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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省和跨市(州)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省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市(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省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市(州)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省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境内检疫工作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负责渔船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三)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水务局充分利用全县丰富的水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产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抓科学规划。邀请省水产专家现场指导,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群众参与建设;按照“全域规划、产村相融、成片推进、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思路,把水产规划与城镇建设、新村建设、扶贫开发有机衔接,科学提出了“3254工程”。即:重点发展3大水产经济带(水产生态养殖带、亚冷水鱼养殖带、水产休闲旅游带)、综合开发2大天然渔场、集中打造5大水产园区、创建4大特色水产品牌。
抓产业地位。首次将水产业纳入“4 X”产业,落实专门领导和队伍专题抓,落实包基地、包园区、包业主的责任制;落实“路为产业建、水为产业修、资为产业集”的责任制,为水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抓示范带动。在广纳镇建成了全市第一座水产科技园和第一个水生生物科技馆,在铁佛镇打造了全市第一家标准池塘大面积养殖基地,在毛浴乡打造了大鲵仿生态特种养殖基地,建成坪坝、金科、光泰等5个生态水产养殖示范园,成立水产养殖公司或水产专业合作组织13个,示范带动全县35个村3600多户水产养殖户和5万亩生态水产养殖。
抓机制创新。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土地整理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招商吸引企业资金、奖补激活社会资金,按照“园区 大户 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政府主导、群众主体、乡镇主责、村组主力、部门主帮、社会主动”的多元投入机制,通过业主自主建、能人示范建、农企联姻建,园区和基地水平不断提升。创新经营机制。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促进空闲土地向养殖能手、业主和龙头企业集中。创新管理机制。业主自主投入建设、政府以奖代补的水产园区,由业主自我建设、自我投入、自我管理,水产渔政部门指导服务。对农村藕鱼工程落实户建自管、联建共管、协会共建专管三种形式,分别确权给农户和相关协会组织,激发了农民发展产业的积极性。
截止目前,全县水产品总量达1.6万吨,人均占有水产品19.1公斤,产值3.2亿元,农民人均增收399元,产量产值获得历史突破,跨入全省万吨水产县行列。
观音阁街79
通江县水利局
呵呵,这也不奇怪!农业是国家基础,水利是农业命脉,林业则和以上两个方面都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考虑到以上因素,再加上我国各地的农业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水利局合并,有的地方农业局和林业局合并!
水利局比较复杂,内部有水政、渔政、堤防、工程建设、规划等等科室,一般带有行政职能的像渔政、水政等会划为参公,有些科室像堤防管理等会划为全额事业,但除设计室外,一般都会是事业编制。总体来说,事业编为主,...
一、这是某县水利局职能,供你参考:〔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期规划,组织...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将承担的2006年9月1日前已建和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职责划给省扶贫移民局。
(四)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五)加强对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局长:陈尚诗
2021年02月23日,入选2020年四川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通江县水利局践行“四个特别”加快水利发展
通江县水利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努力建设“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领导班子,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精神,按照县委的实施意见,做到“四个结合”,加快了水利发展和灾后重建工作。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纪检组长、工会主任按县委规定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8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江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府办发〔2015〕1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巴中市光雾山诺水河风景名胜区诺水河管理处,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管理局,县工业园、高明新区管委会,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通江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通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4日
根据上述职责,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维稳、综治、接待、政务公开、行政效能建设、新闻宣传、资产管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督查督办、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党建、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管理股
拟订全县住房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承担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全县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负责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房屋权属登记、产权产籍面积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等行业机构资质及其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征收和补偿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日常工作。
(四)城市建设股
拟订全县城镇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环卫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雕塑、路灯等)、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生活垃圾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资质及其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审核、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村镇建设股
拟订全县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县乡镇和村庄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危房改造以及农房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用设施和小城镇、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审核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的建设。
(六)建筑业管理股
拟定建筑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拟订招标代理、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担保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县外入通建设类企业及个人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以及建筑技术工人的培训、输送工作;负责建筑工程企业(单位)资质及其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的发展规划和地方性政策;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及技术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标准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负责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单位)资质及其人员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八)计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收支预算计划工作;负责各项建设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的核算、收取、监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中涉及建设规费的核对与征收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