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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增堂,局长,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
杨秀民,党委书记。
白广智,副局长,负责新型城镇化、砖瓦窑厂整治工作。主管房管中心、农建股、动迁服务所。
朱宁医,副局长,负责信访法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城建城管执法协调、建筑节能工作。主管质量监督站、施工管理股、公用事业建设管理站。
姜少华,水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工作。主管一、二、三水厂,污处理厂。
岳子振,副局长,负责招商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项目建设。主管招标办、定额站、设计室、设计审批室。
杜晓娜,副局长,协助白广智局长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米伟峰,纪检书记,负责党务、组织、纪检、机关事务、计划生育等工作。主管办公室、行政审批中心。
闫干停,副主任科员,负责城市规划、城区防汛、规划执法等工作。主管城建股。
张宏伟,副科级组织员,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老干部等工作;配合朱宁医局长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主管安监站、监理部。
综合办公室(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信访法制股、拆迁办)
安全监督站
施工管理股
设计审批室
城建监察大队
招标投标办公室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标准定额站
规划设计测绘室
公用事业管理站
工程质量监督站
建筑设计室
村镇规划设计测绘室
动迁服务所
房产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全县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测绘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中长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勘察和测绘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三、制定全县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设计、施工招投标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监督与管理有关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活动;综合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和其他中介组织;指导和管理建筑市场和勘察设计市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建筑材料(含散装水泥)、建筑装饰和装修、防腐等行业管理;制定工程质量及安全标准的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组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验收并参与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管理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燃气、热力、公共客运交通、市政设施工作;培育完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负责城建设监察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业化工作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工作;指导和推进城镇住宅建设;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代政府行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指导和管理全县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七、制定建设领域各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八、制定建设领域各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贯彻执行各行业的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指导与管理建设行业的技术进步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和附属或人防工程建设工作。
十、管理建设行业和对外经济技术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和劳务合作业务;协调管理我县在境外的工程承包和建设劳务合作业务。
十一、管好用好城市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对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或受政府委托代征的各项城建设资金,在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监督下,负责提出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管理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老干部工作;指导行业和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与管理等项工作。
十三、指导、管理全县建设行业和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 村镇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县相关地方性规章;指导各镇建设工作。 (二)参与审核全县城市化规划;负责城市化进程中...
襄城县4月二手房均价 6817 元/m² 襄城县3月二手房均价 6795 元/m² 环比上月上涨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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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进一步深化建筑节能工作
随着建筑节能闭合监管的不断深入和强化,襄城县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实施率已达到95%以上,可再生能源也在该县建筑中得到规模化推广和应用。目前,该县已有近10个建安小区和办公单位、大型宾馆等项目采用了浅层地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和制冷,不仅高效节能还节约了使用成本,也逐步被人们所认可。为加快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该县将对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小区、
襄城县政协视察防汛工作
7月5日,襄城县政协主席吴习敏带领部分委员对全县防汛工作进行视察。通过深入十里铺乡鲍坡、茨沟乡大陈闸等重要险工险段对防汛物资储备睛况实地查看后,委员们建议:要提高认识,防患未然,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要勘察险情,完善预案,组织抢险队伍,搞好抢险演练,提高抢险队伍的业务技能;要进一步做好防汛值班制,保证通讯畅通。
封面
许昌市土地志 襄城县卷
《河南省土地志》丛书编纂领导组
《许昌市土地志·襄城县卷》编纂领导组
《许昌市土地志·襄城县卷》编辑室人员
图片
地图
襄城县政区图
襄城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襄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958年8月7日,毛泽东主席视察襄城县谷子丰产田。以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说:“咱们在这里照个像,让北京人看看你们这里的庄稼”
1992年7月9日,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省委书记侯宗宾、省长李长春等莅临襄城县,视察里铺乡农田
襄城县土地管理工作会议
1997年8月,襄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
《土地管理法》巡回宣传
砖瓦窑场复耕
十里铺乡二甲王村废弃地复耕还田
茨沟乡肖庄废弃坑塘复耕种植林果园
1990年兴建的平顶山-禹州市铁路北汝河大桥
在孙祠堂乡张村兴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平煤集团13矿
孙祠堂乡基本农田保护区
1993年5月襄城县土地资源调查成果,省、市、县联合验收
1998年5月县城区地籍调查成果验收,省、市、县验收组成员合影
《许昌市土地志·训城县卷》评审验收会议
市、县级领导参加县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现场会
县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现场
襄城县土地管理局历任领导班子成员。左起前排:靳福堂、张正、田海甫、王文汉:后排:卢军志、李国堂、白保、王罗安
集体荣誉
《许昌市土地志·襄城县卷》编纂领导组成员左起前排:靳福堂、张正、田海甫;后排:李耀东、李国堂、李炳军、阎洪
襄城县土地管理局股级干部合影
《许昌市土地志·襄城县卷》编辑室工作人员左起前排:靳福堂、李国堂、宋居德、张正、冀清法、田海甫;中排:张巧伦、孙桂兰、宋国铺、阎新业、阎洪;后排:马艳霞、魏军生、林金亭
序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政区
第一节 建置沿革
第二节 境域变迁
第三节 行政区划
第四节 城镇
一、城区
二、建制镇
第二章 土地环境
第一节 地质地貌
一、地质
二、地貌
第二节 气候
一、日照辐射量
二、气温地温霜期
三、降水
四、湿度蒸发量
五、风
第三节 河流水资源
一、河流
二、水资源
第四节 植被
一、农作物
二、林业
三、药用植物花卉
第五节 矿藏
一、煤
二、石油
三、礓石
四、红石
第三章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构成
一、山地
二、岗丘
三、平原
第二节 土壤状况
一、土类
二、肥力
三、分布
第三节 耕地与人口
一、耕地
二、人口
三、人均耕地
四、人口密度
第四章 土地所有制
第一节 原始社会公有制
第二节 奴隶社会土地所有制
第三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第四节 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制
第五节 集体土地所有制
第六节 全民土地所有制(国有土地)
第五章 土地使用制
第一节 农村土地使用制
一、私有土地使用制
二、集体土地使用制
第二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
第三节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二、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
三、“四荒一路”拍卖
四、乡村企业有偿用地制度
五、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六、国家建设用地“五统一”管理制度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
第六章 土地垦植利用
第一节 土地开发复垦
第二节 土地整治
一、浅山区土地整治
二、岗丘区土地整治
三、洼地改造
四、平原区土地整治
第三节 土地利用
一、种植业用地
二、林业用地
三、水利用地
四、畜牧业用地
五、渔业用地
六、工业用地
七、商业服务业用地
八、交通邮电用地
九、住宅用地
十、公共设施用地
第七章 土地科技开发
第一节 土壤普查
一、西北部岗地立黄土区
二、中部平原潮褐土区
三、东南部洼地黑老土区
四、西南部山丘立黄土砂石区
第二节 农业区划
一、西南浅山粮烟林牧区
二、西北岗丘粮烟区
三、中部平原粮烟区
四、东部、南部粮棉区
五、城郊粮菜区
第三节 土地资源调查
一、准备工作
二、外业调绘
三、内业工作
四、调查成果
第四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区
二、工矿用地控制区
三、集镇建设用地控制区
四、平原高产农业用地区
五、岗丘粮烟用地区
六、浅山土地生态治理区
第五节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
第六节 地籍调查
一、农村地籍调查
二、城镇地籍调查
第八章 土地管理
第一节 地籍管理
一、管理概况
二、土地申报登记
三、权属确定及发证
四、土地价格与定产
五、城镇土地定级估价
六、档案管理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理
一、国家建设用地
二、农村建房用地
三、乡镇企业用地
四、开发区用地
第三节 土地监察信访
一、机构设置
二、土地监察
三、“三无乡镇”建设
四、土地信访
第九章 土地税费
第一节 田赋
第二节 农业税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
一、税额
二、征收
第四节 契税规费
一、契税
二、规费
三、违章 处理
第五节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费
第十章 土地宣教
第一节 宣传组织
第二节 宣传活动
一、土地所有制变革宣传
二、土地整治、农田基本建设宣传
三、土地法律法规宣传
四、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宣传
第十一章 土地文化
第一节 景观
一、自然景观
二、文化景观
三、现代革命遗址纪念胜地
第二节 诗词对联
一、诗词
二、对联
第三节 成语谚语歇后语民谣
一、成语
二、谚语
三、歇后语
四、民谣
第四节 故事传说
第十二章 人物
第一节 传略
谭性教
李敏
徐丙辰
胡福林
第二节 简介
李国正
王文汉
樊景春
阎洪珍
靳福堂
田海甫
张正
第三节 先进人物
第十三章 土地管理机构
第一节 县级
一、机构沿革
二、机构设置
第二节 党、群组织建设
一、党组织建设
二、工会建设
第三节 乡(镇)村级
第四节 土地管理队伍建设
第十四章 乡镇土地利用管理概况
城关镇
颍阳镇
颍桥回族镇
王洛镇
紫云镇
麦岭镇
茨沟乡
丁营乡
汾陈乡
湛北乡
库庄乡
双庙乡
十里铺乡
山头店乡
姜庄乡
范湖乡
附录:襄城县土地管理重要文件选载
编后记
版权页
本志记述了襄城县的土地资源以及土地科技开发、土地垦植利用、土地管理等各方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史志年鉴以及新闻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本部门督查督办、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自然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有关建议,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组织科技创新平台、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对外合作战略、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涉外、援外项目实施;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本部门审批事项政务优化工作;负责各类自然资源的审查报批;负责行政服务工作窗口的各项工作;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中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二、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规划管理股):
承担全县城乡规划领域的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谋建议;负责县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县规划技术委员会会务工作;负责规划设计市场及规划专家库管理工作;负责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的谋划工作;承担规划审议议定事项贯彻实施的协调、汇总及督办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承担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推进全县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承担部门权责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四、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
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建立和管理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规范和监管全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落实全县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落实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根据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域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五、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一、二级市场交易规则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对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和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完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和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六、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负责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七、国土空间规划股(建设项目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并实施定期评估;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统筹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划定工作;负责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审核及报批工作;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的业务指导及相关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及县政府确定的规划管理区域内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查工作;负责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负责建立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编制管理体系,并组织编制审查、调整管理及动态维护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规划条件核发及规划数据统计上报等规划管理工作。
八、市政交通规划股:
负责城市规划区及县政府确定的规划管理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的选线、选址等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涉及市政交通设施相关专项规划及项目的编制审查工作;负责全县城建重点项目的谋划、规划技术指导及监督工作;参与各类大型市政交通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审查工作。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十、耕地保护监督股:
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工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十一、地质勘察与矿业权管理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
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标准、规程和规范;拟订全县矿业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矿产资源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十二、造林绿化管理股(襄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起草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的相关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物草种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起草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沙化土地防治等重点生态工程;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沙化、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并发布有关信息;承担防沙治沙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城乡绿化工作;承担襄城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业产业工作。负责经济林、花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花卉苗木资源化配置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有关花卉苗木的展会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股(防灾减灾股):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相关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监测和评价工作,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相关措施;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国家公园和各类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监测评估等工作,指导督促重大案件查处;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利用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救护工作;研究提出国家和省、市、县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或建议,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县级以上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履约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治理、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和森林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管理工作,指导林业植物检疫执法;管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
十四、县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信访股):
落实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规则,落实国家、省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工作部署,协调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督察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标准规范;负责县级执法事项和重大案件调查处理,组织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县(乡、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和机构队伍建设;开展执法稽查和业务培训。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交办、转送及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和机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业务培训。
十五、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负责落实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一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林地登记工作。
十六、人事与财务、审计股:
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外事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相关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指导涉外项目实施。承担机关财务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