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6m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会组织办法:1、参会人员(一)专家组成员(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第六条专家论证审查(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2004.12.1)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专家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2004-12-15 11:53:22 (建质 [2004]213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 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 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保障 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 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本书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的规定和要求,紧紧围绕如何编制好一份合理完善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这个主题,结合新的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安全技术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系统阐述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全部内容及实例精选。全书共十章,包括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核程序、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拆除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预应力结构张拉工程、网架工程等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法和实例精选。
本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开发)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审核、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具有操作示范性的指导书,也可供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大专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参考。2100433B
需要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
2)地下暗挖工程:暗挖工程遇到溶洞、暗河、淤泥、断层等地质复杂或周边管线复杂的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体系高度超过8m,或跨度大于18m;
4)30m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深水作业工程。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令)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办〔2018〕31号),市建委对原天津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库进行部分调整,通过各单位组织申报推荐,经审查,确定了天津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论证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名单,共129人,现予公布。
施工单位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时,应从市建委公布的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选取专家,所选取专家应专业齐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项目宜选择5位专家,其中至少有1名组长级专家;特别重大、复杂、混合型项目应适当增补专家。
专家选取应遵循回避制度,所选专家不得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
施工单位应将论证项目的信息、选取专家名单在论证前报送至市建委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建科委办公室);项目论证结果在专家组形成论证报告后,由组长报送至建科委办公室存档。
建科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危大工程”论证专家库的管理。
联系人:孙伟
联系电话:24123786
联系邮箱:jwkjw6@163.com(密码:jkw123456)
附件:《天津市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论证专家库(第一批)专家名单》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