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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以下简称天保资金)管理,提高天保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天保资金是指财政安排的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专项支出,包括森林管护费、社会保险补助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职工分流安置费、职工培训费和其他补助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实施方案》确定的各级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单位。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中央财政安排地方的天保资金,除职工培训费外,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由财政部根据《实施方案》等确定的标准和项目,在预算执行年度开始前,将控制指标下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各省级财政部门以此作为编制地方预算、安排配套资金的依据,各省应当按照《实施方案》及时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财政部于每年人代会批准同意后,按控制指标将资金核拨各省级财政部门,同时抄送国家林业局。职工培训费由省级财政部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申请报告报送财政部。
中央财政安排中央直属实施单位的天保资金,由财政部根据《实施方案》等确定的标准和项目编制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第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按照有利于资金整合的原则,在森林管护费、社会保险补助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和职工分流安置费等项目之间进行适当调整,统筹安排使用。具体调整方案,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时抄报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六条 天保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各种贷款本息、税金、各类债务等。
第七条 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天保资金的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预决算制度。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以前向财政部报送天保资金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天保工程的进展情况、上年度天保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加强管理拟采取的措施等。中央直属实施单位天保资金总结报告由国家林业局于每年4月底以前报送财政部。
第三章 森林管护费
第八条 森林管护费:是指专项用于管护森林资源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包括森林管护人员支出、公用支出等。森林管护费重点保障森林管护人员的工资性支出。
第九条 实行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支付给管护人员的承包费纳入森林管护人员经费。
第四章 社会保险补助费
第十条 社会保险补助费:是指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费、失业保险补助费、工伤保险补助费、生育保险补助费等。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是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费:是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缺口和应支付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的补助支出。
第十三条 失业保险补助费:是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第十四条 工伤保险补助费:是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应缴纳工伤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第十五条 生育保险补助费:是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应缴纳生育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第十六条 纳入地方社会保险统筹的实施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系统内部统筹的实施单位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第五章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
第十七条 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是指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包括公检法司经费、教育经费、医疗卫生支出补助、政府经费。
第十八条 公检法司经费:是指实施单位承担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安全局的经费支出。
第十九条 教育经费:是指实施单位承担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教育管理部门的经费支出。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经费:是指实施单位承担的医院、防疫站、卫生所及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经费支出。
第二十一条 政府经费:是指政企合一实施单位承担的政府性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第二十二条 对原由实施单位承办的政策性社会性机构移交给其他单位的,由省级财政部门商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资金划转办法。
第六章 职工分流安置费和职工培训费
第二十三条 职工分流安置费是指专项用于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支出补助。
第二十四条 职工培训费是指用于天保工程区富余职工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费用。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实施单位用天保资金购置固定资产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第二十六条 实施单位要加强对用天保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账卡,定期进行核对,保证账卡、账物相符。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领用、保管、保养、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
第二十七条 实施单位用天保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八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对天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天保资金使用规定,截留、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或个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稽查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商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0〕151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农〔2006〕223号
国家林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部于2000年印发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0〕15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对规范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不断推进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管理规定》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对《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国家林业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了24家天保工程二期第一批示范点单位,并提出要实现工程区“双增”、生态环境友好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各省级林业主管...
根据工程实施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工程范围内也应确定重点实施地区。目前确定的工程重点是国有林区,即指分布于东北、西北和西南的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四...
天然林保护工程以从根本上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以对天然林的重新分类和区划,调整森林资源经营方向,促进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发展为措施,以维护和改善生态环...
财政部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2006年 10月 25日 财农〔 2006〕223号 国家林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 (局): 为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我 部于 2000 年印发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财农 〔2000〕151 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对规范天然林保护工程 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 天然林保护工程的不断推进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 《管理规定》部 分内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为此,我们对《管理规定》进行了 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 部。 附件: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附件: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 附件: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 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天保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以下 简称天保资金) 使用效益, 保障天保工程顺利实施,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 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东北、内 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天保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根据《实施方案》的要 求,安排用于天保工程的专项资金,包括森林管护费、中央 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补助费、社会保险补 助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林业主管部门以及 《实施方案》确定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单位(以下简 称实施单位)。 2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四条 按照
序
前言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我国天然林资源状况
一、天然林的概念和功能
二、我国天然林资源现状及特点
三、我国天然林生态效益分析
第二节 天然林监测技术研究进展概述
一、我国天然林资源监测现状
二、不同国家天然林监测手段
第二章 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现状及特点
第一节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介绍
一、实施天保工程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我国天保工程概况
三、我国天保工程的效果评价
第二节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
一、天保工程实施的主要目标、内容
二、天保工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加强天保工程的主要对策
第三节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监测需求分析
一、天保工程监测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
二、构建协调统一的天保监测体系
三、综合运用高新技术提高监测成果科技含量
四、建立专门的监测机构提高监测队伍素质
第四节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监测技术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难点
第三章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监测技术研究
第一节 研究背景
第二节 研究内容
一、研究主要内容
二、基本思路
三、试验区布设
四、主要遥感数据源
五、研究的主要技术内容
第四章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林资源分布及变化的遥感监测技术
第一节 四川道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的遥感监测技术
一、研究区域概况
二、研究材料
三、研究区土地类型、面积及转移变化的遥感监测
四、研究区植被覆盖度变化的遥感提取
五、工程建设进展信息提取方法研究
第二节 海南霸王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的遥感监测技术
一、试验区介绍
二、研究方法
三、结果与分析
第三节 吉林汪清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的遥感监测技术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数据处理
二、天然林资源类型、面积及空间分布变化的遥感监测
第五章 工程区森林状态参数遥感定量估测技术
第一节 试验区及数据获取
一、试验区概况
二、试验区数据获取
第二节 森林蓄积量遥感估测方法
一、多元统计回归法
二、k-NN法
三、精度检验方法
第三节 基于光学遥感影像的森林蓄积量估测
一、光学遥感影像的预处理
二、估测结果与分析
三、结论
第四节 基于ALOS PALSAR数据的森林蓄积估测
一、ALOS PALSAR数据预处理
二、估测结果与分析
三、结论
第五节 基于MERIS数据的区域LAI、FAPAR参数提取技术
一、MERIS传感器和植被生物物理参数介绍
二、基于MERIS数据的植被生物物理参数反演
三、结果与分析
四、结论
第六节 主要技术成果总结
一、基于k-NN的多源数据森林资源信息提取技术
二、基于星载SAR数据的森林蓄积量估测技术
三、基于MERIS数据的区域森林植被LAI和FAPAR信息提取技术
第六章 小班地块变化信息提取技术
第七章 基于林班抽样点NDVI值变化的遥感监测技术
第八章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林景观格局动态变化2100433B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的重点建设工程。此项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组织管理实施此项工程必须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清晰的工作思路,责权统一的管理体制,运转自如的运行机制,科学的管理办法,现代的科学手段和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
1.坚持一个中心
就是坚持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恢复为中心。保护和恢复天然林资源是建设好我国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搞好这项工程一定要有全局观,并且要把天然林保护工程作为林业部门的第一位中心工作。
2.达到两个目标
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增强其生态功能是第一个重要目标;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使林区经济结构得到合理调整,实现林区经济平稳过渡,找到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振兴林区经济是第二个重要目标。
3.实施三个调整
一是经营思想的调整,将由木材采伐转向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二是产业结构的调整,由单一的以木材原料为主的林业产业结构,向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全方位的产业结构调整,在保护好天然林资源的同时,合理地利用好林区的其他资源,形成新的产业经济链;三是管理体制的调整,要利用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的契机,理顺管理体制,建立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和分级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
4.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实现由采运企业向营林事业转变,将工作由伐树转向种树; 二是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变,林区由传统的大木头经济向市场经济所需求的多元化经济转变;三是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应用现代高新技术成果,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四是实现企业管资源向国家管资源转变,把资源管理的行政职能真正从企业分离出来。
5.落实五个保
一是保工程要有得力的组织保证,从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定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签定工程项目行政领导责任状; 二是确保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筹)已经成立,将全面开展工作,各省区也要有相应的机构,配合工作;三是确保使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科技手段,管理和实施好这项工程;四是确保资金的到位和按规定使用,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一定要落到实处,并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五是确保以兢兢业业的工作精神投入到天然林建设上来。各级林业部门,从领导到职工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以严谨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1.编制工程实施规划,搞好森林分类区划工作
按照自下而上、专家论证、部门审批、自上而下的程序,做好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国有林业局)三级工程规划,并将森林分类区划落实到山头地块,为保证工程实施能够科学、合理、有序和统一地开展做好准备。
2.调减和停止天然林采伐,大力发展营造林
全面停止对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划定为生态公益林内的森林进行采伐,调减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的采伐量,严格控制木材消耗,杜绝超限额采伐。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建设,促进天然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
3.选择建立转产项目,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为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和促进林区经济发展,要选择建立一批转产项目。通过转向营造林建设和再就业培训等形式,妥善安置好富余人员。
4.加强基础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工程实施质量
通过科技教育、种苗繁育、基础设施、森林保护和信息管理体系的建设,为工程实施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各级管理和实施人员都要端正态度,认真负责地采取科学办法,提高工程实施质量。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际国内十分瞩目的一项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巨大生态建设工程,这项工程对于保护我国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一项影响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求高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借鉴国内外科学的工程管理模式,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建立起统一、高效、科学、务实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国家林业局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指导工程的实施。国家林业局组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筹),具体承办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有关事宜。各有关省(自治区)和森工(集团)公司和国有林业局在地方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成立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办公室,认真实施好这项工程。
2.加大工程对内对外的宣传力度
天然林资源保护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和配合,各地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对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宣传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了解、参与、支持和监督天然林保护工程,要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工程进展信息,接受监督。
3.落实有关建设资金和相关的配套政策
资金的投入、政策的扶持是工程顺利实施的基本保证。要切实保护好国有林区的天然林资源,完成《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必须本着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落实工程建设所需的各项资金。因此,要积极争取各方面对工程的资金投入。在国家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中央专门安排了一部分财政债券投资和财政资金,用来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除中央应安排的各项资金投入外,地方和企业的配套资金也必须落实,否则就会影响工程的全面实施。
同时,要积极争取落实各方面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尤其是涉及林区职工转岗分流和国有林区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的分摊比例的政策,落实生产经营局转变为营林事业局的管护事业费,落实转产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贷款贴息相关的配套政策,保证林区的社会稳定。
4.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和资金的管理
天然林保护工程涉及资金量大、项目多,要保证资金和项目发挥最佳效益,就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批程序,加强对项目的评估和咨询,选好工程建设项目,制定好工程建设方案,要严格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程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精心组织、精心施工。
对资金要单独设账,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新增资金要用于新的任务和工作,严禁用新资金还旧账,任何部门和任何人不得挪用、串用、挤占工程建设资金。要保证将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天然林保护工程上来,对资金的使用要有制约、检查和监督机制。
要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天然林保护工程是国家林业局重中之重的工作,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难得的机遇,也是对林业全行业的考验。因此我们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动员全行业人员把这项工作做好。
5.深化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深化改革,将森林资源的管理从企业中分离出来;通过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快林区多种资源开发。
6.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天然林保护工程必须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以加大工程的科技含量。一要成立国家级工程高级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工程实施中带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组织专家咨询与论证;二要充分利用全国已有的地、县、场三个层次的科技开发推广示范网络,大力推广20—30项实用技术和先进科技成果;三要组织科研工作者针对退化天然林生态系统的恢复、天然林生态系统可持续经营和国有林区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开展科学研究与科技攻关,搞好工程技术储备;四要选择一些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区和单位建立国家级示范区,为全国顺利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提供理论依据和典型示范。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建立示范区或示范点,以点带面,带动和辐射周边地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五要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学习国内外天然林保护的先进经验、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方法;六要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科普宣传及公众教育活动;七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积极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和无偿援助资金,加快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7.妥善做好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工作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国有林区企业职工将全部实行省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鉴于木材产量调减后,企业收入将大幅度减少,无力交纳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资金,需要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补助,减轻企业负担,为全面实施好天然林保护工程提供较宽松的环境 。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监测技术》采用了宏观和微观,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从技术层面上阐述天保工程区植被变化的遥感监测,集中地介绍森林遥感在这两方面的技术,大致反映我国当代森林遥感最新的研究水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监测技术》共分8章,第一章概论主要介绍了天然林资源及其监测技术进展;第二章介绍了我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现状及特点;第三章概要介绍《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监测技术》所涉及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监测技术;第四章整合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中天然林类型、面积及空间分布变化的研究成果;第五章基于多光谱以及SAR影像的天然林蓄积,以及高光谱遥感的森林叶面积指数、光合辐射吸收率、叶绿素含量等生物参数提取技术;第六章介绍涉及高空间分辨率的小班地块变化信息提取技术;第七章基于林班抽样点NDVI值检测植被空间分布变化的遥感监测技术;第八章由赖家明、刘晓双、李玉堂所做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林景观格局动态分析的研究成果而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