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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制造2025》、《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切实巩固和扩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成果,发挥质量工作在经济转型升级和品质西安建设中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总体安排,现制定《2016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并将质量强市计划发出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基本信息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内容

一、巩固成果,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

(一)筑牢“抓质量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务必强质量”的核心理念。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将质量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深度融入到全市工作谋划、政策制定、产业布局、民生改善、环境建设的各个环节,让质量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理念,为西安的长远发展打牢基础。

(二)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提升城市品质的新动力。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把质量管理作为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生活消费品质量,扩大居民消费能力,通过抓质量为城市发展增添新动力。

(三)落实《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把质量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推进质量工作持续深入。要严格落实《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强化督导,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四)加强质量法制建设。起草制定《西安市质量促进办法》,明确政府、企业、技术机构、消费者及社会组织等五方主体的质量促进责任、义务和权利。

(五)加强质量发展战略研究和分析。围绕经济运行质量评价体系课题研究成果,开展跟踪分析,为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提供参考。围绕“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质量高地”战略研究成果,积极推进品牌、标准化等工作。

(六)加强质量示范引领。继续组织开展质量强市先进区(县)和质量强市示范区(县)争创活动,持续抓好质量强市示范点的培育打造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区县和企业不断提升质量竞争力。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改革创新,大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七)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分工负责,科学衔接,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强品牌战略和品牌标准研究。努力打造知名区域品牌,加快推动3个国家级、3个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进度。建立一批国家、省、市级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品牌和标准示范区。保护和传承老字号,积极争创质量奖、名牌、著名商标、优质工程等奖项和“三品一标”。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加大西安品牌宣传和推广力度,探索建立“互联网 西安品牌”、丝路沿线国家巡展等平台,不断提升西安品牌知名度和国内外市场影响力。(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及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的相关指导意见。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升级计划,促进标准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和引导力度。落实国家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质量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全面分析质量状况,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精益生产、六西格玛、质量诊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推动中小企业以行业优秀骨干企业为目标,在质量管理、标准、品牌等方面开展过程控制和质量绩效对比。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市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开展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婴幼儿服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种消费品为重点的专项质量提升行动。开展物流业“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实施售后服务质量测评,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行动。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贯彻国家服务业质量升级指导意见。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协调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落实消费者保护考核评价工作,定期发布服务改进情况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建立旅游质量第三方评估体系。(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金融办、市旅游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实效,构建“放、管、治”的质量治理格局

(十二)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建立和实施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的能力。健全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机制。加强电子商务产品、消费品、特种设备、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商品、口岸疫病疫情等风险监测,完善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在骨干医院开展产品质量伤害监测工作,建立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构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严格防范有害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组织实施加油站、旅游等重点领域服务质量监测。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查处机制。结合区域经济、行业特点,建立和完善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制度,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卫计委、市农林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在重大工程领域推动实施重大设备监理制度。对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督查机制,加强和完善重点项目政府质量监督制度。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产品、节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完善西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控中心(96333)建设。开展电梯安全大会战“回头看”,做好问题电梯的建档和整治工作,推动出台“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办法,对老旧电梯进行更新改造,围绕锅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重点设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重点部位场所安全检查。健全各项应对制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努力维护重点领域质量安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监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建委、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大生产源头、经营环节的治理力度。以儿童用品、食品相关产品、家用电器、汽车、汽柴油、电梯、气瓶、建材、农资等为重点,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以儿童用品、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组织对可能存在严重缺陷的消费品进行调查。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在产品“三包”、重点消费品等领域,推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辖区生产基本药物全品种检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房管局、市城改办、市地铁办、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和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推广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支持企业提高质量在线检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信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房管局、市城改办、市地铁办、市商务局、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严格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推进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加快落后燃煤锅炉的淘汰和升级改造,加强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实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西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9—2018年)》。加快建立质量安全征信体系。推行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探索建立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和优质服务承诺标志制度。推动部分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重点产品自我声明规范。开展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积极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强化民生计量监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行动。(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水务局、市农林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开展质量强市示范区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推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制度。(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定《西安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将质量工作纳入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以“3·15”“质量月”世界环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旅游日、世界标准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活动为契机,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加强对社会公众关注的质量安全领域的宣传报道,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强化违法广告案件查办工作,强化互联网广告监管,提高对新媒体广告的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打击变相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基础,为质量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二十一)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注重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NQI)建设,增强质量技术服务和研发能力,形成专业权威、管理规范、服务优良、水平一流、接轨国际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做好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加快农产品、食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提高重点领域产品标准水平。开展“计量惠民生、诚信促和谐”活动。深入实施《西安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强检计量器具统一赋码工作。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大力开展自愿性产品和服务认证。充分利用大数据理念进行信息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监管水平。(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质量教育和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西安教育资源优势,鼓励高等院校设立质量教育研究机构,推进质量学科建设。在西安欧亚学院等6所质量发展人才培养合作院校开展蓝领质量人才培养。推动质量教育基地建设。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镇”活动,推动电梯等特种设备知识进学校、进课程。举办品牌建设、卓越绩效等教育培训及研讨班,促进质量管理人员素质提升。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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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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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导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制造2025》、《质量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切实巩固和扩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成果,发挥质量工作在经济转型升级和品质西安建设中的战略性、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西安市质量发展规划(2015—2020年)》总体安排,现制定2016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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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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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质量强市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献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240KB

页数: 1页

市政函[2017]75号2017年7月6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加快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注:详细内文请查阅原文件(市政函[2017]75号),或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a.gov.cn—信息公开—政府公报—2017年第十一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240KB

页数: 13页

<正>京政办发[2016]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政府201 6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市政府立法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

关于印发《汕头市质量强市2014—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引言

汕头市质量强市2014—2015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粤府〔2013〕9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质量强省2014-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14〕191号),明确2014-2015年我市质量工作重点,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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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加快质量强市建设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具体内容

重庆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加快质量强市建设2013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3〕1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构筑西部质量高地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1〕55号),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

围绕“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主题,以“质量月”活动、“我心中的质量”少儿绘画比赛和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平台,强化质量强市战略宣传,有效提升质量强市战略影响力。纵深推进质量强区(县)、质量强镇、质量强园、质量强企活动,扎实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抓好九龙坡区、渝北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报创建。深入开展区域质量状况分析和区县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工作,切实加大研发、技术改造经费投入,加大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力度,鼓励申报发明专利,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率、工程技术人员比重,降低质量损失率,提升产品质量合格及等级品率,不断增强全市制造业质量竞争力。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开展“打假护农”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查彻办食品、儿童用品、农资、建材、汽配制假售假等违法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质量违法案件。继续加大对“瘦肉精”的监测力度,加大生产销售“粉末砖头”、“瘦身钢筋”、劣质电线电缆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及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着力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严厉打击葡萄酒、橄榄油等产品制售和进口环节中的违法行为,加大进口商品的通报召回工作力度,加大质量违法大案要案、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围绕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大型水利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深入开展工程质量通病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设备质量监理,建立完善工程质量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体系,增强全市工程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在旅游、金融、汽车售后和社区服务等领域,启动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试点,推动我市物流、金融及产品售后服务等重点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

三、打造品牌重庆

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要求,着力抓好中国驰名商标、市长质量管理奖、重庆名牌产品、重庆著名商标、出口知名品牌的申报、培育工作,指导、推荐在渝重点企业积极争创首届中国质量奖。加快推进出口工业品和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从源头保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以示范区建设带动地区外向型农业发展。围绕“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发展,加大名牌农产品、地理保护农产品培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指导城口县、巫溪县等区县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围绕产业聚集区、旅游风景区和农业示范区,积极推进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重点抓好北部新区“全国仪器仪表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武隆县“全国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筹建工作,大力支持南滨路滨江经济带、忠县柑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区)创建,重点指导南川区、铜梁县、丰都县、石柱县等区县(自治县)申报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区)。

四、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以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和完善质量工程师考试及注册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探索推进小型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重点、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制度。以消费品生产企业为重点,探索建立产品质量状况报告制度,督促汽车生产企业严格履行“三包”责任,严格实施缺陷汽车召回、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五、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和监测评估

以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农畜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问题为重点,开展风险排查。以酒类、化肥为重点,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和公开违法违规记录的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产品伤害监测数据直报系统,开展产品伤害专项调查,发布产品伤害预警信息。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定期研判制度,建立完善国际邮路生物安全保障制度,加大对输入性传染病的防控力度,严密实施口岸核辐射和生物化学有害因子监控,构建进出境动植物疫病疫情有害生物防御体系。

六、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以国家质检基地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汽车强检试验场、笔记本电脑检测中心、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及电梯、起重机械检测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国家质检基地“半导体发光二极管及信息电子产品公共检测平台”,提升工业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尽快形成国家、市、区域以及特色检验检测等四级质量检验检测网络构架。积极开展实验室质量提升活动,促进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能力,重点支持巴南、南川、丰都、巫山、酉阳5个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建设和万州、黔江2个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建设,不断增强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

七、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以物品编码系统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为依托,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按照质量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参照国际惯例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推动检验检疫、质监、商务、金融、工商等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完善进出口信用管理系统。以医药广告和旅游行业为重点,开展质量失信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将企业产品质量处罚信息纳入重庆市企业联合征信系统。

八、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加大计量量传体系研究,加快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计量惠民行动。加快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完善区县(自治县)标准化发展规划,建立完善“6 1”支柱产业标准化体系和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效提升全市产业、企业、产品综合竞争力。扎实推进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准入和退出管理,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开展认证低碳降耗活动,支持重点企业试点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的贡献率。

九、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强化质量工作考核,不断完善质量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制度及实施方案。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本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附件:重庆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加快质量强市建设2013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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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加快质量强市建设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引言

渝府办发〔2013〕16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加快质量强市建设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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