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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工伤保险操作实务》:
办理流程 系统梳理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
实务解答 重点解决实务中自g热点难点问题
文书范本 收录实务中常见常用的法律文书
业务用表 收录工伤保险相关业务所需表格
缴费及待遇数据表 收录全国各地统计数据
Part 1 中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综述
第一章 中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发展
第二章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完善
第三章 《社会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影响
Part 2 工伤保险制度实务
第四章 工伤保险制度相关办理流程
第五章 工伤保险实务解答
第六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章 工伤保险经办
第八章 工伤保险的监督
第九章 工伤保险法律责任及纠纷处理
Part 3 法律文书模板
Part 4 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附录2100433B
受指派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篮球赛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机动车事故伤害而肇事司机逃逸的,能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单位集体宿舍受伤能否按因工处理?上班时干私活受伤算不算工伤?职工在工间休息时间,因工厂电暖气漏电造成触电死亡,是否认定为工伤?……通过阅读《新编工伤保险操作实务》(黄乐平主编),你就能找到以上问题的答案。
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是我国在进行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
根据我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是我国在进行房改过程中,为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形势,由政府推出的新型房产种类,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
你好,按照1.8%执行的,因为这个均按照新的政策执行的,新的费率替代老的费率。
黄乐平,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人力资源法务网首席顾问、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新华社《半月谈》特邀记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长期致力于社会保障法律研究与实务工作,为数干起劳动争议案件提供过法律服务,其中众多案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如被中央电视台拍摄为专题片播放的农民工工伤赔偿案等。同时积极参与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推动社会保障法制的完善,曾先后参与了《工伤保险条例》修改、《社会保险法》制定、《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等工作。现著有《中国工伤保险研究》、《最新工伤处理操作实务》、《养老保险实务精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实务精解》、《失业保险实务精解》、《工伤保险实务精解》、《住房公积金实务精解》等社会保障法律类理论、实务著作二十余本。另在《半月谈》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多篇。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外知名媒体的专访,人民日报、新华社《半月谈》、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搜狐网等媒体对其观点与事迹有广泛报道。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操作实务
1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操作实务 为了提高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承保和理赔质量,请 各单位注意学习并贯彻执行本操作实务,保证道路客运承运人 责任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一部分 承保实务 承保工作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是业务 工作的首要环节,现根据承保工作程序,逐一加以说明。 一、 展业准备 展业人员在展业前应熟悉并掌握以下内容: (一)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概念及其法律依据。 (二)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作用、适用范 围。 (三)被保险人的名称、地址、营业性质、营业场所等基本 情况。 (四)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费率规章等有关知识 及投保单的填写要求。对保险对象、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范围 应做到熟练掌握。 1、 保险对象范围 2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保险对象范围是:经道路运输 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
工伤处理实务操作流程
支 持 认 定 工 伤 不支 持认 定工 伤 劳动部门 做出结论 程序 结束 行政 复议 申请劳动 能力鉴定 劳动部门 做出结论 省级劳动能 力鉴定委员 会复查 2级伤残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2 个月工资, 85%的月工资伤残津贴 3级伤残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0 个月工资, 80%的月工资伤残津贴 4级伤残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8 个月工资, 75%的月工资伤残津贴 5级伤残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 个月工资, 70%的月工资伤残津贴 6级伤残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工资, 60%的月工资伤残津贴 5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同上,享受相 应工资待遇 6级伤残 :伤残补助金同上,享受相 应工资待遇 7级伤残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2 个月本人工资 8级伤残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 个月本人工资 9级伤残 :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个 月本人工资 1
1.按照工伤保险争议性质来分。工伤保险关系因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和管理从属的工伤保险关系。前者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保险关系;后者如工伤保险行政管理关系、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关系。因两种性质不同的工伤保险关系产生的争议,分别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工伤保险争议和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工伤保险争议。
2.按照工伤保险争议涉及的内容来分。工伤保险争议分为:关于工伤认定而引起的争议;关于工伤待遇核定、给付而引起的争议;关于工伤保险费用结算而引发的争议;关于工伤保险费征收而引发的争议;关于工伤保险违法行为查处而引发的争议等等。
3.按照产生工伤保险争议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分。工伤保险争议可以分为:国内工伤保险争议和涉外工伤保险争议。
采用行政区域来确定工伤保险的管理面.直观点来说,如果工伤保险采用市级统筹,那缴费的最低数不得低于市级社会平均工资,同时,全市的工伤保险基金统一调配使用;如果工伤保险采用省级统筹,那缴费的最低数不得低于省级社会平均工资,同时,全省的工伤保险基金统一调配使用;反之,赔偿的标准也是相对应的.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