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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内容
2008年,县政府办公室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一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轨道。目前,全县25个政府工作部门、18个省市直管职能部门及15个镇已全部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 412所学校全部实行了校务公开,24间卫生医疗单位全部实行了院务公开,23个公安派出所全部实行了警务公开,公开率达100%。从而改善了政务环境,改进了机关作风,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又加强了对权力的约束,较好地堵住了滋生腐败的源头,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2008年,县政府和岭北镇政府被评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县国税局、岭北镇政府被评为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我县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始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8名县领导为副组长,县纪委、县府办、县委组织部等33个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府办,由县府办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日常工作由县政府调研室具体负责。同时,还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办、县纪委、人大办、政协办等6个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级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认真履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形成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机构网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健全工作制度。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我县十分注重抓好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实施方案。我县每年都按年度实际印发《关于在我县县级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编制《遂溪县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对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措施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同时,为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制发了《遂溪县县级政权机关推行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统一了对外、对内公开的内容,要求县直单位按照内容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建立配套工作制度。县政府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参考样本》、《政府信息公开参考流程》、《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样本》等4个参考文本发至各镇和县府直属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和镇和机关单位都根据自身职能,制定了议事决策制度、承诺服务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监督制度、意见信息反馈制度、来信来访制度、奖惩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并制作了本单位的“办事指南”牌,准确地标明机关各股室的办公地点、主要职责、联系电话、责任人员以及办事程序、所需资料和收费标准等,从而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建立领导下访和接访日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县委、县政府领导定期接待群众上访,不定期地到基层下访,及时解决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四是实行监督举报制度。县政府和大部分机关单位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同时,还聘请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和干部群众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以及设立监督岗、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五是实行执法人员“三挂牌”上岗制度。县直机关单位普遍实行了挂牌办公,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全部“挂牌上岗、挂牌收费、挂牌执法”,较好地规范机关各项工作的运行,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三)深化公开内容。我县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将事关“人、财、物、事”的行政事项作为各级政府及部门政务公开内容的重点。全县75个单位都认真编制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并严格按照内容目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确保常规内容公开。县政府公开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资源配置、工程建设、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等内容;镇政府公开各级农村工作政策、计划生育和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县直单位公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和人员、行政许可的时限、内容、程序和收费等,同时县直42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实行了工作承诺制,并编印成删,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重点内容公开。我县把涉及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出台的政策,以及干部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列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如重点项目的跟踪落实情况、重大工程招投标及进展情况、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等,还有涉及各项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机关业务费用开支情况、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流程以及标准文书等,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获取信息方式等内容。三是鼓励创新内容公开。积极探索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鼓励各单位创新公开内容、项目,进一步增加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情况、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公开和年度领导干部民主评议结果公开等。
(四)拓展公开方式。我县把建立政务载体作为推行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栏、政府和单位网站、会议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对政务进行及时公开。一是建设政府上网工程。在互联网和电子触摸屏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县、镇两级政府和县直各部门都按《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的要求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与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互联,实行网上政务公开。县政府通过公众网及时公开政府公告、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招投标和建设、国有资产挂牌拍卖等重大事项,县监察部门在县政府公众网开设了“遂溪廉政网”专题网页。同时,我县共投入200多万元建设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二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县政府在县城设立了3个永久性的公开栏,各镇、各单位也设立了永久性的公开栏,坚持每季度更新公开内容,增强机关政务工作透明度。三是设立服务大厅。县税务、工商、交通、公路、公安、国土资源、社保、供电、供水等部门都设立“阳光窗口”,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四是设立有形市场交易制度。我县设立了土地交易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机构和交易制度,规范有形土地、建筑市场管理,对开发经营性土地取消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定价,一律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公开招标投标,防止土地批租和交易问题上的“黑箱作业”、“幕后交易”等腐败现象发生。五是新闻媒体公开。我县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将政府工作、纠风专项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等工作动态类信息随时向公众公开,拓宽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务活动的渠道。通过建立公开栏、设立服务窗口、设置电子触摸屏、建立单位信息网站、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和手册、召开政务通报会、发文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大方便了干部群众了解公开内容、掌握办事程序、参与监督工作。目前,我县县、镇两级政府及各工作部门都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单位网站或设有电子触摸屏,其中配有电子触摸屏的单位有7个;省市直管的18个职能部门也全部建立政务公开栏或设有电子触摸屏。县档案馆也主动做好现行文件和其它政务信息的接收、整理和保管等工作,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强化监督检查。我县不断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各单位对政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要经过有关部门严格把关方出台;对一些重大的工程项目及有关经济活动,都成立监督小组或聘请监督人员对工作的全过程实行监督,并通过组织民主评议活动或召开听证会等,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2008年,我县共组织了全县50个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分期分批上“行风热线”节目,现场接受观众的投诉和咨询,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同时,许多单位在政务公开栏旁还设立群众评议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与舆论的监督。我县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不定期评议,同时还通过聘请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投诉箱和意见簿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我们还建立政务公开的评价体系,实行政务公开工作民主评议制度,根据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的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出总体评价,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终政绩考评、评先选优和奖惩挂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主要通过遂溪县人民政府公众网、遂溪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行风热线”栏目、广播电视、遂府调研与信息简报等方式主动公开县政府和本办的政府信息。
(一)通过遂溪县人民政府公众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年来,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发布政府信息共376条,其中,机构职能人事类信息11条;政府规章类信息7条;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6条;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7条;其它类信息48条。
(二)通过遂溪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公开栏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2条,其中,县政府文件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4件,人事任免信息4条,政务类信息4条,经济类信息9条,动态性信息8条,其它信息3条。
(三)通过广播、电视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遂溪电台、遂溪电视台等县内主要媒体共播发由县政府办公室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1120多条,其中县政府常务会议新闻信息13条、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新闻信息1099条。办理县政府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8次。
(四)通过“行风热线”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县政府全年开办“行风热线”栏目50期,组织县直50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领导到广播电视台,通过“行风热线”栏目主动公开各部门的各类信息,与听众互动沟通,并向全县人民群众作出了工作承诺。
(五)通过《遂府调研与信息》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刊印《遂府调研与信息》12期,刊登政府信息72条,其中,政务类信息9条,经济类信息33条,社会类信息23条,动态性信息3条,其它信息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县政府没有受理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00多人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工作部门办事程序和电话号码、获取政府信息渠道、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08年没有与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但是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改进与完善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没有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缺乏主动性,简单应付,流于形式,公开效果不够明显。二是公开工作缺乏连续性。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平时在县布置或检查时才简单抓一抓,经常性工作欠缺,公开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三是重形式轻实效。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个别部门公开栏的内容仍较单一,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资料不够完整,个别单位网上公开内容过于简单。四是公开重点不够突出。有的单位公开重点不突出、避重就轻,没有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充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行公开。五是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个别部门没有建立健全监督组织,没有建立起相适应的内部监督制度,检查督导工作还不到位。六是是公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各镇、各单位公开工作仍存在差距,发展不够平衡。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也是我县对外宣传的重要途径,关系政府形象。今后,我们要继续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努力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使一把手真正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对不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要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编制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及在我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务的对外、对内公开工作,在向社会实行政务公开的同时,认真抓好面向机关内部的政务公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
(三)努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要根据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采取灵活的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电脑、网络储存量大、便于操作、覆盖面广等功能,利用互联网和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公开,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要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
一般都是在30万至60万之间吧!我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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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永丰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03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2008年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我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严格监督考核,典型示范引导,保证了《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全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开展宣传学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人心,市政府将4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各级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条例》。一是在湘潭日报上开辟《条例》宣传专栏,以小知识形式向社会宣传;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将《条例》全文刊登,在网站首页以漂移和闪动的形式播出《条例》宣传标语;三是印发了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购买、印刷《条例》单行本1万余册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四是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学习了《条例》,市政务公开办除采取举办《条例》培训班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外,还组织他们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纷纷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还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在群众聚集地方摆放,悬挂宣传气球拱门,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
健全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形式和时限要求,确保公民依法可以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确保广大公民依法获取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违法违规情形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五是建立了举报投诉机制,明确市长公开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为举报电话,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法违规事项的投诉。
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政府对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归类,逐项标明公开形式、时限及责任单位后,编制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编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市63个行政单位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法律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动态和其它行政行为等七个类别予以分类,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期限、责任部门,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在网站上公布,并印刷成宣传册,在本单位办事窗口、市政务公开办及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摆放,供市民随时查阅利用。
加强载体建设,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12个栏目,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公开相关事项、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列入专栏进行动态公开,并明确了每个栏目的责任单位、审查程序、发布时限及公开时限等,对专栏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组织61个行政机关单位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他办事项目的实施程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和办理程序,编制成《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手册)供群众查阅和索取。
概述
200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7〕185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备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2008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市政府办公厅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工作的协调推动力度。成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晋安、马尾、福清、闽清、连江、永泰等6个县(市)区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基本完成《目录》、《指南》编制以及信息梳理工作。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学习和参照省政府办公厅《目录》、《指南》,结合福州市的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41号)文件,公布了《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试行)》、《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目前,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同时,认真梳理政府信息,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各部门已基本完成了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各自的网站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子网页上公布。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两大平台”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改版,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下设“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开设了52个市直部门子网页,进一步强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权威性。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已实现与13个县(市)区政府网站、27个市直部门网站的链接。13个县(市)区政府网站也都在各自网站的显要位置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所属政府部门及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统一平台。根据2008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最新结果显示,“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在全国333个地市级政府网站中的排名从2007年的第53名上升到2008年的第43名,在2007年提升98位的基础上,2008年又再前进了10位,首次进入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50强。此外,建成开放了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社会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制定了《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公开信息报送、统计、年度报告等配套工作制度。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关于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的暂行规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暂行规定》等文件,并组织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五)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培训。
2008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墙报、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重点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各县(市)区、部门子网站广泛宣传《条例》,扩大全社会对施行《条例》的知晓率与认知度。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对全市机关干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培训。据统计,200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182场业务培训班,5236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完成了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48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59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08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5385条,占12.5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010条,占11.69%;规划计划类信息1269条,占2.96%;行政许可类信息3941条,占9.2%;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533条,占3.5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026条,占4.7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064条,占9.4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428条,占10.3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086条,占7.2%。
尤其对于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都能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公共卫生、医疗、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公开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三部门关于福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我市未成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直机关编外合同用工管理的通知》、《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和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任务的通知》等。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方面,公开了《福州市城市危险住房改造管理办法》、《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搬迁修复保护办法》、《关于提高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标准的通知》等。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已完成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2003年至2006年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108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2003—2006年间产生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基本完成了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送市档案馆,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499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132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指定市档案馆为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31日,市档案馆已接收到市政府及市直81个政府机关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7898件。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2474人次。
此外,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42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18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424件。当面申请411件,占93%;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3件,占3%;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0件,占2%;以传真形式申请4件,占1%;以信函形式申请4件,占1%。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批文、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财政预决算、劳动保障、行政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多的部门有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发改委等部门。
(二)受理办理情况
44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答复。在442件答复中,“同意公开”413件,占93.4%;“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1.13%;“不予公开”9件,占2%;“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15件,占3.4%。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内容。“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
(四)咨询情况
2008年,全市共有5782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620人次,占10.7%;电话咨询4344人次,占75.1%;网上咨询818人次,占14.2%。咨询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和拆迁政策、建筑项目用地规划、城区建设规划、最低工资标准、交通管理、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医疗教育、房地产开发政策等方面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提起行政诉讼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县(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各级各部门公开《目录》编制不够科学,政府信息的科学分类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网站建设、改版步伐应加快,技术改进与内容整合力度仍需加强;四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加强与规范;五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亟待规范;六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继续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一是继续完善制度促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继续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尽快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工作机制,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责任落实到人。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促规范。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人员的范围,做好《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工作。继续对全市机关干部、特别是新招录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在对全市机关干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承办人员的规范性培训。
三是抓好试点促规范。着力抓好市交通局、晋安区政府、鼓楼区洪山镇政府等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的规范工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拟选择2家单位作为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试点,加快推进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强化督查促规范。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强化落实,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制定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每季度检查、通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页)建设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4284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38499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722 |
3.其他形式公开 |
条 |
6191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44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1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4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1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3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4 |
6.其他形式申请书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4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1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9 |
4.其他答复总数 |
条 |
15 |
行政复议数 |
件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2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