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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建筑节能监管中心是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
担建设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评估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筑能耗统计、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与绿色建筑推广等建筑节能监管事务性工作;开展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研究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工作。 2100433B
据了解 1、清徐县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推广管理中心 地址:太原市清徐县文源路西段421 2、热嘉建筑科技节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兴隆街15号 3、吉林科龙建筑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
2015山西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一)实现建筑节能专业领域的全覆盖。新规范专业领域涵盖建筑与建筑热工、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给水排水、电气、可再生能源应用,实现了建筑节能专业领域的全覆盖。 ...
建筑节能设计方法和过程如下所示:1、根据建筑用地环境,做好建筑的整体规划建筑的整体规划以及布局是影响建筑节能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其也逐步发展成为了建筑节能设计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建筑的整体规划设计阶...
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008 年 9月 25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通过 2008年 9月 25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公布 自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降低民用建筑能耗, 提高能 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 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的新建民用建筑节能、 既有民用建 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 的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鼓励农民自建住宅和农村集中连片的民用建筑, 使用建筑节能材 料,采取建筑节能措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 是指在民用建筑的建设、 改 造和使用过程中, 按照国家和省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采用节能型的建 筑结构、技术、
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008年 9月 25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通过 2008 年 9月 25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公布 自 2008年 12月 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降低民用建筑能耗, 提高能 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 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的新建民用建筑节能、 既有民用建 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 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 的应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鼓励农民自建住宅和农村集中连片的民用建筑, 使用建筑节能材 料,采取建筑节能措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节能, 是指在民用建筑的建设、 改 造和使用过程中, 按照国家和省民用建筑节能标准, 采用节能型的建 筑结构、技术、工
近年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围绕建筑节能管理目标,突出监管重点,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水平,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一是抓好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备案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未经审查备案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入建筑市场,确保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严格按照相关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
二是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监管,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在执行节能标准中的责任,对违反节能管理规定和标准的民用建筑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管理,不得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与淘汰或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材料和产品。四是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质量控制,加快节能性能标识门窗推广应用步伐,确保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
山西省土地整理中心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
受国土资源厅委托,承担国家级和省级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项目预审、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审查、工程验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在近年来出台的《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工作程序》等文件法规中,进一步赋予中心对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2100433B
日前,广西全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会议顺利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广西不断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建筑节能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广西设计阶段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为降低建筑能源消耗,提高建筑节能效率,广西颁布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新建建筑节能在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工程设计等环节上有了明确规定,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建筑节能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各设区市均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筑节能监管力度逐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断提高,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基本达到98%;施工企业大部分能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筑节能指标基本满足设计要求;监理单位监管作用逐年提高,基本能够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及标准施工;检测机构建筑节能检测水平逐年提高。
据悉,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设计内容,完善质量管理机制,认真开展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明确建筑节能主要技术参数及指标;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要求各设区市在每季度末将本辖区内建筑节能设计备案登记项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现场监控与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强化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加大建筑节能质量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支撑体系,确保建筑节能质量合格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