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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个人包括个体经营者、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公民等。
区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的关键在于看其是否因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而取得了收益,只要以出售或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而取得收益的单位和个人,就是土地增值税纳税人。2100433B
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请问工业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
纳税人补缴土地增值税后的会计处理,哪位知道什么情况应交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补缴土地增值税后的会计处理 补缴当年的土地增值税,包括补缴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预缴土地增值税 一、开发公司等主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纳税人的会...
在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时候,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区别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免征土...
土地增值税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 |【纠错】 | 【关闭】 |【返回 首页】 阅读次数: 22069 关键词: 成 都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成 都 市 财 政 局 公告 2011年第 1号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土地增值税 征管问题的公告》 (2010年第 1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转发城乡房产管理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 场宏观调控工作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办发 〔2010〕85 号)精神,现就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对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普通住宅预征率为 1%。 (三)非普通住宅预征率以其售价是否超过普通住房价 格标准(即房管部门定期公布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 倍
土地增值税论文纳税筹划论文
土地增值税论文纳税筹划论文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探讨 摘要:纳税筹划不仅对企业有利,对国家也有利。纳税筹划不是 企业的个体行为, 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纳税筹划作为一个产业 在我国前景光明。 关键词:纳税筹划 土地增值税 探讨 1 纳税筹划的概念及意义 所谓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 通过 对其应税的事前和事中行为进行合理筹措和安排, 尽可能减少纳税的 数额或推迟纳税时间从而取得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目前我们国家很多人, 包括一些税务工作人员, 对纳税筹划存在 错误的认识,认为纳税筹划就是钻法律的空子, 逃避公民应承担的义 务,就是偷漏税,甚至抗税。其实纳税筹划不仅对纳税人有利,而且 对国家也有利: 纳税人的筹划方案暴露了国家税法的不足和缺陷, 可 以促进政府有关部门改进相关的法律制度, 完善税制,堵塞税法的漏 洞,这是对国家税收立法的重大贡献。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
下列行为中,应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
A、继承房地产
B、赠与房地产
C、出售房地产
D、出租房地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针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单位征收。选项AB均为无偿,选项D没有发生所有权的转变。参见教材P211。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对象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
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在此扣除。
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