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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发挥园林绿化部门在城市绿化工程建设中的专业指导作用,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下列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
(一)市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
(二)城市主干道和景观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
(三)其他对城市生态、景观有重大影响的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工程和专项绿化工程。
第三条
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建立专家库,负责组织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
市发展改革、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批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和专项绿化工程的初步设计时,同步将其绿化设计方案送市园林绿化部门征求意见,并附具下列材料:
(一)绿化设计方案图纸一式八份;
(二)绿化设计方案CAD光盘一份;
(三)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第五条
市园林绿化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的材料后,应当组织园林绿化专业设计院(或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性评定并提出初步意见,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至9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和专业设计院(或部门)的初步意见进行评审,并在7个工作日完成上述工作和内反馈审查意见。
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二)设计方案中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绿化设计规范的要求;
(三)投资额度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
(四)植物选择以及造景是否科学、合理。
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建设主管部门收到市园林绿化部门的审查意见后,应当将其作为批复该建设工程项目和专项绿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的参考依据,并告知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绿化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投资的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的评审由各区参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办法的通知
武政办【2010】14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武汉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办法》已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七日
你好,你去上海燕青园林工程公司看一下,那里主营草坪、花卉苗木生产、,建植与维护;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养护。通过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您解决一些问题。
土方开挖(验槽)→300厚砂石垫层→C10垫层砼→底板钢筋绑3 扎、池壁竖筋预留→池壁100高支模→底板浇砼→养护→池壁绑扎钢筋→池壁支模板、套管预埋→池壁浇砼→养护、拆模→池...
则 (一)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本标准所称园林景观设计是...
荒山造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1 / 33 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章 造林绿化工程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一、组织机构 我公司将根据本合同段的特点及施工具体要求组织精干高 效的项目经理部,严格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组织实施本合同工 程的施工管理,并与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通力配合,全面履 行合同,使业主满意。 二、施工总体目标 (一)工期目标 结合施工的实际情况, 本项目拟定总工期按 3 个月进行控制 根据本公司施工能力、施工特点,我们将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 技术、人力资源以保证按质量、 按进度优质完成本合同段的全部施工 任务。 (二)质量目标 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优良。 (三)安全目标 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四)环保目标 2 / 33 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及水土保持,防治 大气污染、噪音及粉尘和水污染,保护文物、宗教设施及其他重 要设施,做到让业主满意、让群众放心。
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
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 申报时间 : 建设项目名称 (盖章)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法人代表 电 话 经 办 人 电 话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设计方案绿地面积 设计方案绿地率 规定绿地率 规定应达绿地面积 尚差绿地面积 申报说明 : 提 交 申 报 材 料 目 录 现场勘察人员意见: 签字: 日期 : 行政许可服务科办理意见 签字: 日期 : 局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签字: 日期 : 局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签字: 日期 :
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点:评审办法
1.综合评估法
(1)初步评审标准。综合评估法下的初步评审标准包括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和响应性评审标准三个方面。
(2)详细评审。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分别从承包人建议书、资信业绩、承包人实施方案、投标报价和其他评分因素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初步评审标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下下的初步评审标准包括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承包人建议书评审标准、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审标准五个方面。
注:应注意区分承包人建议书评审标准和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审标准之间的差异。承包人建议书主要的评审内容包括投标人在图纸、工程详细说明、设备方案等各个方面是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承包人实施方案主要的评审内容包括投标人的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项目管理要点等各个方面是否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主要是将招标文件中确定需要考虑的量化因素按照既定的量化标准进行折算,从而得到各标书经评审的投标价。考虑的量化因素主要有付款条件,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在招标文件中增列量化因素和量化标准。
关于执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发〔2017〕3号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2014年1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以下简称《报价评审办法》)。2016年5月起,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试运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已试用《报价评审办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经过修改完善,目前运行良好,已具备执行《报价评审办法》的基本条件。经研究,决定在我省执行《报价评审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及时间
1、执行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2、执行时间:2017年6月1日起发出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应执行《报价评审办法》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和《评标表格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683号,以下简称《报价评审办法答疑》)。
二、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开发和使用的要求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应使用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的开发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子辅助评标软件须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DBJ51/T048-2015,以下简称《电子数据标准》)规定,须符合《报价评审办法》和《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规定。
2、电子辅助评标软件不得对符合《电子数据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招投标“工程计价文件”(CJZ格式)具有排他性。
3、电子辅助评标软件须在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及当地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免费的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保持一致的接口文件导入测试工具软件(单机版)和《软件操作手册》,供招投标当事人使用。如软件升级、改版,须在正式使用时间28日前发布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4、招标人在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CJZ电子数据文件前,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报价CJZ电子数据文件前,都应使用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检查工具软件”对数据文件格式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因数据格式不符而无法进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软件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网、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免费下载使用。
三、执行《报价评审办法》的准备工作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报价评审办法》和《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宣传贯彻工作,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应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执行《报价评审办法》和《报价评审办法答疑》,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报价评审办法》的顺利实施。
2、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提前做好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的准备工作,免费组织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的学习培训,确保报价评审质量。
《报价评审办法》执行后,原省建设厅川建发〔2009〕60号文印发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即行废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3月1日
关于执行《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川建发〔2017〕3号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2014年1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以下简称《报价评审办法》)。2016年5月起,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试运行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已试用《报价评审办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经过修改完善,目前运行良好,已具备执行《报价评审办法》的基本条件。经研究,决定在我省执行《报价评审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及时间
1.执行范围: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
2.执行时间:2017年6月1日起发出招标文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应执行《报价评审办法》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答疑》和《评标表格调整》的通知”(川建造价发〔2016〕683号,以下简称《报价评审办法答疑》)。
二、电子辅助评标软件开发和使用的要求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应使用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的开发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电子辅助评标软件须符合《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DBJ51/T048-2015,以下简称《电子数据标准》)规定,须符合《报价评审办法》和《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规定。
2.电子辅助评标软件不得对符合《电子数据标准》及相关规定的招投标“工程计价文件”(CJZ格式)具有排他性。
3.电子辅助评标软件须在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及当地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公布免费的与电子辅助评标软件保持一致的接口文件导入测试工具软件(单机版)和《软件操作手册》,供招投标当事人使用。如软件升级、改版,须在正式使用时间28日前发布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4.招标人在提交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CJZ电子数据文件前,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报价CJZ电子数据文件前,都应使用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标准检查工具软件”对数据文件格式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因数据格式不符而无法进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软件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网、省工程造价信息网免费下载使用。
三、执行《报价评审办法》的准备工作
1.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报价评审办法》和《报价评审办法答疑》的宣传贯彻工作,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应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执行《报价评审办法》和《报价评审办法答疑》,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报价评审办法》的顺利实施。
2.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提前做好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的准备工作,免费组织电子辅助评标软件的学习培训,确保报价评审质量。
《报价评审办法》执行后,原省建设厅川建发〔2009〕60号文印发的《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即行废止。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