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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2007宣贯教材》为了认真学习和正确理解2007年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01—2007,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领导下,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主持撰写了本宣贯教材。宣贯教材全书共分五章,其章节设置与技术规范正文的章节对应,便于读者学习和查阅。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意义
二、本规范适用范围
三、配套和执行标准
第二章 施工前准备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工程的分部、分项
二、施工的必要条件
第二节 系统的基础环境
第三节 产品进场检查
一、系统设备及配件产品检查
二、系统使用的软件产品检查
三、产品进场检查结论
第三章 系统施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施工标准
二、施工资质
三、施工记录
四、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第二节 设备的安装
一、设备安装的基本要求
二、消防有线通信设备的安装
三、消防无线通信设备的安装
四、卫星通信设备的安装
五、车载通信系统设备的安装
六、信息显示装置的安装
七、电源设备的安装
第三节 系统接口的连接
第四节 系统调试和试运行
一、一般要求
二、火警受理子系统的调试
三、消防有线通信子系统的调试
四、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的调试
五、火场通信指挥子系统的调试
六、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子系统的调试
七、系统试运行
第四章 系统验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竣工验收
二、验收内容
三、验收的主体
四、验收的技术文件
五、验收必要条件
六、验收结论
第二节 火警受理子系统验收
一、验收内容
二、中心火警受理功能验收
三、中心火警受理指令流程验收
四、消防地理信息验收
五、实时录音录时验收
六、通信指挥模拟训练验收
七、消防站火警终端功能及指令流程验收
第三节 消防有线、无线通信子系统验收
一、验收内容
二、消防有线通信系统的功能验收
三、消防有线通信技术系统验收
四、消防无线通信系统的功能验收
五、消防无线通信技术系统验收
第四节 火场通信指挥子系统验收
一、验收内容
二、火场通信指挥子系统的功能验收
三、卫星通信验收
四、消防图像通信验收
五、消防车辆动态管理验收
六、现场通信管理验收
七、消防指挥辅助决策支持验收
八、移动消防指挥中心验收
第五节 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子系统验收
一、验收内容
二、消防信息类型及其主要内容验收
三、消防信息显示管理验收
四、数据检索和信息发布验收
第六节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集成验收
一、验收内容
二、系统集成的通信指挥功能和整体技术性能验收一
三、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验收
第七节 系统验收判定条件
一、系统工程验收的主控项
二、系统工程验收是否合格的判定
第五章 系统使用和维护
第一节 使用前的准备
一、培训
二、必婴的技术文件
第二节 使用和维护
一、技术档案
二、数据更新
三、保持连续运行
四、定期检查和测试
附录A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B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产品进场质量检查记录
附录C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附录D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附录E消防信息类型和主要内容
附录F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工程质量验收主控项
附录G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每日检查记录表
附录H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每月检查记录表
附录J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每半年检查记录表
附件2100433B
丛 书 名:ISBN:9787802420113版 次:1页 数:118装 帧:平装开 本:32开所属分类:图书 > 科技 > 参考工具书
图书 > 工具书 > 标准
已发邮箱,请查收
求GB 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谢谢!
已发,请查收!
50974是这个啊!不是验收规范
消防系统维保施工及验收规范(20200724090154)
消防系统维保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了提高消防系统的维保及施工质量,确 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 全,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消防系统的维保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 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系统的施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2.1.1 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 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 2.1.2 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 臵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 件。 第 2.1.3 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 交下列文件: 一、竣工图; 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 五、竣工报告。 第二节 布 线 第 2.2.1 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
消防系统维保施工及验收规范(20200724090149)
消防系统维保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了提高消防系统的维保及施工质量,确 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 全,制订本规范。 第 1.0.2 条 消防系统的维保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 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系统的施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2.1.1 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 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 2.1.2 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 应具备设备布置 平面图、接线图、 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第 2.1.3 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 施工单位应提交 下列文件: 一、竣工图; 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 五、竣工报告。 第二节 布 线 第 2.2.1 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
《国家计量技术法规统一宣贯教材:水表》由中国计量出版社出版。
《高压钠灯及其镇流器国家标准宣贯教材》是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的。
书名:《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宣贯教材 定价: ¥15.00元
出版/发行时间:
版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