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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成立于一九九O年,副县级建制,编制4名。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管理渭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形市场,并对进入市有形市场招投标的工程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市招标办的工作职责:
1、贯彻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我市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的制度和措施。
2、指导各县(市、区)及高新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监督规范市有形市场及各分市场的服务。
3、协助省招标办负责管理我市评标专家分库,具体负责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聘用、管理工作。
4、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规范代理行为。
6、对进入市有形市场招投标的工程实施备案监督管理,重点监督:
①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②申请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是否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招标文件及评标定标原则、方法、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③开标、评标、定标活动是否依照招标文件约定进行。
④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致。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统计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备案 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发放 勘察现场 投标答疑...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作用,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 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
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事指南
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事指南 一、工作职责 1、受理工程项目报建; 2、审查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资格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及委托协议; 3、审查招标文件; 4、监督工程开、评、定标; 5、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6、工程合同备案; 7、评标专家库的管理; 8、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二、办事须知 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发布招标公告; 2、施工企业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 (公告时间不少于 48小时)持 IC 卡进行投标报名;报 名时间为 48 小时(不包括节假日)按并招字 [2002]08 号文确定投标人; 3、招标单位按照规定编写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审核。 审定的招标文件一经发出, 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 确需变更时, 应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渭南市地热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是渭南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单位。
1、负责全市地热资源的统一勘察、开发和综合利用;
2、负责制定地热资源开发规划,规范地热资源市场管理,促进地热产业发展;
3、负责地热资源开发登记、延续、变更、注销等业务的前期工作;
4、负责地热井施工自制监督管理,组织地热井可行性论证和封井后的成井验收工作,负责地热井成井资料汇交、存档工作;
5、受国土资源局委托依法保护地热资源,征收地热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
6、实施地热回灌计划,监督采矿人履行回灌义务,推进地热资源合理利用和持续开发;
7、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促进地热资源开发技术交流与合作。
为了适应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推动我市户外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2005年第28次)精神,经2006年3月30日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成立渭南市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为市建设局下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3名,设主任1名。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市区户外广告的总体规划,设置标准、定点勘察及审批工作;负责市区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管理,督促广告经营者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维护。
简介
渭南市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是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单位。
制定全市项目建设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和相关措施。
组织开展全市政府投融资项目的稽察工作;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全市投融资项目的审批程序、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质量、工程监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概算控制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开展项目评价;实施重点项目的动态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整改落实。
制定全市重大项目整体开发规划及年度前期项目工作推进计划;实施策划项目综合管理,督促检查前期工作落实情况;协调促进市县两级项目策划包装,组织开展项目的申报核准(备案)工作;负责项目策划专家库的人员组建、智力支撑和联络沟通,培育和发展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与项目开发机制。
负责协调各项目单位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推进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指导项目业主单位或筹建单位加快项目的前期报批及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参与重点项目评价管理工作;组织专家论证、研究、分析重点项目运行态势,提出协调、推进意见;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