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分局日常工作;负责各项规章制度及房产业务展开情况检查;负责分局内部思想政治、人事教育、纪检、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宣传、文秘、信访、接待、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分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分局固定资产、后勤保障及财务工作;负责各项收费核收、缴交、监督、管理工作等
2、用地矿产管理科
负责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矿产资源利用规划、国土规划的编制、预审报批工作;负责组织辖区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工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负责辖区农用地转用的管理工作;辖区建设项目预审工作、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审核工作、历史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和办理使用权设定抵押合同等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征地工作的管理;依法进行采矿权登记、发证和采矿权出让、转让审核工作及探矿权的协查管理工作;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遗迹保护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管,协助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等。
3、房产权籍管理科
负责辖区住房制度改革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房改政策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负责辖区住房信息的收集、统计、整理、分析;负责协调辖区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政管理、危房改造、房屋抢险救灾及公房修缮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划拨土地上单位自管房和私房出租过程中的土地收益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辖区城乡地政、房政及地籍资料管理;做好受市局委托的辖区内的土地、房屋权属确认、转移、登记、发证及管理工作;负责调处辖区土地、房屋权属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负责辖区地籍、房屋产权的测绘管理;配合上级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基础测绘工作;负责协调落实辖区侨房和私房政策的前期工作。
4、执法监察科
负责组织辖区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和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辖区土地、矿产资源和房屋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执法监察,并调解纠纷;负责组织开展对辖区国土资源与房产业务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分局国土资源与房产执法监察人员执法证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土地、矿产资源审批前的联合现场勘查;组织对辖区扰乱国土资源与房产市场秩序和管理秩序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和申请强制执行;负责协助司法部门对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配合法院和相关执法部门履行执法职责;监督、检查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负责组织、参加涉及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的行政争议案件和行政合同争议案件的处理、协调、复议、诉讼和仲裁。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办公地址:湖里区江头北路71#
局 长: 翁建富
书 记 : 孙荣辉
副局长: 胡进义
副局长: 张 晓
副局长: 洪福平
湖里区江头北路71号
您好,据了解,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
厦门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的地址位置是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518号。如果你在厦门市市区这个地方,你可以去乘坐31路公交车,在特贸站上车,中间需要途径1个站点,最后是在厦门茶厂站下车即可到达目的地...
◆ 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 组织编制和实施本辖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矿产利用规划,组织辖区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
◆ 对辖区内地质矿产资源进行综合管理;编制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依法进行矿种的采矿登记、发证和采矿权出让、转让的审核工作;协助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遗迹保护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管理;协同水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地下水资源、
◆ 承办个人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按照建设用地报批权限,承办国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报批手续。
◆ 负责组织辖区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农用地转用的管理工作。
◆ 负责城乡地政、房政及地籍、房屋产权资料管理;受市局委托负责辖区内土地、房屋权籍确认、转移、登记、发证管理工作;负责调处辖区土地、房屋权属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
◆ 负责辖区地籍、房屋产权的测绘管理;配合上级测绘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地籍基础测绘工作。
◆ 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工作。
◆ 负责辖区征地协调工作;受市征地主管部门委托受理征地申请和发布征地公告。
◆ 负责协助管理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所。
◆ 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
◆协助市局管理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所
1、思明国土资源管理所
所长:易志忠
办公地址:思明区瑞景新村综合楼三楼
2、湖里国土资源管理所
所长:周焕强
办公地址:湖里区江头北路71#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土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利用制度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土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利用制度 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系统在平时工作中所形成的土地、 房产、 测绘类档案,是国家专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地方建设 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档案资源。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负责土 地、房产、测绘档案信息的管理、利用和各单位档案业务的指导、 监督工作,应主动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方便、全面、有效的档 案信息利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 档案信息包括档案中心保存的档案实体及其数字化信息、归 口档案中心对外利用的其他单位的档案实体及其电子信息、其他 档案室纳入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管理系统的数字化档案信息。 一、利用的对象和条件 (一)安全、司法、执法机关,纪检监察、税务稽查、建设 等部门因案件、建设项目需要,凭介绍信、工作证可以利用相关 的土地房屋档案信息资料。 (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凭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和 权属证明(权利人为本单位) ,可以利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 厦国土房〔 2007〕438号 局机关相关处室、各分局、市土地开发总公司: 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局重新修订了《厦门市国土 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请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按本规则修改挂牌出让文件。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规则 一、总 则 1、根据国土资源部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遵照公 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组织厦门市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 2、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下设直属、集美、海沧、同安、翔安5个分局,为局直属行政机构,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按照建设用地报批权限,承办国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报批手续;做好辖区内土地资源、资产的保护与管理,计收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土地使用费和土地资产的其他收益;承办个人建设用地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和农用地转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信息管理工作;依权限负责辖区内房屋的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内直管公房租金、转租收益金和划拨土地上单位自管房和私房出租过程中的土地收益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测绘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执法监察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分局行政编制11名(不含待核销机关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集美分局行政编制10名(不含待核销机关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海沧分局行政编制9名(不含待核销机关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同安分局行政编制12名(不含待核销机关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翔安分局行政编制9名(不含待核销机关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各分局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资阳国土资源分局
赫山国土资源分局
朝阳国土资源分局
城区国土资源分局
地矿国土资源分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87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委〔2010〕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副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