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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会(简称“全运会”)是国内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综合性运动会,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将在陕西举行。为积极践行“全运惠民,健康中国”理念,认真贯彻《陕西省全运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抓住筹办第十四届全运会机遇,全面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助推体育强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市县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30万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具特色,形成品牌化,群众参与度更加广泛;健身组织体系更加完善,协会、俱乐部数量大幅提升,且类型完善,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超过1.5万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明显提升,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站点全覆盖,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经常化,测试群众突破10万人次。
二、重点任务
(一)健身设施惠民。
1.健全市县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对市体育中心进行体育工艺及智能化升级改造,满足十四届全运会比赛项目需求。按照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标准,加快推动实现县级场馆建设“四个一”(一个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室外运动场地、一个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站)目标,满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基本需求。(市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不再列出)
2.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围绕建设15分钟健身圈的目标,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区多功能健身场地、社区健身中心,对现有的公园、广场进行改造,增加必要的体育设施,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全市新建或改建体育公园12个、社区多功能健身场地30个、社区健身中心5个、健身步道1000公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60个。在中心城市新建3个体育公园,其他县(市、区)各新建或改造1个体育公园。各县(市、区)新建不少于3个社区多功能健身场地。加快推进渭南市全域健身步道总体规划,每个县建设健身步道不少于100公里。(市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参与)
3.推进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建设。合理利用域内河流和秦岭保护治理的契机,在现有基础上完善规划、统筹资源、集中力量,同步建设各种体育设施和其它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足球、篮球等各类健身场地90块,自行车道300公里,安装体育器材600件,打造成集体育健身和休闲旅游于一体的民生工程。(市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参与)
4.加快推进体育产业平台建设。积极推行“体育 ”模式,加强体育与旅游、水利、文化等融合发展,将华山户外运动基地、卤阳湖航空运动基地、沿黄公路黄河湿地运动休闲度假区建成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将大荔沙苑运动休闲小镇建成全国运动休闲小镇的样板工程,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和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在渭南南塬建设城市近郊运动休闲综合体;积极申报白水“两山一湖”(方山、云台山、林皋湖)运动休闲小镇,将市体育中心建成大型体育服务综合体,将县级体育中心建成县域体育服务综合体。(市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参与)
(二)组织服务惠民。
1.健全协会组织。按照“4 X”(即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若干单项体育运动协会)模式,扩大协会数量,完善协会种类,各级骨干协会全部建立,单项协会覆盖辖区所有开展的运动项目,让各级各类协会社团成为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参与体育活动的主导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持续加大对协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个协会加强裁判员、教练员的培训,推进协会实体化改革进程。(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2.鼓励俱乐部发展。发挥俱乐部在健身指导服务、运动项目推广、运动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各级俱乐部良性发展,不断提升俱乐部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扶持青少年俱乐部发展,让俱乐部成为服务群众健身的重要力量。(市体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参与)
3.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采取配备服装、以奖代补、公益岗位、培训学习、技术交流等方式予以激励,不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提升其服务质量和能力。依托各级各类指导员,在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和乡镇、行政村,建立规范的健身站点,实现基层群众健身有组织、有人员、有阵地。(市体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4.加快“5311”体育特色学校建设(每个县市区确定五所小学、三所初中、一所高中、一所体校)。鼓励学校积极开展体育活动,推进市队县办、市队校办,鼓励和支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组建优秀运动队。(市体育局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参与)
(三)科学指导惠民。
完善市县两级体质监测服务体系,实现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全覆盖,引导群众积极参加体质监测,逐步建立个人体质档案,推广运动处方。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体育健康行“五进”活动,让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进机关、进企业、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开展医务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互补培训,更好服务群众科学健身。倡导全市范围内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和落实工间健身制度,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市体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参与)
(四)体育赛事惠民。
1.精心办好“丝绸之路”系列国际马拉松、足球、自行车等品牌赛事,做好中国足球甲级联赛及NBL、WCBA篮球联赛渭南赛区工作,组织好群众足球三级联赛,篮球、羽毛球城际联赛,着力打造在省内外有影响的特色体育赛事活动品牌,形成“一县一品牌”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使“丝绸之路”系列特色品牌赛事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重大赛事。(市体育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创建办、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参与)
2.组织举办年度市级青少年体育赛事,加强体教结合,积极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组队参加中省年度比赛,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建设,积极实施“奥运争光”计划,向省队、国家队输送优秀体育人才,争取在国际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市体育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参与)
(五)健身活动惠民。
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全运”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举办好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积极参与省级组织的“我要上全运”主题系列活动,策划一批影响力大、参与度广的重点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职工(家庭)运动会,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重视老年人、妇女、职业群体、残障人群等特殊群体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与领导。大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全运会的浓厚氛围。(市体育局牵头,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创建办、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参与)
(六)体育文化惠民。
把握新时代新要求新形势,大力倡导“全民全运、全运惠民”理念。以承接十四届全运会相关赛事活动为契机,围绕“丝绸之路”系列国际国内重大品牌赛事、少儿田径运动会、全民健身日等重大赛事活动,将渭南深厚传统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民俗民间文化与现代体育文化结合起来,策划组织一批群众喜爱、形式多样、富有乐趣、充满正能量的体育文化产品,讲好体育故事,凸显渭南特色,将体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精神,提升城市形象,提高渭南在国际国内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市体育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参与)
(七)场馆开放惠民。
全面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要求,满足群众就近参与体育健身的需求。体育部门场馆应延长时间、优化服务,尝试探索市场运营的方式,使大中型场馆能够更好服务周边群众。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要逐步研究制定场馆开放方法,实现场馆利用最大化。中小学校在保障安全和教学的前提下,应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力度,尤其是城市区域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开放模式,争取全面开放。(市创建办牵头,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参与)
(八)智慧平台惠民。
加快渭南市全民健身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接陕西省全民健身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做好各项数据的报送和更新工作。依托互联网和新科技,对具备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增加智能化系统,对新建的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步道(自行车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和健身器材,全面运用智能技术,增添健身运动的便捷性、趣味性、科学性和吸引力。(市体育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全运惠民工程”,准确把握体育在新时代的历史定位,全面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依托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步骤,确保全运惠民工程深入推进。
(二)落实各项保障。各地要整合项目,统筹安排好资金保障。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任务,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惠民项目均以县级投入为主,省市奖补为辅。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各类体育设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市场发力、社会共同参与的“大体育”发展格局。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运惠民”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丰富节目内容、创新节目形式,通过媒体宣传讲好体育故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振奋精气神。报纸要开办专栏、专题,广播电视台要开办节目、公益广告、小视频、VR,并借助新兴媒体宣传在各大网络转发。充分利用户外大屏、社区宣传栏、公交出租宣传、户外墙体、门店门头等资源,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沿线做好标语宣传并定期更换,做好全运惠民工程的宣传,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各类健身活动,充分展示“运动之城、健康之城、活力之城”新渭南形象,为十四运会成功举办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四)强化考核评估。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贯彻实施方案,对相关约束性指标细化分解,抓好落实。健全完善体育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和考评机制,把全运惠民工程的实施与创建文明城市、文化先进县、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结合起来,列入考核范围重点检查评估。进一步强化对县级体育工作的考核力度,市政府将全运惠民工程的实施纳入考核指标,建立体育工作督查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方案贯彻落实。 2100433B
都可以作为参考文献。另外,如果你的论文需要发表的话可以找我(*^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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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渭南市华县房价如下: 楼盘名称:赤水湾生态文化园区 平均价格:2860元/㎡ 位置: 华县临渭区与华县高塘镇交界处。 公交路线:陇海铁路、西潼高速公路、G310国道横贯东...
节能惠民工程全面启动实施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告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推广目录。47家企业2321个型号的高效节能电冰箱,29家企业1410个型号的高效节能洗衣机,15家企业147个型号高效节能燃气热水器,20家企业371个型号高效太阳能热水器,31家企业488型号的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入围推广目录。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的实践与思考
为了加强新农村群众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党的十七大提出来了“文化惠民工程”的响亮口号。这是全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快步提高之后的一项伟大工程,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惠及全国人民,普及大众文化的工程。其中包括“五个有”工程、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重点项目。当前的农村文化建设普遍存在领导认识不足、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等问题。因此,如何实施端正认识、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等措施,成了有效推进新农村群众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政策措施,确保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顺利实施,按照《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推广信息监管核查工作,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政策措施精神,保障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实施细则要求,我们制定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信息监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贵州省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精神,充分发挥水运载量大、占地少、能耗低等优势,进一步改善水运基础设施条件,尽快形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水运体系,从2014年1月1日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运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统筹、航电结合、综合利用、协调发展,着力突出“通航道、建港口、增运力、建机制、育产业”五大重点,着力突破“航道提等、闸坝通航、筹资融资”三大难题,形成省地共建、区域联动的工作格局,共同构建“三出省、二达海”水运大通道,统筹推进水运、水利、水电协调发展,统筹水运与公路、铁路、机场的衔接,大力提升水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实现水运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为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4年至2016年,全省完成水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以上。到2016年,全省高等级航道达到700公里以上,水运能力达2000万吨以上,港口码头吞吐能力突破3000万吨,水运交通有效连接37个产业园区,230个小城镇、42个旅游景区、46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29个城市综合体。
——构建“两主四辅”的出省水运通道体系。加快建设乌江、红水河水运主通道,打通贵州“北入长江、南下珠江”,连接长三角、珠三角经济区的两条出省水运主通道;加快建设赤水河、都柳江、清水江、锦江水运出省辅助通道,进一步提高赤水河航道通过能力,推进都柳江和清水江航电一体化,结合旅游航运发展,研究编制东入沅水锦江航运规划。
——构建适应经济发展的水运经济港口枢纽。结合全省产业布局规划和“5个100工程”的实施,积极引导现代物流、装备制造等产业向沿江布局、聚集发展。加快推进港口和临港经济区建设,尽快建成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促进港口、产业、城镇联动发展,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与经济发展水平基本适应的水运港口枢纽体系。
——构建服务民生便民水运体系。充分利用我省封闭库区和支小河流通村达寨的自然条件,加快推进库区航运、城乡便民码头和乡镇渡口建设,改善库区和沿江(河)群众出行条件,提高水运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力。
——构建船舶产业发展体系。进一步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加快船舶产业发展,引导营运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推进船舶建造基地建设,促进船舶制造业和船舶配套业发展成为水运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项目建设
——2014年。水运通道项目。全面建成乌江(乌江渡—龚滩)航运工程,新增四级航道431公里,全省四级航道达到700公里。加快建设乌江构皮滩、思林、沙沱通航设施、构皮滩翻坝运输系统及都柳江从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开工建设清水江锦屏—白市高等级航道和都柳江郎洞、温寨航电枢纽工程。区间水运项目。建成清水江三板溪库区航运工程,新增五级航道85公里,全省五级航道达到179公里。开工建设北盘江光照库区航运和铜仁锦江、荔波樟江、湄潭湄江旅游航道工程。港口码头项目。加快贞丰港百层港区、册亨港岩架港区建设,建成360个乡镇渡口、40个城乡便民码头,全省乡镇渡口达2226个。
——2015年。水运通道项目。全面建成乌江思林、沙沱通航设施和构皮滩翻坝运输系统工程,打通乌江水运通道,形成500万吨/年通航能力。加快乌江构皮滩通航设施、清水江锦屏—白市高等级航道工程和都柳江从江、大融、郎洞、温寨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力争从江、大融航电枢纽第一台机组发电;开工建设赤水河航运扩能、清水江平寨、旁海航电枢纽工程。区间水运项目。加快北盘江光照库区航运和铜仁锦江、荔波樟江、湄潭湄江旅游航道工程建设;开工建设乌江乌江渡、北盘江董箐、洪渡河石垭子库区航运工程。港口码头项目。建成贞丰港百层港区500吨级泊位4个、册亨港岩架港区1000吨级滚装泊位2个,乡镇渡口360个,城乡便民码头40个,全省乡镇渡口达2586个,城乡便民码头达到80个;开工建设望谟港蔗香港区、罗甸港罗妥港区。
——2016年。水运通道项目。全面建成赤水河航运扩能工程,改善航道217公里,形成1000万吨/年通航能力;建成清水江锦屏—白市高等级航道工程,新增四级航道57公里,全省四级航道达到758公里;建成都柳江从江、大融航电枢纽工程;加快建设乌江构皮滩通航设施和都柳江郎洞、温寨、清水江平寨、旁海航电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北盘江董箐、马马崖一级、光照通航设施。区间水运项目。建成北盘江光照库区航运工程,新增五级航道69公里,全省五级航道达到248公里;加快建设乌江乌江渡、北盘江董箐、洪渡河石垭子库区建设工程和铜仁锦江、荔波樟江、湄潭湄江旅游航道工程;开工建设乌江索风营五库区、桐梓河库区、芙蓉江库区、格凸河库区、贵阳南明河旅游航运工程。港口码头项目。加快建设望谟港蔗香港区、罗甸港罗妥港区,建成360个乡镇渡口、40个城乡便民码头,全省乡镇渡口达2946个,城乡便民码头达到120个。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航道提等升级。
充分发挥乌江、红水河连接长三角、珠三角水运大通道优势,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扎实推进乌江、红水河航道规划等级由四级提升为三级的工作,努力打通贵州“北进长江、南下珠江”的水运通道,确保实现航道通过能力的最大化。
(二)强化闸坝通航。
按照“谁造成碍航,谁恢复通航”原则,重点突破“闸坝碍航”。对有复航价值和条件的枢纽及航道,水电枢纽建设业主要按规划航道标准限期进行复航改建或补建通航设施。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水电闸坝通航设施建设时间节点计划实施,督促协调水电建设业主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和开展前期工作。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要按期建成乌江构皮滩、思林、沙沱水电枢纽一线通航设施,同时启动二线通航设施建设前期工作。贵州黔源电力公司要启动北盘江董箐、马马崖一级、二级和光照水电枢纽通航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要积极协调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按标准建设清水江白市水电枢纽通航设施,积极协调龙滩水电开发公司按1000吨级标准加快建设红水河龙滩水电站通航设施。
(三)强化资金筹措。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要最大限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车辆购置税等资金用于水运建设。从2013年起,省级在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含一般预算及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013年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量中再安排1亿元,力争3亿元以上用于水运建设,并逐年增长;各市(州)政府对区域内库区、农村水运等项目按照总投资的30%配套资金;乌江、北盘江、都柳江等水电、航电枢纽业主单位要同步筹集建设资金,解决好闸坝碍航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水运基础设施和经营性设施建设及养护,鼓励和支持港航企业、大宗货源企业建设港口码头及物流园区。充分发挥省航电开发公司投融资平台功能,最大限度用好存量,盘活资产,推进“以电促航、滚动发展”。各市(州)政府要充分利用地方融资平台,采取以岸线、土地、旅游、项目预期收益等资源换资金的方式筹措资金,探索与水电项目业主建立捆绑式统一开发模式,推进地方水运建设。
(四)强化项目建设监管。
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负责”的要求,健全水运建设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构建“诚信、公正、公平”的水运建设市场体系。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州)政府和水电建设业主要强化施工组织管理,推行施工标准化,倒排工期推进三年会战项目建设,实行进度动态监管,质量全过程监督、全方位巡视、全环节检查,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资金安全。
(五)强化水运产业培育。
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快编制乌江产业布局规划,适时启动编制红水河沿江产业布局规划。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积极扶持造船工业发展。相关市(州)要研究出台促进内河水运市场培育、企业扶持以及支持保障体系建设等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有特色的临港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统筹航道、库区周边开发布局旅游产业,整合发展沿江(河)特色农业、风光旅游和水上休闲娱乐,着力打造绿色经济走廊,促进沿江(河)经济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分管副省长为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农委、省移民局、省文物局及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仁怀市人民政府、威宁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水运建设三年会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具体负责三年会战实施、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工作,协调三年会战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
(二)明确责任分工。
省交通运输厅要充分利用与交通运输部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签订的共建协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要建立与重庆、广西等省(区、市)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共同争取国家规划调整,共同统筹规划、建设。省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农委、林业、移民、文物等部门建立联合审查机制,依法简化审批流程,共同加快水运项目前期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有关市(州)政府和各水电建设业主要按照开工一批、审批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加快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三)加强政策支持。
水运项目享受高速公路、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土地、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同等优惠政策。航道、船闸、港口和支持保障体系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政策的,可按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流域水电上网电价,用于流域内水电站通航设施建设。
(四)优化建设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项目前期和施工环境治理工作,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各地要及时制定配套措施,抓好政策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营造有利于水运建设三年会战实施的社会环境。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执行效果等,为水运建设三年会战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