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区别
土地闲置费用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区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土地闲置费可以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能够在税前扣除。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也可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但是国税函〔2010〕220号文件明确了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再不能按照企业所得税口径去计算土地成本了。2100433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
一.如果是房地产企业依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要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为:第九条 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
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月(季)度预缴,预缴在月(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年度汇算清缴,汇缴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
谈房地产土地增值税与所得税计税成本的差异
随着我国房地产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企业土地增值税与所得税计税成本的扣除项目经常发生混淆,有必要对两种税在扣除项目上的计税差异进行分析。本文从房地产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计税成本在减扣除项目方面的差异方面,对其计税成本差异进行探讨。
股权激励所得税计算
股权激励,如何计算所得税 股权激励,如今已经渐渐成为人们耳熟能详的名词,不少人也已是股权激励的亲身 参与者。 在享受股权激励所带来收益的同时, 因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所得税问题却容 易被忽视。 在股权激励架构搭建、行权、退出等一系列过程中,所得税是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 税种,本文将简要介绍股权激励过程中的相关所得税问题。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所得税 1不同持股模式下的税务处理 目前实践中,股权激励较为常用的持股模式有 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持股以及通 过合伙企业持股 。不同模式的税务处理可汇总如下表: 2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未必一定省税 因直接持股方式对员工长期持股约束不足,大多公司倾向于以间接持股方式开展股 权激励。 公司创始股东可通过作为有限公司大股东或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方式实现对 持股平台的控制,防止公司控制权分散。 实践中部分公司认为有限合伙企业税率较低,最适宜作为股权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