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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4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1件。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含机构信息1条、领导介绍信息9条、机构设置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3%;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业务动态类信息5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6.7%。
区住建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和业务动态等内容,业务动态内容增添了保障房建设信息,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准确。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服务指南等形式。公众也可以再西城区经济服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查询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同上年相比,减少22条。
其中,当面申请8件,占总数的25.8%,同上年相比,减少38条;以信函形式申请23件,占总数的74.2%,同上年相比,增加16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65%是机构职能类信息,25%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6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8件,占总数的69.2%,主要涉及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危改政策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3件,占总数的11.6%。
“非本单位掌握”的4件,占总数的15.4%。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总数的3.8%。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从申请的对象分析,全部为本地公民,占全部申请的100%。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兼职人员共4人,同上年相比,增加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22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3年本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3年本单位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2013年,本单位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人次,占总数的100%。
2013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其主要事由是要求通过依申请公开获取施工许可证信息,受理3件,办结3件,受理率和办结率都为100%。在办结的3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件。
2013年,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总体运行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收获了很多经验。但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及需改进之处。一是政府公开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严格把关;三是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依申请公开工作体现了申请人相对集中,申请事项相对集中两大特点。申请人的要求更加的具体明确,对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更加了解。同时,部分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是为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准备条件,这就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做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准确把握法规政策,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信息公开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学习相关单位的成功经验,维护区住建委的公信力。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综合科、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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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1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西政办发〔 2010〕10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区政府批准, 现予 印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 - 2 - 北京市西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西城区 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 置的通知》(西政发〔 2009〕19号),设立北京市西城区住房 和城市建设委员会(简称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住房城市建 设委是负责本区住房和城市建设行政管理的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住房和城市建设方面的 法律
2008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 - 2008 年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2009年 2 月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广 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 要求,由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编制的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 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 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 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 局网站(网址 :http://js.panyu.gov.cn )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 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 , 地址:市桥街禺山大道 104号区建设局大楼 ,电话 :84834383 。 一 概 述 2008 年,在区政务公开办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本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精神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城区房屋管理局。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225号)精神,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2]4号)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费用支出和收费等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潍坊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要求,市发改委2011年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明确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出信息公开初步意见,综合科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由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有专门工作人员具体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到2011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名列前茅,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交付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发改委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发改委重要工作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根据要求,市发改委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发改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实施暂行办法》、《潍坊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暂行办法》、《潍坊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暂行办法》、《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潍政办发[2009]7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订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提供信息,综合科、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筛选和确认,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维护与更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上新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发改委采用多条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63条,通过发改委网站公开信息2000余条,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位居市直部门前列,保证了信息发布渠道的畅通。在《潍坊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6号)发布了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的有关指南。参加了潍坊人民广播电台的“行风在线”节目,在线解答了听众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方面的问题,介绍了我市“十二五”规划方面的事项。
为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市发改委十分重视发改委门户网站建设,根据市信息办《2011年政务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联系市发改委的工作实际,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完成了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保证了信息发布渠道的畅通。市发改委被市信息办评为2011年度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依照市档案馆的要求,需要存档的信息已经送达市档案馆存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公开信息申请6条,通过相应渠道,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发改委负责信息公开受理发布的工作人员主要是由综合科和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组成,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市发改委的预算管理,均未向任何团体和个人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公开信息覆盖面广,工作成效明显,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并自觉地结合业务工作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对所有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认不涉及保密内容才予以发布。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步入正轨,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信息组织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尺度的把握上,需进一步研究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需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条例、文件的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研究制订工作规范。尽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信息公开内容,按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我委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宏观经济、体制改革、产业发展、价格收费、项目投资、招标投标等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委通过各种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230条,新闻、信息、简报发布218条。
一是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在市发改委门户网站主页,开辟了工作动态、投资工作、项目建设、价费管理等18个信息公开栏目,可以了解各类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二是新闻媒体。通过《四川日报》、四川新闻网、《乐山日报》、乐山新闻网、乐山广播电台、乐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重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