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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神华集团外部董事,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石油学会石油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价格协会专家委员。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中欧清洁能源中心(EC2)中方主任等职。
主要研究领域为能源经济、产业发展与产业政策等。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人民日报》等期刊和报纸独立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学术著作十余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等数十项,成果多次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蒋一苇企业改革与发展学术基金奖等。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称号。
第一章 我国现行财税制度简介
一 我国税制沿革
二 我国现行税制概览
三 非税收入与收入结构概览
四 政府支出制度概览
第二章 石油行业财税政策与改革
一 现行石油财税政策
二 石油财税政策的国际比较
三 当前石油税费存在的问题与改革措施建议
第三章 电力行业财税政策问题研究
一 现行电力行业的财税政策
二 国外电力行业财税政策和电价的税收构成情况
三 我国电力行业财税政策优化的建议
第四章 天然气行业税费及其改革
一 天然气行业基本情况
二 现行天然气财税政策
三 天然气产业财税政策的国际比较
四 我国天然气行业财税政策评价及政策建议
第五章 煤炭行业财税政策问题研究
一 煤炭行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二 煤炭行业现行的财税政策
三 矿下采煤的生产流程与生态环境问题
四 国外煤炭行业的财税政策
五 我国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建议
第六章 本书主要研究结论
一 石油行业税费问题及改进措施
二 电力行业税费问题与改进措施
三 天然气行业税费问题与改进措施
四 煤炭行业税费问题与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后记
本书在对当前石油、天然气、电力和煤炭行业财税(费)制度的政策文件进行系统性梳理归纳的基础上,结合能源行业财税政策走向和税费负担水平的国际比较,对当前我国能源行业财税政策的效用、税费结构和税费负担的合意性,以及新形势下的改革方向与可行性路径进行了前瞻性探索和创新性回答,将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能源行业的财税制度、推进能源行业税费制度改革,实现能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决策参考价值。
陶瓷行业现正向有利于人类文明健康的绿色(环保)陶瓷方向发展。绿色陶瓷的标准是: 1、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消耗,并做到物尽其用。 2、对环境有污染的废气(SO2、CO、CO2、NOx及烟尘等)尽量要少。 3...
北新建材是我国最大的新型建材企业、全球最大的石膏板产业集团,更是新型节能环保建材规模化生产和应用的引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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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财税政策与国外经验借鉴分析
当前我国部分城市房价再次开始上涨,并且普遍存在租赁住房市场激励不足的情况,同时大量住房空置造成严重资源浪费,为改善这一现状政府部门应当采取房产税试点、购租并举等措施,通过相应房地产财税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保障民生。本文将对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意义和我国房地产财税政策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并探讨外国构建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的经验,最终研究完善我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的建议。
对我国空调行业政策的两点建议
房间空调器是日用电器中能耗较大的一种,所以各国对其生产,使用的节能问题非常重视。基于房间空调器正在我国日益普及的现状,轻工部最近制订了鼓励发展节能型空调的政策。该政策的实施虽对强化我国空调行业的管理起了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从生产实践及产品应用上考虑,认为目前有关规定中还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书名 |
出版时间 |
出版社 |
ISBN |
---|---|---|---|
《房地产税制设计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启示》 |
2020年12月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978-7-5203-7455-2 |
前言 |
第五章 房地产税税率设计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启示 |
第一章 导论 |
第六章 房地产税减免政策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启示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七章 房地产税纳税信息获取与税收征管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启示 |
第三章 房地产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启示 |
第八章 房地产税收入规模与用途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启示 |
第四章 房地产税计税依据与评估的国际比较与政策启示 |
第九章 总结与展望 |
该书对中国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及减免、税收征管及用途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政策建议,具体归纳如下。
(1)在房地产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的确定方面,由于中国房屋产权情况复杂,因此对于完全产权的房产应将房产所有人作为纳税人;对于非完全产权房产应将房产使用人作为纳税人;对于仅拥有使用权的房产则应按照受益原则灵活规定。对于房地产税的征税对象,中国应当尽量扩宽范围,既包括存量房,也包括增量房;既有城镇房产,也有郊区和农村房产;既对商品房征税,也对小产权房和房改房征税。
(2)在房地产税计税依据与评估方面,由于中国房产类型复杂多样,为保证计税依据公平合理,应针对不同类型住房实行不同形式的计税依据并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例如,对于产权明晰的普通商品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选择“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对于房改房、棚改房和小产权房则以评估租金收益为计税依据,采用“收入分析法”或“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同时,中国房地产税的税基评估机构应独立于税务部门,不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计税依据的评估周期,一般以1—3年较为合适。此外,中国还应完善房地产评估配套措施,如建立房地产信息平台以及建立健全房产评估争议机制。
(3)在房地产税税率设计方面,房地产税税率的决定权应由中央和地方合理分配,由中央统一立法决定税率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法定税率水平。对于税率形式,中国应配套使用差别比例税率和幅度比例税率,即对不同住房类型实行差别税率,同时针对地区差异可采用幅度比例税率,即由中央政府或者省级政府规定税率浮动范围,地方政府结合地方房地产发展程度和财政支出水平决定具体税率。税率水平则应基于地方财政预算填补和纳税能力确定,在0.5%—1.5%左右较为合理。
(4)在房地产税减免政策方面,中国可以考虑设置居民住宅减免额度,且减免额度应随房产数量增加而依次递减,增加多套房持有成本。同时,中国应基于纳税人特征、房产特征与地域特征三个方面设置多样化的减免政策,并规定地震、疫情等特殊情形下的税收减免。此外,中国还应积极建立与加强房地产税配套设施以保证减免政策的落实,如建立健全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以保证免税面积或免税金额信息的获取,以及加强建设社区人口排查制度以保障针对老年人、残疾人、退伍军人等不同纳税人群的减免政策能够顺利实行。
(5)在房地产税的纳税信息获取与税收征管方面,中国首先应在房地产税全面推行之初尽快建立高效的房地产信息收集和处理系统,从而税务部门可以更好地把握税源。其次也应发展多样化的税收申报与缴税渠道,利用互联网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最后对于房地产税申报过程中出现的瞒报和不报以及故意拖欠税款拒不缴纳的情况,应制定严格的处罚标准,并对税款的征纳和使用尽量做到公开透明,从而提高居民的房地产税纳税遵从度。
(6)在房地产税收入及用途方面,中国房地产税的征税主体以县级行政区(包括市辖区、县、自治县及县级市等)为单位较为合适,并采用“宽税基、低税率”的模式来保证房地产税的收入规模。同时,中国可以考虑将房地产税的税收收入以公共服务的形式返还给纳税人,如用于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社区安全等。此外,中国也应注意保证房地产税用途信息的公开透明,从而使纳税人明确其缴纳的房地产税最终仍可以使自身获益,从而自愿自觉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