门都不上网吗?他们都是在家里上班吗?不要出门的吗?看不到洪湖南滨大楼出了这么多骗子公司吗?耳朵也听不到吗?还是每天都在哪里和他们一起吃饭喝酒?洪湖政府办公室是不是木有人上班了?我都...
建议上安阳市人民政府http://www.anyang.gov.cn/的网站,去找找!
市长:费高云常务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张耀钢、王成斌、尚建荣、张云云、方国强、史志军 费高云,男,1971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淮安人,大学学历,硕士学位,1992年12月加入中国,1993年8月参加...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遂府办发, 2006? 36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 通 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遂宁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二十五次常务 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2 遂宁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 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 权,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社会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四川省 政务公开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公开,是指我市行政机关和法律、 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向公民、法人和其他 组织公开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情况的活动。 第三条 政务公开工作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 民”的原则。 第四条 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政务公开工作适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200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遂府办函, 2009? 167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遂宁市 2009 年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遂宁市 200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已经市政府同 意,现予印发。请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政 府推动、市场运作、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 的基本原则,围绕建设“信用遂宁”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个人信用体 系建设,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打造遂宁信用网,实现信用 信息统一发布查询,推进信用标准化体系建设,营造社会诚信的 良好环境,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以切实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市政府将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市级有关部 2 门的目标管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二○○九年六月五日 3 遂宁市 2009 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 作 要 点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施工的通告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施工的通告.遂宁[引用日期2014-10-14]
根据市政府六届20次常务会议精神,为确保市城区供水安全,市政府决定加快推进市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从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取水,经蓬溪县回水乡、吉祥镇、船山区唐家乡、河东新区水寨门村到达市城区。工程日取水规模10万吨,建设直径1200毫米输水管道,全长27公里。
二、建设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相关事宜
(一)施工期间,遂州北路宏桥街口、渠河北路宏桥西路至兴和西街段、宏桥东路、明月路明月桥东等路段将实行半幅断道施工,请过往行人、车辆严格按照交通指示标志和交警现场指挥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施工期间,广大市民应注意出行安全,禁止进入施工警示线范围,严禁阻挠施工。
(三)施工期间,广大市民要主动劝止和举报破坏交通秩序、施工环境等不良行为,共同营造工程施工良好氛围。
特此通告。
提示:
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
矿业运输公司(同云路4号)地块
建设工程房屋征收的通告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市政府决定实施大同市矿业运输公司(同云路4号)地块建设工程房屋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邻现状住宅及学校,南邻云冈路,西邻规划路,北邻规划路及现状住宅,该范围内楼房、平房(土楼)及附属、公建。
二、征收时间
征收时间:从2017年10月5日起至2017年11月6日止。
上述征收范围方案公布时间: 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0月5日。 征收时间按属地政府房屋征收部门下发的通知书为准。
三、征收方式
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大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若干规定》(同政发〔2011〕43号)《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同政发[2016]88号)以及市政府和市房管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
选择政府提供房源进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依照排号顺序,依次进行安置。
四、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五、征收范围公告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土地,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六、计户依据: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使用权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房证,按房证面积计算。无房屋面积的以财政评审中心实际测量为准。
对部分产权无法确认的房屋,由城区政府牵头,会同纪检、审计、评审中心、房管、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认定。
住户持房屋有效证件及房屋有关权利人到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地点进行登记。
七、上述范围内所有无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一律无偿拆除,市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同中央、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有证建筑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有证建筑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八、在法定期限内未搬迁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在法定期限内可对本通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各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的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确保大同市矿业运输公司(同云路4号)地块建设工程房屋征收顺利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6日
新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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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容管理的通告
(1986年10月29日昆政发〔1986〕217号)
为加强我市市容、市政管理,保持城市文明整洁、美观和有秩序,根据我市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