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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价愈低,看涨期权的价格愈高;行权价愈高,看涨期权的价格愈低,二者呈现反向关系。理由很简单,标的物价格保持100元不动,行权价越低,看涨期权的履约价值越高;行权价越高,看涨期权的履约价值越低。
看跌期权方面,行权价越高,看跌期权的价格越高;行权价越低,看跌期权的价格越低,二者呈现正向关系。因为行权价越高,看跌期权的履约价值越大。
行权价格和权证价格紧密相关,行权价格依附于权证而存在。对认沽权证来说,行权价格高于行权期证券价格时,权证有内在价值;对认购权证来说,行权价格低于证券价格时,权证有内在价值。
因此行权价格成为定价权证的重要标尺,公式是
认购权证价格=到期证券价格-行权价格
认沽权证价格=行权价格-到期证券价格
例如,2007年著名的钾肥认沽权证,由于行权价格低于到期股票价格,导致权证价值为0,大多数该权证投资者损失惨重。
权健直饮机价格1000左右。第一种直饮机可以称之为纯水直饮机,纯水直饮机采用逆渗透技术。该装置可以有效的去除水中钙、镁、细菌、有机物、无机物、金属离子等,经过该装置净化出的水晶莹清澈、甜美甘醇。该装置...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不过,这些享有道路优先权的车辆如果不是在执行紧急任务,就不能使用报警器及标志灯具,也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很显然这你知道。 现在告诉你普通机动车...
,即BT项目,应当在社会向潜在的受托方招标。
温州市龙湾区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1 温州市龙湾区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序号 价格违法种类 价格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细化执行 标准 处罚幅度 1 经 营 者 不 执 行 政府指导价、政 府定价的 1、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 格的 2、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 的 3、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 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 4、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的 5、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 的 6、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 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 标准 7、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 收费的 8、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 式变相收费 9、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10、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 11、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的 其它行为 《价格法》第三十九 条; 《价格违法行为行 政处罚规定》第七 条、第九条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评估的探讨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土地市场逐渐趋于稳定。但是从整体来说,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改革依旧是现代土地市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由于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内涵组成、评估确定方法等问题依旧难以解决,这为业内人士的实践操作与实施带来诸多挑战。本文将对如何客观、公正地界定划拨土地价格这一问题进行深刻探讨,以充分保障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的权益,为我国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提供方向。
水权制度就是通过明晰水权,建立对水资源所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形成一种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水资源权属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就是水权制度。水权制度体系由水资源所有制度、水资源使用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组成。水资源所有制度主要实现国家对水资源的所有权。地方水权制度建设,主要是使用制度和转让制度建设。一般情况下,水权获取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取水许可证并向国家缴纳水资源费。
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从所有权中分设出的用益权。水资源的所有权是对水资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和恒久性的特点。我国《水法》 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该农村集体经济使用。为适应不同的使用目的,可以在使用权的基础上,着眼于水资源的使用价值,将其各项权能分开,创设使用权、用水权、开发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水资源的使用权。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性。
释义
对矿业权所依附的矿产地价值的判断。评估者根据所掌握的矿产地信息和市场信息,对现在的或未来的市场进行多因素分析,在此基础上对矿业权具有的市场价值量进行估算。矿业权评估在矿业权市场的全程运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包括:在矿业权授予、转让、抵押时的矿业权评估,股票上市和交易时的矿业权评估,矿业公司及勘查公司之间重组、兼并、分设、收购时的矿业权评估,政府为加强对矿业权市场的宏观调控,对某些具有典型意义的矿业项目的矿业权评估,为公司董事层决策服务的矿业权评估等。矿业权评估是矿业权转让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转让,必须依法进行评估,并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其评估结果进行确认;非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转让的评估,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矿业权评估的方法及各种情形
新企业设立时,使用矿业权出资作价的,工商部门需要矿业权的评估报告。企业在出租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的,需要进行强制评估。企业将矿业权进行转让、抵押、信贷等处置时,需要进行矿业权评估。另外,非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在进行转让作价时,也需要对其公允的价值进行一个判断。评估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基础的价格依据。
可以不进行评估的例外情形:原国有企业无偿占有的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因企业合并、分立、重组需变更民事主体而又未改变国有独资性质的,可以不进行探矿权、采矿权价值评估,但需依法办理主体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