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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黄定槐
区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10名(含离退休干部股股长1名)。
区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一)办公室
负责局党组会议的会务协调和党组决议的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值守、督办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策宣传、新闻报道、信息报送和文明创建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指导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课时调研,提供决策服务。组织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业普法。指导交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协调、办理和督办。负责政务服务和区政务服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区船舶检验工作。
(四)计划股(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公路、水路发展战略及规划。组织项目前期工作的评估审核。承担铁路、邮政等行业规划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公路、水路年度计划,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设项目。
指导交通建设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后评价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招商和投资促进相关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
(五)建设管理股
负责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站场、物流园区工程建设、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养护市场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管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全区水路、站场、物流园区等工程建设和工程技术、质量监管工作,负责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承担铁路、邮政等项目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和养护的招投标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建设和养护市场的从业资质和信用体系建设,牵头交通运输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涉及综合交通运输的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
(六)公路股
参与拟订全区公路专项规划、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公路建设、养护技术管理和技术审查。组织指导全区公路路政、安全应急管理和治超工作。承担区公路治超办公室职责。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负责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技术政策和管理办法,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度、安全及资金参与拟订全区公路专项规划、年度投资规模、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公路建设、养护技术管理和技术审查。组织指导全区公路路政、安全使用等行业监督与管理。
(七)财务审计股
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财务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承担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投资融资、银行信贷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产、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交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负责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重要事项的审计工作。
(八)运输安全股(应急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区公路、水路客运及货运物流、运输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道路客货运输行业管理,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和“两客一危一货”等营运车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与检测、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及信用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管理。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协调春运、节假日运输。
承担国家、省和市重点物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和人员疏散等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应急值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营运管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港口及营运车辆、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区综合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国家安全、反恐和区治超办等专项工作的协调。
(九)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技术职称、劳动保护、福利保险、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工作;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审核管理系统内出国出境工作。
离退休干部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葛裕涛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扎西江措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索朗群佩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留丰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古桑多吉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
有必要先说一说,咸宁市整体城市规划,基本上可以分为“3大组团、3纵6横”。1)“3大组团”:一是西北部咸安区老城区(各类配套成熟)、二是南部的温泉老城区(各类配套成熟),三是东部的经济开发区(需要10...
之前在咸宁嘉鱼做过一百八十亩的蔬菜大棚项目,有需要可以咨询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全区交通运输发展、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工作。
(三)拟订全区公路和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区公路和水路等旅客运输、物流市场、车船维修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运输和防汛、春运等紧急客货运输;协调处理各种运输方式之间、运输部门之间、运输部门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全面承担区级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备案工作。
(五)负责全区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准入和招标管理,负责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
(六)拟订全区公路、水路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区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查、审批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公路客货站(场)、地方航道、渡口等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监督。
(八)指导全区公路、水路等运输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干线公路网的运行监测,承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渡口、航道、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和船舶(含渔船)检验、监督管理;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管理与综合执法管理。
(九)负责公路、水路、车船的技术管理和监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公路、水路等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十)组织、指导交通系统引进资金、技术和对外工程承包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招商和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十二)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规定由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商区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区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2020年9月21日,获“湖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2100433B
咸宁市咸安区岔路口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
咸宁市咸安区岔路口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鄂普华 SN16077 号 项目名称:咸安区岔路口中学改扩建建设项目 项目责任单位:咸宁市咸安区岔路口中学 委 托 单 位:咸安区财政局 评价机 构:湖北普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 0 - / 12 说 明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 运用科学、 合理 的绩效评指标、 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 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 正的评价。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受咸安区财政局委托, 湖北普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 对咸宁市咸安区岔路 口中学 2015 年地方性政府债券用于薄弱学校改扩建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方案 由湖北普华立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小组, 绩效评价小组专家对建筑工程施工 方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制度、工
交通运输导论论文
河北科技大学 本 科 生 课 程 论 文 论 文 题 目 浅议我国交通运输现状及发展 学生专业班级 交通运输 学生姓名(学号) 指 导 教 师 完 成 时 间 2011 年 12月 30日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目 录 摘要 ,,,,,,,,,,,,,,,,,,,,,,,,,,, 1 前言 ,,,,,,,,,,,,,,,,,,,,,,,,,,, 2 一、什么是交通运输 ,,,,,,,,,,,,,,,,,,,, 2 二、针对交通运输专业的学习方法 ,,,,,,,,,,,,,, 2 (一)、抓好课前预习 ,,,,,,,,,,,,,,,,,,,, 2 (二)、认真听课 ,,,,,,,,,,,,,,,,,,,,,, 2 (三)、课后及时复习 ,,,,,,,,,,,,,,,,,,,, 2 (四)、正确对待作业 ,,,,,,,,,,,,,,,,,,,, 2 (五)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咸安区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咸安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区水利和湖泊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本规定由中共咸宁市咸安区委、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商区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区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咸宁市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张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