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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一方山水二手房出售信息如下:82~139平米,均价4550~12480元/㎡.希望对你有帮助!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郑州山水生态城二手房房价一般,属于中等价位,具体如下: 1、105万元 (单价:8076.9 元/㎡) &...
山水生态城房价: 户型:1室1厅 面积: &n...
武汉鑫凌云水泥有限公司
鑫凌云水泥有限公司是一家民有民营企业,成立于2003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公司地处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将军山,距武汉市区30公里,紧邻107国道及京广铁路,距京珠沪蓉高速公路入口仅3公里,交通十分便利。为了加快企业的发展步伐,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占领市场,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资源优势、交通地理优势、市场优势等有利条件,自筹资金25000万元,现已建成并投产4000t/d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干法水泥及熟料的制造与销售、超细微粉及石灰石的生产与销售。公司拥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先进的生产工艺、完备的生产设备、齐全的检测手段、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公司的主导产品是"凌云牌"32.5级矿渣硅酸盐水泥(P.
武汉东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东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1984年。2000年由武汉市东方建筑工程公司组建成集团公司,现为武汉东方建筑集团有限公司。2002年改制重组,注册资本5080万元。2007年9月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王治德;党委书记王强;总经理王军。
武汉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武汉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武汉市环境技术审查中心)
武汉市环境信息中心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一、单位名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二、主要职责
1、检查、监督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执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2、参与制定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保护规划及计划,并负责批准后监督实施。
3、负责辖区污染源的调查和污染源排放申报登记及发放排污许可证工作,做好辖区内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并实行污染集中控制,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4、负责辖区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组织实施,协助市环保局对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审批和管理。
5、依法对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监督、管理、依法征收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
6、负责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生态环境的保护,协调并监督辖区内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工作,加强其风景资源和自然资源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防治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7、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完成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组织协调工作。
8、负责组织辖区的环境监测工作,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提出有关改善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环境质量的对策。
9、负责调查、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故,调解环境纠纷,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旅游资源的行为,并对东湖风景区名胜进行保护。
10、负责辖区内的环境统计,协调科研及环保产业工作,负责协调东湖周边地区大专院校环保产业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1、负责组织管理辖区内单位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和认证工作。
12、负责办理各级人大、政协涉及辖区的环境提(议)案和环境保护信访工作,处理辖区内环保“110”投诉。
三、单位地址
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黄鹂小区东南角
武汉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一、单位名称
武汉市辐射和危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武汉市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中心)
二、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辐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拟定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意见报局审批。负责依照规定实施审批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工作;负责医疗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或转移的审批;负责全市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数据库;负责与辐射、危险废物有关的投诉的调查处理;组织重大或跨行政区划并与辐射、危险废物有关的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与辐射、危险废物有关的环境污染事件后期危险废物的处理;负责组织直管企业以外的污染源辐射和危险废物环境监察;组织编制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环保产业协会的日常工作。
三、单位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22号
日前,记者从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获悉,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中方协调组已成立,生态示范城建设将跨入“快车道”。
中方协调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包括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13个部委,及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共同参与组成。
协调组将负责协调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研究生态示范城规划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协调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建设进展汇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可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阶段性和跨部门的问题。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议定事项,需报经国务院批准。
目前,连接生态示范城的轨道交通线已开建,生态示范城内的湖泊治理、地下管廊建设和相关道路建设即将启动。中法还将在能源、水管理、垃圾管理、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利用、交通、物流及文化休闲设施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努力打造中法国际合作创新区、全国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城市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湖北对外开放新高地,加快实现“一城”绿色崛起。
昨日,记者从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蔡甸区)获悉,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中方协调组获国务院批复成立,生态城建设被全面纳入“国家战略”。
中方协调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包括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13个部委,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参与其中。
协调组将负责协调推进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和地区,研究生态示范城规划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的议定事项,需报经国务院批准。
2015年12月,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战略委员会在法国巴黎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确定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由中法专家共同编制,今年3月上报中国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中法双方将在蔡甸区共建一所城市可持续发展学院,开展人员培训。会议期间,法国库贴集团等6家法企签约入驻生态示范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