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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195 作者:佚名
导读: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225号)精神,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2]4号)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费用支出和收费等情况。现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225号)精神,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2]4号)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了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费用支出和收费等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潍坊市政府公开信息编写规范》要求,市发改委2011年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明确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各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出信息公开初步意见,综合科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后,由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公开信息的发布工作。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有专门工作人员具体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到2011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名列前茅,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交付的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市发改委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发改委重要工作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根据要求,市发改委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委分管领导担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发改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实施暂行办法》、《潍坊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暂行办法》、《潍坊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暂行办法》、《潍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潍政办发[2009]7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订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提供信息,综合科、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筛选和确认,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维护与更新。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委各项工作上新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发改委采用多条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1年度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63条,通过发改委网站公开信息2000余条,市委、市政府采用信息位居市直部门前列,保证了信息发布渠道的畅通。在《潍坊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6号)发布了市发改委信息公开的有关指南。参加了潍坊人民广播电台的“行风在线”节目,在线解答了听众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等方面的问题,介绍了我市“十二五”规划方面的事项。

为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市发改委十分重视发改委门户网站建设,根据市信息办《2011年政务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联系市发改委的工作实际,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完成了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保证了信息发布渠道的畅通。市发改委被市信息办评为2011年度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依照市档案馆的要求,需要存档的信息已经送达市档案馆存档。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公开信息申请6条,通过相应渠道,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发改委负责信息公开受理发布的工作人员主要是由综合科和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组成,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市发改委的预算管理,均未向任何团体和个人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因公开信息覆盖面广,工作成效明显,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并自觉地结合业务工作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日常工作中,对所有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确认不涉及保密内容才予以发布。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步入正轨,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信息组织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尺度的把握上,需进一步研究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需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条例、文件的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研究制订工作规范。尽快研究制定出可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信息公开内容,按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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