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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等工作。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负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联系特约审计员。
法规计划处
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审核区、县(市)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审计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区、县(市)审计机关的法制工作。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负责纪检、组织和司法等部门移交的有关审计事项。督察区、县(市)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审理处
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区、县(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区、县(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及时掌握有关部门受理审计移送案件的办理情况。
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市审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电子数据审计处
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统筹规划全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财政审计处
组织审计国家、省和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县(市)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行政政法审计处
组织审计行政政法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
教科文卫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区、县(市)政府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
农业农村审计处
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
固定资产与涉外投资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社会保障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市)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企业与金融审计处
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
经济责任审计处
组织对市委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区、县(市)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协管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10个派出审计处:
派出审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六处、七处、八处、九处、十处,组织审计各区、县(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重大项目的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市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地方政府债务和养老保险资金管理情况等工作。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承办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莹光:沈阳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沈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周成铀:沈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康健:沈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副局级)。
于跃:沈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孝凡:沈阳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军:沈阳市审计局一级巡视员。
张国宾:沈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专职监事会主席(正局级)。
马达:沈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专职监事会主席(正局级)。
刘宝石:沈阳市审计局二级巡视员。
石静华:沈阳市审计局二级巡视员。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监督并执行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区、县(市)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直部门,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各区、县(市)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对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和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省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区、县(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县(市)审计机关的业务工作,组织区、县(市)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县(市)审计机关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规定组织做好对区、县(市)审计机关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区、县(市)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市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审要看内审合同怎么签订的啊,上面应该会有要求,这个是没有固定标准的啊,要看咨询合同
考申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不同的岗位,考试的内容是不同的。审计局里有不同的岗位。具体考什么,要看报考的什么岗位,如果是工程审计类的话,需要熟悉工程造价方面的许多知识,尤其是工程量计算规则方面...
徐州市xu第二声zhou第一声shi第四声审计局shen第三声ji第四声ju第二声
沈阳市沈河区审计局精心谋划预算执行审计工作
沈阳市沈河区审计局为确保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规范、高效地进行,切实履行财政审计的监督职责,确立了着眼于“大财政”、监督于“大财政”、服务于“大财政”的审计理念,在广泛征求多方建议的基础上,精心谋划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力争打造预算执行审计精品。
监督关口前移 实施全程跟踪 沈阳市审计局加强地铁建设项目审计
沈阳市地铁一号线自2005年11月开工建设以来,沈阳市审计局即成立了地铁审计处,抽调审计人员进驻地铁指挥部。两年来,该局审计人员从项目的可研报告、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进行跟踪审计监督,从项目招投标审核到参与合同谈判,充分了解每个项目的详细情况,真正做到项目审计的关口前移,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与服务。仅2008年,该局就审核各类业务合同三百六十余份,合同金额近19亿元;
1、办公室
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环境综合整治及社会事务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政务协调、督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信息化建设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审计工作计划,负责统计管理、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审计科研、综合调研等工作;负责起草审计工作规划、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
2、经济责任审计科
负责对全区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拟定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制度、办法、规程等;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3、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组织铁西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区财政局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对国库和税务部门的审计;负责对上级政策、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审计全区区直行政政法、教科文卫等部门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全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教科文卫等专项资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负责审计(委托审计)全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建设项目;对全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在建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负责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结果进行监督核查;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5、社保国企审计科
负责审计全区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负责审计与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管理有关的区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全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区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及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6、资源环境审计科
负责审计全区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审计局一般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审计科、干审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内审协会等科室。
中国大陆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31个,地市级审计局434个,县区级审计局3075个。地方审计机关共有工作人员近8万人。
此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根据其《基本法》,设立了审计署;
台湾省也设有审计机构。
天津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珊珊
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张锦琳
天津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维章
天津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审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赵红
天津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建国
天津市审计局副局长:童仕欢
天津市审计局副局级审计专员:郑国强
天津市审计局副局级审计专员:刘金龙
天津市审计局二级巡视员:王银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