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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河东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河东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9年,河东区各单位认真落实《条例》要求,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河东政务网全年累计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14件,发布概况类、动态类信息1134条,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1677条,发布解读类信息29条,“政民零距离”栏目收到留言2468条,已全部按时答复。
(二)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结合新《条例》要求,全区各单位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法律适用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切实做到严谨周密、依法依规,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得到规范和保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6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9件,另有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100433B
天津雅颂居 河东区六纬路与六经路交口西南侧路劲 河东区贺兰路与博山道交汇处东北侧
你可以登陆天津市规划局网站查看。 规划公示 >> 规划制定
1、公馆1882 参考价格 商住 37000元/m² 公馆1882位于和平区和平路与承德道交口。项目民水商电有天然气。现公寓1号楼在售,26层到顶,2...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1.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根据我市机构改革和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主要领导统筹推动、分管领导紧盯紧抓、办公室和各职能处室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公开审核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将公开审核程序嵌入公文制发环节,严格起草、签发、发布等关键环节管控。持续加强网络值班值守,指定专人定期查看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执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确保公众申请答复及时有效。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核程序,指定专人负责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核,定期审查已发布信息。同时,定期做好系统维护、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性完整性。
2.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一是多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面广的政策措施,以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利用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权威信息,切实使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全面了解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增强政务公开力度,传播正能量、发出主旋律。二是稳步有序推进“五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局党组工作规则,将“五公开”要求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等,运用多种信息媒介,并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
1.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做好2019年制发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发布;同时,及时将主动公开信息文本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供公众查阅。认真做好单位内部事务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机关内部事务,重点做好政府集中采购、“三公”经费、预算、人事任免等内部事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建设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工业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宣传工业和信息化政策运行发展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编制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等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文件102件,政务信息简报183期,累计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972条。认真做好舆情回应工作,通过“政民零距离”受理网民留言66件,回复满意率100%。
2.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局门户网站和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关键环节落实,指导业务处室及时主动做好与申请人沟通和答复。三是及时答复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规范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及时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主动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非本单位产生、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告知其可能的获取途径。全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7件,答复率100%。其中,属于同意予以公开答复申请5件,本行政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申请3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情况。
1.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门户网站建设,丰富栏目、优化布局,更加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积极开展交流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把网站打造成为更加权威的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舆论引导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的作用。全年,微博累计发布5284余条,微信服务号、订阅号共发布信息477条信息,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同时,利用好“世界智能大会”,邀请国内外媒体参加相关活动,进行集中报道,全面总结并展示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成就。
2.多渠道做好政策解读。一是注重用好媒体平台。通过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等央媒以及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等地方媒体采访报道,就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制造百亿资金等相关内容主动发声、宣讲政策,及时传递权威信息。二是多种形式解读政策。积极利用世界智能大会新闻发布会工作契机,局主要领导现场解答问题,积极解读宣讲政策;局新闻发言人参加天津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节目,现场针对相关问题给予答复回应,为听众解答疑问;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共同策划反映制造企业智能升级的纪实型节目《超级对接》,真实展现企业升级改造过程中立项策划、需求对接、改造进程、成果评价等全流程场景;围绕全局工作重点,组织青年干部结合处室业务工作,开展视频宣讲。三是完善政策解读机制。根据“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安排、同步发布。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在“企业政策服务一点通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同步关联发布,及时更新便企利民政策,完善政策信息解读,确保政策信息的全面性、鲜活性 。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及程序办事,着力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修订了《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和《天津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规范了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 。
(三)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依据《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致梳理了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制定了《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天津市水务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表》,共确定了13个方面内容,46个公开事项。内容涉及水务决策、水务重点工作、行政执法、重大水务工程建设、财务信息、水环境治理、行业监管、公共资源、政务服务、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平台建设、制度建设。2019年主动公开水务信息1621条,其中天津市水务局网站797条,天津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23条,微博477条,微信公众号124条。同时,安排专人及时将主动公开的纸质版文件分送市图书馆、档案馆、行政许可大厅,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四)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办理时限和要求规范答复申请人,主动电话沟通,对内容不明确的申请进行补正,积极协调申请指向的业务部门,切实满足社会公众对涉水政府信息的申请需求。201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较2018年增加了10件,其中通过天津政务网提出申请26件,现场提出申请2件,邮寄2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办结,未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任何费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经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我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内容适当。未出现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五)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
为切实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及时调整我局网站政务公开板块,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分类,方便用户查询;及时统计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并在局内网公布;及时整理已办结的依申请公开并归档成卷。
(六)创新政务网站平台建设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组织落实网站集约化工作,截至2019年底,已完成数据库、应用程序迁移、网站整体测试、ICP备案及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新旧版网站信息内容的同步录入。
(七)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加强督办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考评细则。实行月通报制度,做到对每月公开情况心中有数,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条例》,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进行。同时,为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列入2020年全局培训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3 |
-1 |
53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 |
-9 |
47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47 |
-8 |
16 |
行政强制 |
15 |
1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1 |
28395974.37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 |
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6 |
2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0 |
3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一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整深化;二是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三是学习与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年度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根本,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9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全面梳理了我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未公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广度有明显增强。二是细化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办公自动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同时,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缩短了政府信息从发布到公开的工作周期,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及时向局有关部门转发《条例》贯彻落实,认真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出的问题,积极组织培训,助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水平 。
河源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河源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河源市金融工作局认真学习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系列制度,指定机构、人员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市金融工作的业务,深化全市金融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拓宽工作简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公开方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升服务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信息的需求的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14条,其中组织机构1条,规范性文件1条,工作动态信息10条,公示公告1条,财政信息1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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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渠道过于单一,没有开通部门集约网站,也没开通其他新媒体进行政府信息的宣传,宣传的面不够广。二是宣传的时效性不够强,对公开本局产生的政府信息的时间还不够迅速及时。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未能将所有产生的政府信息按规定进行公开,公开政府信息的覆盖面不够宽,未能更好满足公众对金融类政府信息的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全力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争取尽快在市政府网站上开通本局部门集约网站,并通过部门集约网站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的公开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补足短板,狠抓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度延伸、广度拓展,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三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科室与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四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金融工作业务信息也全部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五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河源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更名为河源市金融工作局,由原在市政府办公室挂牌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29日正式挂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