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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设:内设机构4个,直属机构2个,派出机构5个。
1、办公室
1、起草、审核和批转、印制各类文件、报告;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收发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督办、绩效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税收工作信息、税收调研、税收宣传和信息公开、大事记、信访等工作。
2、编制审核区局财务预算、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核算与领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对区局经费、财务、装备、资产、基建项目实施管理。
3、提供机关后勤服务,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管理;负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的兑付工作;负责往来单位、上级部门的接待工作;对区局办公大楼、车辆实施安全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人事监察科
1、区局人事、劳动工资、退休干部以及公务员考核管理;专业技术职称、医疗保险和子女统筹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方案实施与管理;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和指导各项执法监察工作;受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执法监察工作。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群、统战、双拥和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税政科
1、地方税费及社保规费的政策业务管理工作;受理税收政策咨询,制订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上报的减免税申请、调查报告进行登记、审核,并按期提交集体审议,按权限上报或下达减免税批复,对减免税进行跟踪管理;负责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及事后监督;负责“纳税检查报告”的审核和上报;2、负责社保规费征收管理及对外协调;组织开展上级税务机关布置的专项工作;完成区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法规征管科
1、税源户控管及税源户异动监控,组织并参与对辖区内经营路段的登记检查;发票检查的组织及发票发售的监控;征管资料的管理及组织检查评比;征管质量考核工作。
2、规范性文件会签、备案和管理;组织实施税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执法监督和检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执法公示制等行政执法制度;组织税收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及调查工作;组织承办税收重大案件审理、税收行政处罚及听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
征收分局
第一税务所
第二税务所
第三税务所
流芳税务所
生物城税务所
按照税收管理有关规定,区局目前对下列税费、基金进行征收管理:1、营业税;2、资源税;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6、车船税;7、房产税;8、城镇土地使用税;9、土地增值税;10、印花税;11、契税;12、耕地占用税;13、地方教育附加;14、堤防维护费;15、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16、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17、水资源费;18、文化事业建设费;19、地方教育发展费;20、残疾人保障基金;21、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22、其他新开征的地方税费。
http://user.qzone.qq.com/757273401/blog/1244025059 有地图 或http://ditu.google.cn/ 参考资料: http://user.q...
叶经营男,1964年11月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1982年8月至1986年2月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科员、...
你好,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 符合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免税规定的...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税务管理员考试
1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税收管理员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 各题给出的备选答案 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将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符号 [A、B、C、D 中选一个 ]填入下表中。本 题共 20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题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答案 1. 下列项目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项目是 ( )。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B.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 C.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规定,被处以的滞纳金 D.企业所得税税款 2.下列税金不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 A.车辆购置税 B. 房产税 C. 车船税 D. 印花税 3.下列关于企业资产的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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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宏(党组书记、局长):
男,汉族,1958年4月生,河北阜平人,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历任武汉市税务局地方税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年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税政四处副处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12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全局工作。
李燕(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女,汉族,1974年10月生,湖北随州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春税务学院税收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
历任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副局长(副科级)、税政管理科副科长、第一税务所副所长、生物城税务所所长、征收管理科科长、税政管理科科长。2014年11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工作分工:分管监察考评科,挂点第三税务所。
葛朝晖(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65年1月生,河南西平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历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税政管理科副科长、税政管理科科长、稽查所所长,2001年11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年7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装备科、行政管理科工作,挂点珞瑜税务所。
王生武(党组成员、副局长):
男,汉族,1959年4月生,陕西榆林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2003年3月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青山区分局副调研员,2007年12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5年1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社保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基层工作科、征收分局,挂点青菱税务所。
杨凤(党组成员、副局长):
女,汉族,1962年10月生,湖北武汉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北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历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武昌分局国有商贸所副所长、第二管理稽查税务所副所长、第一税务所所长,2008年4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副处级)。2009年12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收入规划科、税政管理科、人事科工作,挂点第二税务所。
齐涛(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男,汉族,1970年1月生,湖北武汉人,1988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历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洪山分局建设管理稽查税务所副所长、和平管理稽查税务所所长、第三税务所所长、局长助理(正科级)兼任第三税务所所长。2012年4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工作分工:分管征收管理科、技术管理科,挂点和平税务所、建设税务所。
吴德义(副调研员):
男,汉族,1957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1978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税务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历任武汉市税务局洪山分局计会科副科长、计财科科长、税务检查站站长、征收服务所所长、征收分局局长(正科级)、社保规费管理科科长、政策法规科科长。2012年6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
工作分工:协管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征收分局工作,挂点第一税务所。
陈光保(副调研员):
男,汉族,1958年5月生,湖北仙桃人,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财经大学税务专业毕业,大专学历。
历任武汉市地方税务局洪山分局和平管理稽查税务所副所长、青菱管理查税务所所长、洪山税务所所长、第一税务所所长。2012年6月任武汉市洪山区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工作分工:协管工会、“两会”(武汉市税务学会、地方税收研究会)工作,挂点洪山税务所、花山税务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负责市管和上级指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跨区域税源企业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承办市地方税务局驻市政府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地税窗口的各项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综合管理处、征收管理一处、征收管理二处、纳税服务处等4个处。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2名。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为武汉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副局级行政机构。实行“一级稽查”管理体制,全面管理全市地方税收稽查工作,查处偷税、逃税、抗税和骗税等违反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系统审计检查;负责对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特定纳税人进行检查和处理;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对各经济行业的税收实施专项检查;负责对纳税明显异常的地区进行专项整治;负责打击制售、使用假发票和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负责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和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卫和公安案件移送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综合管理处、稽查选案处(举报中心)、稽查审理处、执行督导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稽查三处、稽查四处等8个处。截止2013年6月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10名。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刘晓东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肖才茂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崔光勤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宏峰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雷建国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彬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亚光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罗俊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赵毅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徐良敏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沈永刚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周光春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余代祥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