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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大双,女,1951年1月出生,回族,河北省青县人。1987年至今任教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研究所,现为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大连理工大学项目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项目管理研究会副秘书长,大连项目管理研究会会长。2001年,获国际项目管理协会(IPMA)“项目管理专家”资质,同年被认证为国际项目管理协会中国项目管理认证委员会评估师。曾获得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大连市优秀教师奖、大连市“十大优秀女职工”等称号。在国内学术期刊以及国际会议上发表论文近百篇,主编教材三部,主持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十余项。
项目融资新的研究成果和新的实践经验总结。
介绍了项目融资的基本概念、组织与结构、程序以及不同的融资模式和运行模式。
介绍了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方法,讲解了项目融资的担保,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以及项目融资的政治、经济、法律环境等。
《项目融资(第2版)》主要讲述了项目融资的基本概念、项目融资的组织与结构、不同融资模式和运行模式、项目融资的程序、项目融资中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方法,讲解了项目融资的担保、项目融资的资金来源,以及项目融资的政治、经济、法律环境等。《项目融资(第2版)》的特点是纳入了项目融资新的研究成果和新的实践经验总结、设置了专门的案例篇章、收集了多个典型的成功或失败的案例,每一章后面都附有案例分析和思考题,有利于教学使用。
《项目融资(第2版)》既可作为高等院校项目管理、工程管理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的教材,也可作为政府项目管理部门和从事项目开发机构的培训教材,对致力于项目融资的实践工作者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矿山项目估计手续不全吧 你可以找当地投资担保公司试试看看他们对于你说的新项目敢做不,用你的矿山作抵押,这其实就是找私人投资。
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是刑法中规定的不同种类的罪名,非法集资涉及的两大主要罪名按照刑法规定,从事非法集资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
徐韦华,在台湾很有影响力的著名拼布作家,从事拼布材料包设计多年,经验非常丰富。
丛书序
前言 第1章 项目融资概述
1.1 项目融资的基本概念
1.1.1 项目融资的定义
1.1.2 项目融资的功能
1.2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
1.2.1 融资主体不同
1.2.2 融资基础不同
1.2.3 追索程度不同
1.2.4 风险分担程度不同
1.2.5 债务比例不同
1.2.6 会计处理不同2100433B
PPP项目融资与传统项目融资模式的对比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运营模式直接影响着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随着我国城镇化速度不断加深加快,地方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注入同飞速增长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求间的矛盾日益加深,直接影响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而传统的基础设施融资模式在新的历史时期难以满足城镇化发展速度,这就需要我们国家寻找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PPP项目融资模式应运而生,特别是2014年以来,PPP融资模式迅速上升为国家高度,这给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打了强心剂,各领域都掀起了PPP融资模式的投资浪潮。本文旨在通过PPP融资模式与传统投融资模式的对比,来分析PPP融资模式为何能够一路高歌,茁壮成长。
房地产项目融资是整个社会融资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房地产投资者为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融通资金的活动。与其他融资活动一样,房地产项目融资同样包括资金筹措和资金供应两个方面。
房地产项目融资的实质,是充分发挥房地产的财产功能,为房地产投资融通资金,以达到尽快开发、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ABS工程项目融资: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高档债务来募集资金的一种证券化融资方式。
ABS project item financing2100433B
项目融资适用条件
一般来讲,要利用项目融资筹集资金,会先建立一个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资金分为股本金与债务资金,其债务资金主要有:国际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各国政府出口信贷机构;项目所在国政府;公共基金机构;短期资金市场;商业金融公司;租赁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风险资金贷放单位;工程承包商;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商(实际上也是承包商或分承包商);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项目发起人的贷款和预付款(承包商如作为项目发起人被要求提供从属贷款即属此情况)。从上述分析可知,承包商主要会在三种情况下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一是承包商就承包的工程向业主(项目公司)所垫付的工程款及向业主出具的各种保函或保证。二是承包商作为项目发起人之一(但未必是股东),有可能被要求以项目从属贷款的形式提供资金支持。这种从属贷款是一种吸引主要贷款的种子资金,是项目发起人为了提高项目主要贷款者的信心,促使他们出资或放松贷款条件而为项目提供的资金。在多数情况下,承包商是被动地提供从属贷款的,即为获得工程承包合同而应项目主要发起人或项目公司或主要贷款者的要求而被动地提供从属贷款。三是如承包商是项目公司的股东之一,会投入一部分资本金。
承包商在承包工程时,以垫资方式向业主(即项目公司)提供资金的支持,当业主不能偿还承包商所垫付的工程款时,项目发起人不负有偿还责任,但如有人就承包商垫资提供了担保或做了信贷保险,则应由担保人或保险公司偿还。
项目融资与其它承包商的融资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承包商能否采用项目融资方式为其所欲承包的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主要取决于承包商要有足够的实力(包括财力)。以及对项目的可行性应能做出正确的研究和判断,尤其是要确认项目是否具有预期的收益率。此外,承包商对自己的技术必须要有把握。
一是项目本身采用的技术必须要有把握;二是承包商的施工技术必须有把握,能保证项目按期竣工投产。建筑材料、设备的质量及供应要有保证,其价格不应超过原预测。除此之外承包商对不可抗力、项目超支、建设工期延误的风险都应做出安排,采取措施。对项目有关的保险应做统筹考虑和安排。项目本身有足够的价值,可以充当贷款的担保物。项目投产后要有合格的经营者。项目投产后的原材料、能源的供应应有保证,其价格水平不应超过原预测,其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要有稳定可靠的市场,产品运输成本合理。项目的所在国必须政治稳定、友好,项目的各种执照和许可证必须齐全。不存在国家和主权的风险,项目不会被所在国政府没收。项目和承包商的货币和汇率风险已得到妥善安排并充分考虑环保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