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审计地方性文件,研究拟订我市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主管、统筹发展、组织管理、协调全市审计工作业务。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负责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预算草案、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融)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人民政府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宏观调控措施以及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组织全市审计专业培训,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各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省和市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各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十)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汕尾市子系统。
(十二)承担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财务、审计统计、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和审计项目计划,划分审计范围等工作;牵头起草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审计专业技术考评认定(考核)呈报工作;承办协管各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市审计机关及本局的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信访、党务、廉政、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计划生育、扶贫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规审理科。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章制度、审计指南;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审核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移送处理书等文书;承担内部审计的监督工作;承担审计学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审计业务工作会议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市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检查及每年度优秀审计项目的评比推荐事项;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财税金融审计科。组织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审计财政局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国库办理市本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包括红海湾开发区、华侨管理区)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组织审计市属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组织审计市直有关行政部门以及政法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审计市直行政、政法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政法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市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主管部门以及市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审计市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主管部门和县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教科文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市直民政、社会保障、卫生等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审计市直社会保障、卫生等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组织审计市直农业、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海洋等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审计市直农业、资源环保等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经济贸易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直经贸、外贸、国资委、公路、交通、粮食、旅游部门及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组织审计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负责审计市直建设、规划、城管、房管、市政、园林等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审计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工程成本、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负责对市政府投资较大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在建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八)整改监督科(与信息技术管理科合署办公)。负责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文书的送达工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建立计划动态管理库,承担审计项目进度动态管理;建立被审计单位的资料库;负责拟订审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计算机操作系统和网络系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负责审计网站更新管理;负责有关审计软件的引进和开发;负责相关的计算机应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和指导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负责对全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九)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为市审计局直属行政单位,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党委书记(镇长)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市直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干部,以及市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经营企业集团、国有企业、控股企业的法人代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2021年6月,汕尾市审计局党支部被中共汕尾市委授予“汕尾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100433B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民建或道路与桥梁等对你学的专业工民建应该是对口的吧,对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民建或道路与桥梁的资金运用和账务需要进行审计,所以他要找专业人士。你只要保持好心态,只要你有自己的专业...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
现在基本上很多城市都会设立房产局,娄底市也是如此,一般房产局的设立对我们人民群众是非常有好处的,不仅能够贯彻实施国家的相关规定,而且还能够建设规划很多比较好的问题,对各类房屋的产权变更也可以实行登记和...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1 建设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 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 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 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 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 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 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 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 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
2021年6月,汕尾市财政局第四党支部被中共汕尾市委授予“汕尾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100433B
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0号)
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通过的《汕尾市山体保护条例》,已于2019年11月29日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 年12月5日 2100433B
处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件和主要报告的起草、文秘、督办、调研工作;负责会务及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公路信息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物业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负责机构编制,干部的使用、调配和离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党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负责处理党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动。
负责职工的使用、调配和离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及工人技术等级的管理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以及检查、监督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编制公路建设规划方案和公路养护投资计划;负责编制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计划;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等前期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公路统计工作。
财务科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决算;负责票证、资金管理;编报财务报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筹措、调拨工作。
贯彻、执行公路养护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负责公路养护和GBM工程、安保工程、交通工程、公路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毁预防及抢修复管理工作;负责公路大中修、桥涵加固改建工程管理工作;负责养护机械管理工作;负责路况资料管理及公路养护报表的编报等工作;负责公路春运工作。
贯彻、执行公路建设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招投标工程从初步设计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工作。
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实施路产路权管理;负责有关路政许可、路产登记等工作;查处、制止各种侵占或者损坏路产路权行为;负责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
负责公路科技工作,制订公路科技计划,承担公路科研课题,推广、应用公路科技成果;负责交通情况调查管理工作;负责宣传工作及大型政治学习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公路应急管理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纪检、监察、信访、法制、内部审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法制、纪律、廉政教育;开展经济责任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行政事务、经济事务、财务收支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