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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2007-07-25在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仪征市真州镇真州西路39号。仪征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108...
简介:温州市宏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0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凭有效经营)等。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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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_招标190923
每日 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80000+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www.bidizhaobiao.com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1/6 www.bidizhaobiao.com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每日 条信息更新,多维度检索、企业资80000+ 质匹配、甲方监控等功能,让中标快人一步! www.bidizhaobiao.com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2/6 www.bidizhaobiao.com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 招标数量、招标情况、招标行业分布、投标企业排名、中标企业 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
温州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年 9月,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 501 万元人民币,工商注册号: 330300000029548。监理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 程乙级、人防工程乙级)。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温州市长城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温州市长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 189 名,其中国 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5人,注册造价工程师 3 人,一、二级注册建造 师 13人,人防监理工程师 22人,专业监理工程师 58人,监理员 96 人。公司技术人员中高、 中级技术职称的占 70%。公司可提供并核准 的服务范围包括:房建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人防工 程、建筑装饰装修监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范围内的技 术业务。 公司机构设董事长室、总经理室、副总经理室、总工办公室、经 营部
注册号 440301103159359 名称 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100433B
第一条 为了适应国家建设需要,按照城市规划,有计划地改造旧城,逐步把温州市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海港城市,妥善处理城市房屋拆迁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的一切空地、街基、水面、房屋基地均为国家所有(不包括农村生产队集体所有的土地)。凡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查批准后,再按本办法办理房屋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
第三条 房屋拆迁及补偿、安置工作,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管理,按照本办法办理。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私议拆迁条件和收购私房。
第四条 凡违反温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的违章建筑,在国家建设需要拆除时,必须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
第五条 公安派出所、房管所自接到市房管局有关本辖区房屋的拆迁通知之日起,应停止办理在拆迁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调房和私房买卖等手续,并禁止再搭建房屋。
拆迁户在正式安置住房后,其户口、粮食、副食品供应、医疗关系的转移以及学生转学、幼儿转托等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办理。
第六条 安置拆迁户住房,以常住正式户口为准,并根据家庭人口及其组成状况进行安置。住房安置标准,原则上每人平均居住面积五平方米左右。对拆迁户中的烈属、革命残废军人、高级知识分子、知名人士,归侨、台籍同胞,可予适当照顾。
已领“独生子女证”的夫妇,以两个子女计算分配住房。
第七条 安置拆迁户的住房,按市房管局统一规定的居民住宅租金标准计租。
第八条 拆迁户搬迁时,按常住正式户口,由建设用地单位发给一次性搬家费每人5元,并由拆迁户工作单位凭市房管局书面证明给予公假三天。
拆迁户的临时周转住房,原则上由拆迁户投亲靠友自行解决,或由其工作单位、建设用地单位予以临时安置。凡自行解决临时周转住房的,按拆迁户常住正式户口,由建设用地单位发给一次性临时安家费每人20元(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危房翻修的临时迁移)。
第九条 拆迁公有住宅,应在市房管局统一安排下,由建设用地单位用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房屋偿还。
第十条 拆迁公有非住宅用房,由建设用地单位按原建筑面积所需的资金和材料,拨给被迁单位自行拆建。被迁单位自行拆建有困难的,由建设用地单位予以拆建。也可由建设用地单位用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房屋调换。
第十一条 拆迁私有房屋的补偿、安置事项,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实行作价征购。征购费以1953年全市统一评定的标准房价为基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但以不超过原标准房价的一倍为限。在1953年后已经翻建的,重新评定房屋质量等级,核定房价。征购费由建设用地单位支付。
(二)如私房产权人要求以房屋补偿,保留产权,经市房管局同意,建设用地单位可按私房原有面积,以新房调换产权。其价款多退少补。
(三)如私房产权人要求自行拆回原屋旧料的,由建设用地单位发给拆运费,不再补偿房价,原住户的住房由建设用地单位安置。
(四)如私房产权人有属其使用的空地可作建房地基,或在它处有私房可供加层,而要求自拆自建的,经市房管局批准,可由私房产权人自行拆建,建设用地单位酌情补偿拆建费,不另分配住房。
第十二条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市郊人民公社社员私有房屋时,由建设用地单位补偿拆建费,交生产队统一拆建或由产权人自行拆建。易地建房所需地基,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如需拆除教堂、寺庙、人防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建设用地单位应与有关主管机关联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执行有关规定。
在拆迁中,对原有及新发现的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拆迁范围内的公房和已征购的私房,由建设用地单位拆除,原产权人和住户不得损坏房屋结构,不得擅自拆除房屋设备,违者照价赔偿。
第十五条 因建设需要拆除私有畜舍、柴间、厕所等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单位应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六条 因拆建工程损坏四邻房屋的,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予以修复。建设工程竣工后三年内,如因建设工程造成四邻房屋基础沉陷、结构损坏的,由建设用地单位负责予以修理。
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单位必须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单位和居民在得到按本办法规定的补偿和安置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对不按本办法进行补偿、安置和不按规定期限搬迁的,有关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办理。对教育无效,拒不执行的,由市房管局进行调解、仲裁,作出处理决定,有关主管部门和基层组织协助执行。
第十八条 房管部门行使职权中与被拆迁单位、居民、建设用地单位发生争议,有关各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必要时可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007年12月11日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列入上市企业,并更名为“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市政、机电安装、地基与基础、钢结构、建筑装饰等五项专业资质。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施工总承包、代建管理等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5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逾15亿元人民币。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拥有丰富的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经验及专业人才队伍。注册建造师100余人。公司近年来承建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国家地震紧急救援训练基地、西单新一代大厦、中国民航博物馆、西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国家低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海南省政府办公楼、海南省委办公楼、北京肛肠医院德胜社区服务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天津于家堡还迁房、沈阳米其林轮胎厂房等一批有影响的工程,这都是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建筑行业浓墨重彩的一笔。
公司在“诚信、求实、创新、争先”的企业文化指导下,所承建的项目曾荣获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北京市优质工程、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等多个奖项,并获得“质量管理规范单位”、“重质量守信用”、“质量AAA级单位”、“诚信企业”、“质量卓越单位”等多项殊荣。我们视工程质量为企业的生命,在创建优质工程的同时,注重营造绿色环境,最大限度满足业主需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条件下,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坚持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充分利用资源,抓住机遇,发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优势,以市政、机电安装、地基与基础、钢结构、建筑装饰为依托和支撑,与时俱进,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承载“中国建筑”厚重文化的卓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