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围绕建筑节能管理目标,突出监管重点,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高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水平,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
一是抓好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备案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未经审查备案的项目一律不准进入建筑市场,确保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严格按照相关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
二是加强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监管,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在执行节能标准中的责任,对违反节能管理规定和标准的民用建筑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加强对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管理,不得使用国家和省明令禁止与淘汰或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材料和产品。四是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质量控制,加快节能性能标识门窗推广应用步伐,确保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和建筑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