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本局综合性文件、报告,审核局机关发文;
2.负责综合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及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和机关机要保密及管理文书档案工作;
4.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统计工作;
5.负责上级布置的工作事项及本局会议确定的主要工作和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催办、督办工作;
6.负责税收宣传、信息报送,编发本局信息刊物工作;
7.牵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及群众来信来访;
8.负责全系统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等管理工作;
9.负责办公用房、职工住宅公共设施、职工集体宿舍的基建和修缮;
10.负责服装管理、办公用品购置供应、车辆调配使用及机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通讯、用水用电等行政事务工作;
11.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
12.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13.负责科室协调和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14.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事教育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的垂直领导和统一管理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负责系统干部的交流、考察、任免、转正定级、奖惩等工作;
3.负责系统各级地税机构改革工作;
4.负责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办理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6.负责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系统考勤、休假以及请销假的管理工作;
8、负责系统工勤人员和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9.负责制定系统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系统干部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的安排和管理等工作;
10.负责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11.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部署、检查和指导各基层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机关文明创建工作;
12、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监察室(与“人教科”合署办公)
主要工作职责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2.监督检查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税收政策的情况;
3.受理系统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
4.负责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5.受理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其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6、负责对系统科级以下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系统党风廉政制度的建设、监督和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9、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计划财务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地方税(费)计划的编制、分配和收入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
2.负责经济税源调查研究、分析预测和重点税源的管理,掌握税源变动情况;
3.负责系统经费的管理、审计、监督及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税收票证的领发、管理、检查工作;
5.负责税票销号、对帐、税收会计核算及税收统计工作;
6.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
五、征收管理与法规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税收征管改革的组织实施,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办税服务厅各项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办税服务厅、税收征收点的工作;
4.负责征收、管理部门的协调考核工作;
5.负责税务登记和发票的管理工作;
6.负责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定税户”税收定额的复核工作;
8.负责纳税人申请停业、复业、注销等其它涉税事宜的复核工作;
9.负责个体工商户的账簿、凭证管理工作;
10.负责对未按期申报、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违章处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工作;
12.参与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其法律规范性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13.负责全区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鉴定、备查备案工作;
14.负责综合性、专题性税收工作的调研工作;
15.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及赔偿、税务听证工作;
16.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区局固定税收宣传栏的税收征管宣传撰稿工作;
17.负责稽查对象的选取、报送工作;
18.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信息技术科(与“征收管理与法规科” 合署办公)
1.负责系统计算机管理、维护、推广应用及电话语音系统、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的管理工作;
2.负责系统计算机硬件的选型、安装及局机关机房的管理工作;
3.负责系统计算机各项管理规定的制订工作;
4.负责系统计算机系统软件的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税政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地方税政策的组织实施及解释工作,并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负责组织所得税汇算清缴、各税种的专项检查及营业税的普查工作;
3.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调研工作;
4.负责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财产损失、汇总缴纳、管理费提取等涉税事项的审核、报批工作;
5.配合有关科室做好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以及区局固定税收宣传栏的税收政策宣传撰稿工作;
6.负责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务管理工作;
7.负责分税种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掌握税源收入动态;
8.负责一般稽查(包括专项检查、漏征漏管户税收清理、注销税务登记税收清理等)案件的审理并组织大要案(具体标准根据审理权限确定)的审理工作;
9.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规费征收管理科(与“税政管理科” 合署办公)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解释和贯彻实施;
2.研究草拟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措施;
3.指导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审核、稽核检查及相应的违章处理;
4.开展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社保业务知识的培训;
5.配合对社会保险费收入的统计分析;
6.配合社会保险费法规、政策的宣传;
7.配合开发和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应用与维护;
8.负责政府授权(委托)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分局(所)及办税服务厅
(一)稽查局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新城翔安北路6939号(锦绣翔安楼盘西侧)
邮编:361102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稽查计划的编报工作;
2.负责完成区局下达的稽查任务;
3.负责举报案件的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专案稽查、专项稽查和日常稽查的实施工作;
5.负责稽查计划完成情况及稽查成果的分析工作;
6.负责稽查表报、案例等有关资料的报送及“稽查建议”的编报工作;
7.负责稽查档案的管理工作;
8.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外税分局(与“征管法规科”合署办公)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新城翔安北路6939号(锦绣翔安楼盘西侧)
邮编:361101
(三)马巷分局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新城翔安北路6939号(锦绣翔安楼盘西侧)
邮编:361101
(四)新店税务所
翔安区人民文化活动中心(四馆合一)二楼南侧
邮编:361102
下设:办税服务室
(五)新圩税务所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龙新路121号
邮编:361111
下设:办税服务室
(六)大嶝税务所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龙田北二路18号
邮编:361103
下设:办税服务室
分局(所)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区局下达的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收入进行预测、分析;
2.负责实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3.负责纳税人领购、批印发票初审及发票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纳税人申请政策性减免税、定税、停业、复业、注销、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事项的初审工作;
6.负责税收、“规费”的催报催缴及清理欠税(费)工作;
7.负责漏征、漏管及未办(换)证户的清理检查工作;
8.负责外出、外来经营户税收管理工作;
9.负责集贸市场等零星税款的征管工作;
10.负责委托代征、代扣代缴单位和个体税收管理工作;
11.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或移交工作;
12.负责税收宣传、纳税辅导和纳税评估等工作;
13.负责稽查案件的执行工作;
14.负责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
15.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区局办税服务厅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新城翔安北路6939号(锦绣翔安楼盘西侧)
办税服务厅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纳税申报及税款(含代征)征收工作;
2.负责受理“社保费” 登记、申报、征收工作;
3.负责受理税务登记及全系统税务登记证的审核、打印工作;
4.负责领用、销售及代开发票工作;
5.负责接受涉税事项的咨询及其他涉税事项的受理工作;
6.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和移交工作;
7.负责纳税人财务报表数据的录入处理工作;
8.负责对未按期申报、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违章处罚工作;
9.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