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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文件、报告,审核局机关发文;
2.负责综合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及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和机关机要保密及管理文书档案工作;
4.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统计工作;
5.负责上级布置的工作事项及本局会议确定的主要工作和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
6.负责税收宣传、信息报送,编发本局信息刊物工作;
7.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
8.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等管理工作;
9.负责办公用房、职工住宅公共设施、职工集体宿舍的基建和修缮;
10.负责服装管理、办公用品购置供应、车辆调配使用及机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通讯、用水用电等行政事务工作;
11.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12.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科室协调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14.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事教育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负责系统干部的交流、考察、任免、转正定级、奖惩等工作;
3.负责系统各级地税机构改革工作;
4.负责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办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系统考勤、休假以及请销假的管理工作;
8、负责系统工勤人员和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系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系统干部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的安排和管理等工作;
10.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11.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部署、检查和指导各基层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12、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监察室(与“人教科”合署办公)
主要工作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检查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3.受理系统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
4.负责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5.受理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其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6、负责对系统科级以下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制度的建设、监督和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9、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计划财务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地方税(费)计划的编制、分配和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
2.负责经济税源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的管理,掌握税源变动情况;
3.负责系统经费的管理、审计、监督及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税收票证的领发、管理、检查工作;
5.负责税票销号、对帐、税收会计核算及税收统计工作;
6.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五、征收管理与法规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办税服务厅各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办税服务厅、税收征收点的工作;
4.负责征收、管理部门的协调考核工作;
5.负责税务登记和发票的管理工作;
6.负责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定税户”税收定额的复核工作;
8.负责纳税人申请停业、复业、注销等其它涉税事宜的复核工作;
9.负责个体工商户的账簿、凭证管理工作;
10.负责对未按期申报、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违章处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12.参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其法律规范性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13.负责全区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鉴定、备查备案工作;
14.负责综合性、专题性税收工作的调研工作;
15.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及赔偿、税务听证工作;
16.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区局固定税收宣传栏的税收征管宣传撰稿工作;
17.负责稽查对象的选取、报送工作;
18.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信息技术科(与“征收管理与法规科” 合署办公)
1.负责系统计算机管理、维护、推广应用及电话语音系统、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的管理工作;
2.负责系统计算机硬件的选型、安装及局机关机房的管理工作;
3.负责系统计算机各项管理规定的制订工作;
4.负责系统计算机系统软件的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税政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地方税政策的组织实施及解释工作,并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负责组织所得税汇算清缴、各税种的专项检查及营业税的普查工作;
3.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
4.负责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财产损失、汇总缴纳、管理费提取等涉税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5.配合有关科室做好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以及区局固定税收宣传栏的税收政策宣传撰稿工作;
6.负责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分税种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掌握税源收入动态;
8.负责一般稽查(包括专项检查、漏征漏管户税收清理、注销税务登记税收清理等)案件的审理并组织大要案(具体标准根据审理权限确定)的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规费征收管理科(与“税政管理科” 合署办公)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
2.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
3.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的违章处理;
4.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社保业务知识的培训;
5.配合对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统计分析;
6.配合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
7.配合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与维护;
8.负责政府授权(委托)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分局(所)及办税服务厅
(一)稽查局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新城翔安北路6939号(锦绣翔安楼盘西侧)
邮编:361102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稽查计划的编报工作;
2.负责完成区局下达的稽查任务;
3.负责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专案稽查、专项稽查和日常稽查的实施工作;
5.负责稽查计划完成情况及稽查成果的分析工作;
6.负责稽查表报、案例等有关资料的报送及“稽查建议”的编报工作;
7.负责稽查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外税分局(与“征管法规科”合署办公)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新城翔安北路6939号(锦绣翔安楼盘西侧)
邮编:361101
(三)马巷分局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新城翔安北路6939号(锦绣翔安楼盘西侧)
邮编:361101
(四)新店税务所
翔安区人民文化活动中心(四馆合一)二楼南侧
邮编:361102
下设:办税服务室
(五)新圩税务所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龙新路121号
邮编:361111
下设:办税服务室
(六)大嶝税务所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龙田北二路18号
邮编:361103
下设:办税服务室
分局(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区局下达的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收入进行预测、分析;
2.负责实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3.负责纳税人领购、批印发票初审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定税、停业、复业、注销、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事项的初审工作;
6.负责税收、“规费”的催报催缴及清理欠税(费)工作;
7.负责漏征、漏管及未办(换)证户的清理检查工作;
8.负责外出、外来经营户税收管理工作;
9.负责集贸市场等零星税款的征管工作;
10.负责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体税收管理工作;
11.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或移交工作;
12.负责税收宣传、纳税辅导和纳税评估等工作;
13.负责稽查案件的执行工作;
14.负责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
15.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区局办税服务厅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新城翔安北路6939号(锦绣翔安楼盘西侧)
办税服务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纳税申报及税款(含代征)征收工作;
2.负责受理“社保费” 登记、申报、征收工作;
3.负责受理税务登记及全系统税务登记证的审核、打印工作;
4.负责领用、销售及代开发票工作;
5.负责接受涉税事项的咨询及其他涉税事项的受理工作;
6.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和移交工作;
7.负责纳税人财务报表数据的录入处理工作;
8.负责对未按期申报、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违章处罚工作;
9.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林茂柏
男,汉族,1971年2月生,福建仙游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厦门大学财政学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组成员、书记、局长。
1990年7月至1994年8月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二分局办事员、科员,1994年9月至1996年3月任厦门市地税局直征局科员,1996年4月至2006年5月历任厦门市地税局外税分局科员、副科长,副主任、主任、科长,2006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9年11月起任现职。
主持全面工作。
郑江晖
郑江晖,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福建省漳州市人,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199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 现任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支部副书记。
1994年8月至2001年9月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见习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副局长,2003年12月起任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分管计划财务、税政管理、政策法规、征收管理、信息技术以及工会、妇委会等工作,具体分管的科室为计划财务科、税政管理科、征收管理与法规科。
黄克水
黄克水,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学毕业,1985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现任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纪检员。
1985年6月至1993年2月任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马巷检查站聘用制干部、聘任副站长,1993年2月1994年9月任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副所长,1994年9月1997年5月任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副所长,1997年5月至2007年1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分局长,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党委副书记(挂职),2008年1月至2009年1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分局长,2009年1月起任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纪检员。
分管纪检监察、人事教育、办公室、税务稽查、文明创建以及党支部、共青团、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具体分管科室为人事教育科、办公室、稽查局、征收管理与法规科(办税服务厅)。
根据厦门市政府海湾型城市战略部署,经国务院批准,翔安区于2003年8月设立。为适应翔安新区建设及规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厦门市地方税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闽委编办[2003]155号)精神,翔安区地税局于2004年1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内设8职能科室,下设5个分局(所)和1个稽查局;全局干部职工 44 人,平均年龄 40 岁,大专学历 13 人、占 29.55% ,本科以上学历 31 人、占 70.45% ;党员干部 28 人,占干部职工的 63.64%。全局共有纳税户5096户,其中企业1752户,个体工商户2685户。
厦门市翔安区地税局
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2004-2009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9.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7亿元,征缴社保费8.8亿元,对新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文明创建也结出硕果,于2008年荣获厦门市第十一届(2006—2007年度)文明单位光荣称号。
叶经营男,1964年11月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1982年8月至1986年2月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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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第十三届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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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征收管理处、涉外税收管理处(与对外税务分局合署办公)、征收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室、机关党委12个处级机构及1个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下辖直征局、对外税务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火炬高新区局、象屿保税区局6个直属机构和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个区地税局。
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征收管理处、涉外税收管理处、征收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办公室、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监察室(效能办)、机关党委
1. 税政一处
(一)负责营业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
(二)负责随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的税费种,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单项征管和政策管理。
(三)负责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管和政策管理。
2. 税政二处
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和政策管理。
3. 规费征收管理处
负责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管和政策管理。
4. 涉外税收管理处(与外税分局合署办公)
(一)组织协调全系统涉外税收政策法规的执行落实,加强调研,统一规范涉外税收管理机制,提高征管质量。
(二)组织协调全系统国际税务管理事务,包括税收协定的执行、非居民纳税人的管理、反避税调查调整、税收情报交换核查和国际税收管理的合作。
(三)负责组织涉外(国际)税收政策法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四)受理、提供涉外(国际)税收政策法规、管理业务咨询和辅导。
(五)协调有关业务处室共同处理涉外(国际)税收工作中的特殊性问题。
(六)协助稽查局组织涉外企业地方税收专项、专案稽查。
5. 征收管理处
(一)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税收征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组织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
(三)负责全市地税发票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地税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税务代理机构和强化税务代理队伍,制定地税税务代理规章制度。
(六)抓好办税服务厅精神文明建设。
6. 政策法规处
(一)负责全市地方税收改革总体方案研究、设计和实施的协调监测工作。
(二)研究地方税收税负总体水平,进行税负的追踪分析,提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等的税收政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编制全市地方税收立法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参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其法律规范性的审核和上报。
(五)负责全市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鉴定、备查备案及汇编工作。
(六)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的法制建设和税务行政诉讼及复议工作,受理重大案件的复议、调查、取证等工作,安排复议委员会会议的各项事务;抓好系统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系统法制人员业务培训。
(七)负责市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综合性、专题性税收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综合性税收业务问题。
7.计划财务处
(一)负责编制、分配和落实各项税收收入计划,开展经济税源的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掌握税源变化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收入计划执行情况。
(二)贯彻实施税收会计工作制度和国库条例及实施细则。整理、汇编、积累和提供有关税收统计资料,定期进行税收统计分析。
(三)负责地方税务经费(包括基建经费)计划安排、分配和管理,以及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四)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领发和管理。
8.办公室
(一)参与政务,起草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对局机关公文审核把关。
(二)负责全市地税工作会议和局务会议、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
(三)督促检查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的落实情况,负责信息的编辑、报送工作。
(四)负责文件的收发和运转,管理文书档案,牵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五)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的管理及各种设备购置工作和机关基建、修缮。
(七)负责处室协调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9.人事处
(一)负责全市地税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研究制定全市地税系统班子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老干部管理工作的计划、规定、制度、办法以及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各级干部的考核任免、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系统的机构改革、干部人事档案、外事管理工作。
(四)负责系统科级领导干部、人事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宣教处、机关党委做好系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五)负责市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机关廉政建设、安全保卫和保密等工作。
10.宣传教育处
(一)组织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市地税系统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各基层局开展宣教工作。
(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部署并实施每年全市大型税收宣传活动。
(三)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系统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联系各新闻单位,办好各有关报刊、电台、电视台等税收宣传专栏。
(四)建立健全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通讯网络,组织指导通讯员采写稿件,完成宣传报道任务,每季度对系统税收宣传报道进行总结评比。
(五)负责对外宣传的摄影、摄像工作,收集、整理和保管各种宣传影像资料档案。
(六)了解掌握地税干部队伍思想情况,切实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七)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地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文明机关创建工作。
(八)制定系统干部培训和教育规划,组织岗位培训和在职干部的学历教育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11.监察室(效能办)
(一)检查市局及所属基层局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的情况。对市局班子成员和市局机关其他党员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的监督。
(二)对系统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以及税收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系统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违犯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按审批权限做出党纪、政纪处分或撤销党纪政纪处分的决定。
(四)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五)受理系统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及其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地税系统效能建设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评。
(八)受理对全市地税工作人员在效能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违诺、违规和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组织调查处理。
12.机关党委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组的决议、指示,负责草拟机关党建工作计划、规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总结。
(二)负责机关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
(三)负责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策教育,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对机关党员和领导干部实行党内监督,协助党组开好民主生活会,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五)领导机关工、青、妇组织各项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宜。
(六)配合地方党委协调和指导基层党建工作。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涉外税收管理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信息技术分局
厦门市象屿保税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湖里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集美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同安区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地方税务局
蔡木卿
男,汉族,1957年10月生,福建同安人,1980年8月参加工作,湖南大学网络学院财政学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党支部书记。
1980年8月至1985年10月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新店税务所、城关税务所、税政一股专管员、股员,1985年10月至1987年1月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税政一股副股长,1987年1月至1990年4月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税政一股、税政股股长,1990年4月至1994年8月厦门市同安县税务局税政科科长,1994年8月至2001年9月厦门市同安县地税局副局长,2001年8月至2007年9月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2007年9月至2009年11月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现职。
主持全面工作。
郑澍
男,汉族,1970年6月生,福建福州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现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1992年8月至2000年10月福建省石油总公司干部、主任科员、副处级领导职务,2000年10月至2003年12月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对外税务分局副局长,2003年12月至2009年11月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处副处长兼对外税务分局副局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现职。
王勤慧
女,汉族,1968年2月生,福建厦门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
1988年7月至1996年5月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科员、副科长,1996年5月至2001年7月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直征局科长,2001年8月至今任现职。
李凯
男,汉族,1964年1月生,辽宁铁岭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纪检员。
1982年10月至1984年6月厦门市税务三分局鹭江税务所见习干部,1984年6月至1988年3月厦门市税务三分局公园税务所干部、办事员,1988年4月1994年9月厦门市税务三分局稽管科科员,1994年9月至2000年7月厦门市思明地税局税政科副科长,200年8月至2001年8月厦门市思明地税局滨海分局副分局长,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厦门市开元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2003年12月至2009年11月厦门市地税稽查局稽查一科科长,2009年11月至今任现职。
叶经营
男,1964年11月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务专业本科毕业,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书记、局长。
1982年8月至1986年2月历任厦门市税务局第一分局科员、副股长,1986年3月至1992年6月任厦门市税务局税政一科科员(1987年9月至1989年6月江西财经管理干部学院脱产学习),1992年7月至1994年7月任厦门市税务局税政一处副处长,1994年8月至1998年5月任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1998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2001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2009年11月起任现职。
主持全面工作。
张茂林
男,1963年7月生,福建宁化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湖北财经学院财务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84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三明供销学校教师,1988年12月至1994年9月历任三明市税务局科员、所长,1994年9月至1998年8月任三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1998年8月至2001年5月任尤溪县地税局局长,2001年5月至2009年6月三明市地税局副局长,2009年6月起任现职。
分管税政、信息技术工作。
陈茵海
男,1964年9月生,福建南安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税收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1982年10月至1994年9月历任厦门市税务局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1994年9月至1997年6月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三处副主任科员,1997年6月至2001年8月历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三处、厦门市思明区地税局滨海分局、征管科主任科员、科长,2001年8月任集美区地税局副局长,2003年12月起任现职。
分管征收管理、计划财务工作。
杭宏明
男,1954年11月生,江苏东台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长沙工程兵学院工兵专业大专毕业,1999年10月转业,2003年12月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人事、监察工作。
钟 晖
男,1972年10月生,浙江上虞人,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厦门大学财政学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现任厦门市思明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1995年8月至2000年8月任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二处科员,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厦门市地税局稽查局稽查科副科长(主持工作),2003年2月至2009年1月借调市政府办公厅(2003年12月任正科),2009年1月起任现职。
分管办公室、规费、教育培训和文明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