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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空气呼吸器是保护消防员自身安全,防止有毒气体伤害所必备的专用个人防护装备。为了加强维护、保管消防空气呼吸器,确保消防空气呼吸器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消防空气呼吸器管理规定》。该规定适用于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其它型式消防呼吸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原产品技术要求及《消防空气呼吸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参照执行。
第五条 消防空气呼吸器购买后和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全面罩。面罩及目镜破损的严禁使用。
2、检查气瓶压力余气报警器。开启气瓶阀检查贮气压力,低于额定压力80%的,不得使用。
3、戴好面罩,使面罩与面部贴合良好,面部应感觉舒适,无明显压痛。
4、深呼吸2-3次,对消防空气呼吸器管路进行气密性能检查。气密性能良好,打开气瓶阀,人体能正常呼吸方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 消防空气呼吸器使用后,必须按下列要求使其尽快恢复使用前的技术状态:
1、清洁污垢,检查有无损坏情况。
2、对空气瓶充气。
3、用中性消毒液(不得使用含石碳酸的消毒液)洗涤面罩、呼气阀及供气调节器的弹性膜片。最后在清水中漂洗,使其自然干燥,不得烘烤曝晒。
4、按使用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对消防空气呼吸器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七条 消防空气呼吸器必须定期检查,总队每年、支队每季度、中队每月、班第周组织检查一次。支队每半年对 消防空气呼吸器校验一次。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是:
1、全面罩的镜片、系带、环状密封、呼气阀、吸气阀、空气供给阀等机件应完整好用,联接正确可靠,清洁无污垢。
2、气瓶压力表工作正常,联接牢固。
3、背带、腰带完好、无断裂现象。
4、气瓶与支架及各机件联接牢固,管路密封良好。
5、气瓶压力一般为28-30MPa。压力低于24MPa时,必须充气。
6、整机气密检查:打开气瓶开关,待高压空气充满管路后关闭气瓶开关,观察压力表变化,5分钟内压力表数值下降不应超过4MPa,超过4MPa的为不合格。
7、余气报警器检查:打开气瓶开关,待高压空气充满管路后关闭气瓶开关,观察压力变化,当压力表数值下降至4-6MPa时,应发出报警音响,并连续报警至压力表数值"0"位为止。超过此标准为不合格。
8、空气供给阀和全面罩的匹配检查:正确佩带消防空气呼吸器后,打开气瓶开关,在呼气和屏气时,空气供给阀应停止供气,没有"咝咝"响声。在吸气时,空气供给阀应供 气,并有"咝咝"响声。反之应更换全面罩或空气供给阀。
第十三条 消防空气呼吸器的维修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总队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上岗:
1、掌握消防空气呼吸器的工作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技术。
2、能熟练进行充气泵的充装、检验和维修工作。
3、能熟练使用消防空气呼吸器的校验仪器设备。
4、具有进行消防空气呼吸器的使用、保养技术培训的能力。
第十四条 消防空气呼吸器使用人员培训的内容:
1、消防空气呼吸器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2、消防空气呼吸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3、消防空气呼吸器佩带适应性训练。
4、消防空气呼吸器的日常维护保养。
5、消防空气呼吸器故障的判断与排除。
第一条 消防空气呼吸器是保护消防员自身安全,防止有毒气体伤害所必备的专用个人防护装备。为了加强维护、保管消防空气呼吸器,确保消防空气呼吸器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其它型式消防呼吸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原产品技术要求及本规定的有关条款参照执行。
第三条 消防总队、消防支队(大队)、消防站必须加强对消防空气呼吸器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消防空气呼吸器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四条 消防总队、消防支队(大队)、消防站、应按规定数量配齐消防空气呼吸器和备用气瓶,直辖市总队、支队须设置消防空气呼吸器维修检验室,配备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检验等工作。
消防空气呼吸器带3C价格2950元,|EC呼吸器6.8L空气呼吸器价格2300元,器广泛应用于消防、化工、船舶、石油、冶炼、仓库、试验室、矿山等部门,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毒气、蒸汽或缺氧等各...
消防空气呼吸器报价在2320元,一般分成2部分,一是气瓶,一是剩余的供气系统。气瓶国家规定3年进行压力测试以保证安全性,一般去当地的计量没法检测,需要专门的生产厂家的实验室去检。供气系统的测试一般会返...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价格根据型号容积不一样,价格也会不一样。 1、RHZKF6.8/30的空气呼吸器价格在2000左右。 6.8升碳纤维气瓶。3C认证的要贵一点。 2、RHZ...
第八条 维修检验消防空气呼吸器时必须认真填写记录卡片,并在其背托上粘贴检验合格证或标志。维修检验档案和记录卡片,应存档保留二年以上。
第九条 气瓶应严格按国家有关高压容器的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使用期以气瓶标明期为准,一般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超高强度钢气瓶使用年限为十二年。
第十条 充装气瓶时必须按照安全规则执行。充装好的气瓶应放置贮存室,轻拿轻放,码放整齐,高度不应超过 1.2米,禁止阳光曝晒和靠近热源。
第十一条 消防空气呼吸器存放场所,室温应在5-30℃,相对湿度40%一80%,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长期不使用的,全面罩应处于自然状态存放,其橡胶件应涂滑石粉,以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 检查、维护消防空气呼吸器的安全规则:
1、消防空气呼吸器的高压、中压压缩空气不应直吹人的身体,以防造成伤害。
2、消防空气呼吸器不准做潜水呼吸器使用。
3、拆除阀门、零件及拨开快速接头时,不应在有气体压力下进行。
4、消防空气呼吸器减压阀、报警器和中压安全阀的压力值出厂时已调试好,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调试,呼气阀中的弹簧也不得任意调换。
5、用压缩空气吹除消防空气呼吸器的灰尘、粉屑时应注意操作人员的手、脸、眼,必要时应戴防护眼镜、手套。
6、气瓶压力表应每年校验一次。
7、气瓶充气不能超过额定工作压力。
8、不准将30MPa压力的气瓶连接最高输入20MPa压力的减压器上。
9、不准混用正压空气呼吸器和负压空气呼吸器的供气装置等配件。
10、不准混用一段减压和二段减压呼吸器的零部件。
11、不准使用已超过使用年限的零部件。
12、消防空气呼吸器的气瓶不准充填氧气,以免气瓶内存在油迹遇高压氧后发生爆炸,也不能向气瓶充填其它气体、液体。
13、消防空气呼吸器的密封件和少数零件在装配时,只 准涂少量硅脂,但不准涂油或油脂。
14、空气呼吸器的压缩空气应保持清洁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氧化碳不超过 5.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碳不超过 900毫克/立方米油不超过 0.5毫克/立方米水不超过 50毫克/立方米。
消防空气呼吸器中正压呼吸器
消防空气呼吸器中正压呼吸器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CCCF-RZYW-008(E/0)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产品特性文件表》申报指南 1.基本要求 1.1 产品特性文件表要严格依据产品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产品标准、 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及型式试验样品实物、实物照片、定型图纸、产品说 明书、铭牌标志等出具。 1.2 产品特性文件表内容应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认证委托方、生产 者、生产企业名称应与认证申请材料、企业注册文件及公章一致。 1.3 填表时间应据实准确。 1.4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按相应实施规则、实施细则及产品标准中规定 的名称和表示方式填写。 2.填写指南 2.1 “铭牌标志” 将产品的铭牌照片粘贴在特性文件表附页指定空白处, 并附产品说明 书,产品实物照片。申报单位应对照“项目”一栏要求及产品标准的有关 规定,对于铭牌照片、操作指导书中不完全的部分及缺少部分,如:警示 用语等其它信息,据实填写于特性文件表对应栏目中。 注: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也可在缺氧环境中使用,防止吸入有毒气体,从而有效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救护和劳动作业 。
消防空气呼吸器是一种自给开放式空呼吸器,广泛应用于消防、化工、船舶、石油、冶炼、仓库、试验室、矿山等部门,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毒气、蒸汽或缺氧等各种环境下安全有效地进行灭火,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
该系列产品配有视野广阔、明亮、气密良好的全面罩,供气装置配有体积较小、重量轻、性能稳定的新型供气阀;选用高强度背 板和安全系数较高的优质高压气瓶;减压阀装置装有残气报警器,在规定的气瓶压力范围内,可向佩戴者发出声响信号,提醒使用人员及时撤离现场。
该系列产品在同类产品中,具有重量轻、体积小、使用;维护方便、佩带舒适、性能稳定等优点,是从事抢险救灾、灭火作业理想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该产品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符合GA124-2004<<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要求。 船用呼吸器经中国船级社的型式认可和检验。
1、面罩 2、气瓶 3、瓶带组 4、肩带 5、报警哨 6、压力表 7、气瓶阀 8、减压器 9、背托 10、腰带组 11、快速接头 12、供给阀
适用于消防员或抢险救援人员在有毒或有害气体环境、含烟尘等有害物质及缺氧等环境中使用,为使用者提供有效的呼吸保护。广泛用于消防、电力、化工、船舶、冶炼、仓库、试验室、矿山等部门。
GAL24-2013《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GB16556-2007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采用新型大视野全面罩,防雾、防眩、视野开阔、气密性好、佩戴舒适。
·供气阀体积小、供气量大、性能可靠,使用中不影响视野。
·背板由碳纤维复合材料制成,重量轻、强度高。按人体工程学设计,佩带更舒适、更方便。
·采用新型减压器,体积小巧紧凑,内置安全阀,性能可靠,无任何调节装置,免维护。设有备用接口,可根据需要加装他救接头或外供气源。
·压力表具有防水、防震、夜光显示功能。余压报警器体积小、重量轻、报警准确宏亮。
·瓶阀装有棘轮止逆装置,可防止使用中被无意关闭,可选带压力显示的瓶阀,在阀门关闭时也能显示瓶内贮气压力。
·同一套背板6.8L和9.0L碳纤维复合气瓶可任意更换。
序号 技术参数 规格型号 RHZKF9.0/30
(H2001-9.0) RHZKF6.8/30
(H2001-6.8) RHZKF4.7/30
(H2001-4.7) RHZKF8×2/30
(H2001-6.8×2)
1 整体重量 ≤12kg ≤10kg ≤8.5kg ≤17kg
2 外形尺寸
(长×宽×高)mm
650×270
×225
600×270
×210
600×270
×200
600×350
×210
3 适用环境温度 -30℃-60℃
4 气瓶额定工作压力 30Mpa
5 气瓶容积(水容积) 9.0L 6.8L 4.7L 6.8L×2
6 气瓶最大贮气量 2700L 2040L 1410L 4080L
7 供气特点 正压式特点
8 最大吸气阻力 ≤500Pa
9 最大呼气阻力 ≤1000Pa
10 余气报警压力 5~6Mpa
11 报警发声声级 ≥90dB
12 吸入气体中二氧化碳含量 ≤1%
粉尘、重烟、雾滴、毒气、毒蒸气以及那些肉眼看不见的微小物质以及发杂恶劣的缺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