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内容简介
本书针对目前现行的公共租赁住房定价现状,开展了定价技术、定价理论和定价现状的系统分析,在分析论证已有定价影响因素及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以“04打分模型”确定折扣系数、以整体评估法确定片区市场租金的市场折扣定价模式,并对该定价模式的可行性和具体实施流程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深圳市进行了具体的定价测算。
去你所要申请的地区房管所拿申请表、那里的人会具体教你如何填写、祝你好运!
就是国家建立,产权为国家所有,租赁给个人的住房。
(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票房、收视率、发行量应该是文化产品接受市场检验的重要指标,但我们绝不能为了单纯追求票房、收视率和发行量,而忽视艺术品位、放弃社会责任、突破道德底线、有损民族情感。近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表
附件 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公共租赁 住房个人申请表 申请人资料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资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 1.身份证 2. 护照 证件类型 1.身份证 2. 护照 证件 号码 4 2 1 1 2 1 1 9 8 5 1 2 1 5 2 0 2 8 证 件 号码 户口所在地 1.深圳市 2.深圳市外 户 口 所 在 地 1. 深圳市 2. 深圳市外 婚姻状况 1.未婚 3. 离婚 2.已婚 4. 丧偶 工作单位 配偶联系电话 未成年子女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人 才 类 型 1.杰出人才 5. 初级人才 2.领军人才 3.高级人才 4.中级人才 学 位 1.博 士 2.硕 士 3.学 士 职 称 1.正高级 2.副高级 申请人联系电话 : 手机: 申请人通讯地
公共租赁住房PPP融资模式及其定价机制研究
公共租赁房是当前我国提出的一项针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计划。由于融资渠道狭窄,且受政府财政资金的约束,其建设推广面临极大障碍。从廉租住房PPP融资模式的经验借鉴出发,探讨公共租赁房PPP模式运作流程,并分析该模式下的定价机制及其保障措施。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产局组织其所属的认证、评估机构根据同地段、同结构、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赁户抽样调查情况,按若干片区提出片区市场租金参考标准,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 公益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月交缴,由产权单位或授权管理单位负责收取,并缴入市财政指定的租金专户。
第六条 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承租人可申请动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共住人)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
近日,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政在补贴标准统一、优惠比例细化、特殊困难救助等方面有了更为详尽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政府提高住房保障科学水平、加大保障力度的决心。
统一补贴申请标准
《通知》称,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余各区实行统一的公租房分档补贴比例。具体标准为: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市、区县住保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区县政府自行确定本区县内公租房租金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净值。
完善补贴档位细化标准提高
租金补贴档位和标准进一步细化。一方面,租金补贴档位划分依据明确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可以享受95%的租金补贴;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即人均月收入为930元的家庭,补贴比例为90%”。
另一方面,对于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家庭,此次《通知》中将标准更加细化,由之前的每600元设立一档,变为每400元设立一档;且补贴额度也有所提高,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承租家庭,补贴比例由50%提高至70%;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承租家庭,补贴比例由25%提高至50%;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到1800元(含)的,仍旧维持25%补贴;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25%;人均月收入超过2000元(不含)但不高于2400元(含)的家庭,补贴比例仍旧为10%。
上述调整,不仅加大了对公租房承租家庭,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力度,更进一步提高了租金补贴的使用效率。
补贴面积提至60平方米
此外,《通知》将对补贴比例95%、90%、70%的家庭补贴面积上限由之前的50平方米上调为60平方米。符合调整后标准的廉租家庭承租的公租房面积超过50平方米但低于60平方米的部分,将纳入补贴范围,其他廉租家庭仍按原有标准予以补贴,补贴力度不会降低。
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承租家庭的居住品质提升的需求。
补贴升档,加大3类家庭支持力度
《通知》规定了补贴升档制度,加大了对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支持力度。若租金补贴比例若低于95%,且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或患大病人员、或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经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住保部门审核后符合提高条件的,可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上述规定,将进一步减轻这三类公租房承租家庭的租金负担,对其提升生活品质有积极意义。
建立特困家庭租金补贴机制
针对支付房租确有难度的特殊困难家庭,此次《通知》还提出建立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机制。对于提高租金补贴后,支付公租房租金仍然特别困难的家庭,明确经相应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由区县政府酌情提高租金补贴。
该机制的建立是对原有政策的积极补充,也是对住房保障工作“以区为主、全市统筹”的进一步诠释。
变更应主动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此《通知》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新规适用后,相关家庭如要想享受新政策的相关优惠,应向所在的街道(乡镇)等基层部门主动提出相应申请。
可以说,《通知》的出台,是完善我市公租房租金补贴机制的积极举措,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公租房保障模式由“以实物配租为主”向“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并举”转变,对构建首都科学合理的保障房发展体系意义重大。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黄石政规〔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分类补贴。租金收取与补贴发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的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条件及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租金水平和住房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