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热门搜索

首页 > 百科 > 建设工程百科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借鉴试点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基本信息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查看详情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造价信息

  • 市场价
  • 信息价
  • 询价

制度标识

  • 1、左侧三个尺寸统一为600×430,第四个尺寸为600×620,,样式按此页要求 2、泵房空间有限时尺寸可酌情调整 3、管理信息栏A4文件
  • 13%
  • 深圳市鸿瑞广告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制度标识

  • 1、左侧三个尺寸统一为600×430,第四个尺寸为600×620,,样式按此页要求 2、泵房空间有限时尺寸可酌情调整 3、管理信息栏A4文件
  • 13%
  • 深圳市润彩标牌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制度

  • 900*600/镀锌板折弯焊接壳体造型,表面烤漆,内置龙骨支撑,文字内容丝印;
  • 13%
  • 成都翰道广告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制度

  • 高清室内写真裱板包仿铝边,60×80cm
  • 13%
  • 江西润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制度

  • 品种:标志牌;规格:0.45m×0.6m;
  • 希尔瑞
  • 13%
  • 西安希尔瑞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22-12-07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1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5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1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5年2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1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5年1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1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4年4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工程驳船

  • 100T以内
  • 台班
  • 清远市英德市2014年3季度信息价
  • 建筑工程
查看价格

渗流量监测站建设项目

  • 详见附件
  • 1台
  • 3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11-20
查看价格

工程实施及其它

  • (1)组屏设计、设计联络(2)软件安装(3)工程调试(现场调试)(4)培训(现场1天)(5)文件、资料(6)包装、运输
  • 1套
  • 1
  • 西门子
  • 中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3-04
查看价格

项目实施

  • GNSS测站、基站、网关均需建立立杆,以安装太阳能系统
  • 12个
  • 1
  • 中档
  • 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21-09-06
查看价格

配套建设工程

  • 1.名称:配套建设工程 2.品牌:蓝盾 3.型号:定制4.产地:中国5.功能参数:天花、墙面、地板、辅材等
  • 24项
  • 3
  • 高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10-23
查看价格

审批管理

  • 1.新建审批:支持各种日常办公审批类型,如请假,加班,补卡审批,支持设置审批人员2.待办审批:发起审批后,还处于待办状态的审批记录,系统自动发送消息给审批人员,审批人员收到消息后进入移动端查看,并
  • 11
  • 1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7-23
查看价格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在2018年全国15个试点城市改革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要求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面改革。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9〕32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太原实际,借鉴厦门、广州等城市的试点经验和做法,市住建局起草了《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起草过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了方案编写组,对照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按照“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了《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初稿),于4月23日将方案征求意见稿和任务分解表分发给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19个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定。5月28日,《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核,于5月31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改革内容和改革目标。到2019年6月底,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进一步完善 “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2019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明确“四统一”的具体要求,在统一审批流程上,一是围绕国务院“放管服”的要求,对审批事项再梳理再规范,如:方案中提出对部分建设方案实行社会化评审;对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整合;对不涉及新增用地的城市道路改造等项目在方案审定后可直接发放施工许可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二是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五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小型社会投资类项目、一般工业工程类建设项目。将审批流程划分为四个阶段,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由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阶段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三是将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纳入流程管理,与相关并联阶段同步推进。四是建立网上中介服务大厅平台,将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范围。五是实行多图联审。六是实行联合验收和“多测合一”。七是推行区域评估,将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由单体把关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变为申请前服务。

在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上,建立完善统一的覆盖市、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上与国家和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平行与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在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上,强化“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在统一监管方式上,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二是依托“信用太原”,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并与全国信用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第三部分:为保证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方案提出了以下保障措施:一是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及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和制度文件,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二是财政部门要加大在“多规合一”平台和多图联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维护和其它政府统一服务事项等方面的资金保障,将有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三是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评制度,严格督促落实。

第四部分:任务分解表。对方案中明确的50项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6日2100433B

查看详情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瞄准痛点堵点,通过“四个统一”,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二)改革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工程除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和备案等事项,实现流程优化和标准化。

(三)改革目标

2019年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体系,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省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二、统一审批流程

(一)精简审批环节

1.精简审批事项

(1)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

(2)取消对确定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设计方案审核。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3)除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建筑、历史建筑、重点街道、重点景观区外,对于未列入近期片区改造、不压占红线、不改变位置、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和不变更使用性质的改造项目,免于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可直接办理施工许可。

(4)新增用地的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在技术方案稳定、符合规划且建设资金落实后,可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5)既有城市道路改造、人行天桥建设等不改变原道路红线、不涉及新增用地的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类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后,可直接办理施工许可。

2.下放审批权限

各有关部门与综改示范区和不锈钢园区进一步梳理对接,能下放的都下放到综改示范区和不锈钢园区,并做好工作指导。各审批部门对拟下放城六区的审批事项与城六区进行梳理对接,提出下放事项清单,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3.合并审批事项

(1)认真梳理审批事项,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情况,整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程序和时限。

(3)质量安全监督申报与施工许可合并办理,一次申报,同步审核办理,不再单独作为申请事项。

4.转变管理方式

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审批的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梳理政府统一购买社会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完善管理办法,将文物调查勘探等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

5.调整审批时序

(1)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

(2)对公开出让用地项目强化土地出让前指标控制。用地出让前各有关部门对涉及的规划、环保等指标提出要求,作为用地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市政公用服务部门在供地前介入项目,提供联合指导服务。

(3)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后即可办理,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二)规范审批事项

1.公布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审批事项、审批条件、申报材料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2.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投资来源、类别及规模划分为五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小型社会投资类项目除外)、小型社会投资类项目(可建设用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或单幢的小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工程类项目。

3.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实行分类审查

(1)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实行联合评审,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内容、标准、规模、投资、景观风貌、技术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联合评审,稳定方案。

(2)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

以上两款经评审完善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按规定程序办理。

(3)除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设项目外,其他社会投资类项目政府部门不直接介入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实行技术评审社会化。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标准提出设计指标要求,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技术审查。

(4)需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的特殊项目,由建设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技术审查。

(5)主管部门制定技术审查管理办法,加强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社会化技术审查的监管。

4.建立完善项目生成机制。一是健全“标准地”出让制度。二是依据“一张蓝图”生成项目,强化项目储备,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稳定可行的设计方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提前开展农用地转用、征地拆迁等工作。三是带方案出让用地建设类项目,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明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各项指标要求,作为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5.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滞纳金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纳入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统一收费标准,实行一张清单收费管理。

(三)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1.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审核确认、施工许可证核发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工程质量、规划、人防、消防、档案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2.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中,不改变原道路红线的既有城市道路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的人行天桥等项目缩减为两个审批阶段。

3.市政公用服务纳入流程管理,与相关阶段并联同步推进,确保审批流程全覆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加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技术力量,实现“前台受理、后台审核”。

(四)分类制定审批流程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工作日):

市政公用部门梳理办事流程,提出需要取消、合并、内部协作的事项目录,明确报装办理时限。

(五)实行多图联审和联合验收

1.实行多图联审。通过数字化审查平台,实行施工图多审合一,逐步实行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查。

2.实行联合验收。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实施办法,市住建、规划和自然资源、人防、档案、园林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限时联合验收。

3.实行“多测合一”。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制度,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制定“多测合一”综合技术标准,保证测绘质量。

(六)推行区域评估

制定完善区域评估实施细则。由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片区管理机构牵头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评价、节能评价等需要评估评价的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实行区域评估的,政府有关部门在供地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七)推行告知承诺制

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申请人按照审批部门告知的具体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资料的,审批部门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对已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建立完善统一的覆盖市、县(市、区)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实现统一受理、实时流转、并联审批、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并与相关系统对接,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推进网上并联申报及审批。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进一步深化完善“多规合一”工作机制和技术标准,明确目录清单,梳理各类规划和空间管控要素,统筹各类规划,做到空间数据及各类管控线齐全、准确、现势。

(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工作制度,明确综合服务窗口和各部门服务窗口的工作职责,整合各部门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制定并实施咨询辅导的服务规定,帮助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建设项目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

(三)“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各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建立完善审批清单服务机制,主动为申请人提供项目所需审批事项清单。各阶段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目录,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四)“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办。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部门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

五、统一监管方式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相应责任。

(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信用太原”平台,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及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失信行为向社会公开,并与全国信用平台互联互通,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机制。

(三)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将中介服务事项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范围,实行服务承诺制。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定期通报、监督考核等机制,协调推进统筹实施改革工作,定期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及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和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资金保障,确保顺利推进

财政部门加大“多规合一”基础信息数据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维护及其他政府统一服务事项的资金保障,将有关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及时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改革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听取社会反馈意见,动态调整改革举措。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业务培训,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

(五)强化督查考核,严格督促落实

建立考评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审批服务进行系统评估,创新部门审批服务监督方式,并将评估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六)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强舆论引导,提升企业获得感。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查看详情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常见问题

查看详情

太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献

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格式:pdf

大小:13KB

页数: 8页

1 市住建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试点的通知》 (国办发 [2018]33 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 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 (鄂政发〔2018〕26号)、《湖 北省工业建设项目 50 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改革工 作方案》(鄂政办发 [2018]71 号)、《咸宁市复制推广中国 (湖 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改革试点经验的工作方案》 (咸 政办函 [2019]18 号)等文件精神, 为切实做好住建局职责范 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 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 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 加大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

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的“四统一”,2019年上半年,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要牢牢把握改革基本要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市场主体对改革工作的满意度及获得感。3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以下简称《编写要点》),要求各地按照《编写要点》明确的相关时限要求,编制好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任务分解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出台《实施方案》列入2019年度改革台账。4月12日,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8号),成立了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实施意见》和《编写要点》,结合本省实际并借鉴其他省的做法,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两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州、市人民政府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实施方案》。

二、出台文件的目的

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坚持“刀刃向内”,实施分类管理,强化部门协同,联通信息孤岛,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减材料、减时限、减程序、减费用,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放大“放管服”改革成效。

三、文件主要内容及总的改革目标

《实施方案》共六部分二十六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内容及工作目标等;第二至第五部分,是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完善审批管理体系、建立统一的监管方式4个方面内容;第六部分是组织保障,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宣传引导等。

总的改革目标是:2019年上半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昆明市、曲靖市审批时间,政府投资项目不超过10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70个工作日);小型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以及开展区域评估的各类开发(开放)园区内项目审批时间进一步缩减;初步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省、州(市)两级审批制度框架体系。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国家系统以及省的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底,基本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市、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四、重要政策措施说明

(一)改革内容及范围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主要是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保密、军事、核工程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从项目申请核准到竣工验收和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全过程进行改革,改革范围覆盖行政许可、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最大限度实施“多审合一”和“多评合一”,推动流程优化和标准化。改革时间包括行政审批、核准、备案和依法由审批部门组织、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技术审查和中介服务,以及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等环节事项办理时间。

(二)主要改革措施

改革工作紧紧围绕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统一”要求进行。

1.统一审批流程。主要做法是通过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措施,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形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一张清单”,然后以政府投资及社会投资为分类,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等,再细化不同的审批类型,分阶段划分审批流程图。根据每种类型项目审批情况的不同,明确该项目必须具备的审批服务事项,一般情况下,将必备审批服务事项划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明确每阶段牵头部门和审批时限,采取“一家牵头、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将原先各级各部门项目串联审批方式转为并联审批,变企业“多跑腿”为信息“多跑路”,部门内部“多协调”,提高审批效率,提升企业获得感。支持上述工作的具体措施还有“多审合一”的多图联审,区域评估的“多评合一”,联合测绘成果下的“联合验收”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下的“告知承诺制”办理等。

2.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建设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做到“系统之外无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3.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主要有4方面内容:

(1)“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支撑。

(2)“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题办事区,做到“一张表单”申报,实现线上线下“一个窗口”统一收件、发件。

(3)“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由工程建设项目各审批阶段牵头单位统一制定本阶段各环节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将所有事项所需材料进行整合,制作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由同一审批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同使用,每一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4)“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分级负责、统一监管”的行政审批效能监管体系,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各部门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考评”工作机制和首问负责、投诉问责、倒查追责的责任追溯体系,实现行政审批全流程、全要素跟踪监管。

4.统一监管方式。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全面加强审批服务工作事中事后监管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云南省行政审批“中介超市”应用,规范中介服务。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报建报装工作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与相关审批阶段同步推进,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

(三)改革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按照任务分工建立专门机构,细化工作方案,为改革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建立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定期了解各地改革情况,指导并帮助解决各地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加大督促检查和改革公开力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将改革实施方案、审批事项清单、改革配套措施、评估评价标准、改革工作进度和投诉举报核查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营造改革工作良好舆论环境。 2100433B

查看详情

遵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遵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6月17日

查看详情

巴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中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精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31号)、《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中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委发〔2019〕8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各级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此次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包括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将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2019年上半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总用时控制在85个工作日以内,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控制在7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第二部分,统一审批流程。一是精简审批环节。精减审批事项和条件,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依法下放或委托下级机关有能力承接的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对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二是规范审批事项。梳理形成审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四是分类细化项目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等五类。五是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联合审图,推行“多测合一”,推行档案、消防、规划、人防等事项联合验收。六是推行区域评估。除特殊工程和重大工程外,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综合评估评审结果,不再单独编报评估评审。七是推行告知承诺制。

第三部分,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对接联通,实现审批数据实时共享。

第四部分,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强化前期项目策划,制定项目生成办法;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整合空间掌控数据,形成管控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和管控规则明了的空间规划图。建立项目储备库。二是“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职能职责和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阶段办理、材料网上流转、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三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四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各项配套制度。

第五部分,统一监管方式。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开展风险分类监管、强化基层日常监管。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三是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服务收费。构建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四是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

第六部分,加强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全面领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三是严格督促落实。加大督导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四是加强法治保障。推进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五是强化要素保障。六是加强宣传引导。 2100433B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立即注册
免费服务热线: 400-888-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