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特殊符号
选择搜索类型
请输入搜索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
显示屏维修作业流程的工艺指导。
郝亚斌、胥邦钦、谢伟锦、蹇永彪、苗伟平、黄炳顺、刘军艮、颜杰先、张嵬、何金华、杜长红、邹越。
样板房保洁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确保样板房环境的卫生整洁,为样板房环境保洁工作提供指导。 2 范围 适用于 ******所有样板房的保洁工作。 3 方法和过程控制 3.1 样板房保洁工作流程 3.1....
作业指导书要求: 1、内容应满足 (1)5W1H原则 任何作业指导书都须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 a.Where:即在哪里使用此作业指导书。 b.Who:什么样的人使用该作业指导书。 c.Wh...
内容介绍(隧道施工测量作业指导书) 某隧道全长()km,为确保隧道有很好的贯通精度,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控制测量方案。1、 平面控制测量① 洞外平面控制测量隧道洞外控制复测采用()全站仪测量系统来提高测...
维修作业指导书1
NO.* 1N0.* 维修作业指导书 一、 目的: 指导作业流程及维修规范。 二、 使用范围: 公司的生产设备交换机、收发器以及客户返修产品。 三、 维修前的准备 : 保持工作台面清洁。 注意静电防护 四、 维修方法: 1 观察法 当我们拿到一块待维修的电路板时, 首先对它的外观进行仔细 的观察。如果电路板被烧过, 那么在给电路板通电前, 一定要仔细 检查电源电路是否正常, 在确保不会引起二次损伤后再通电。观察 法是属于静态检查法的一种, 在运用观察法时, 一般遵循以下几个步 骤。 第一步观察电路板有没有被人为损坏, 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来看: ① 看是否电路板被摔过, 导致了板角发生变形, 或是板上芯片 被摔变形或摔坏的。 ② 观察芯片的插座, 看是否由于没有专用工具, 而被强制撬坏 的。 ③ 观察电路板上的芯片,若是带插座的,首先观察芯片是否被 插错, 这主要是防止操作者自己维修
LED显示屏生产工艺指导书(装配)
LED 显示屏生产工艺指导书 生效日期 2011-03-10 页次 2/3 文件编号 XSP-007 编制 核准 版本 A/O 工序 工艺要求 设备工具 1 单元板 老化 单元板应放在专用的老化架上老化,在老化架上将单元 板放在固定的老化位置,连接单元板之间数据线,接通电源 线( 5V) , 排除潜在安全故障,进行老化实验。老化时间应 >72 小时,老化完毕后,把好坏的单元板从老化架上取出各 整齐有序的放在静电箱里。以上所有操作人员须配带防静电 手环(有线或无线) 防静电 手环 2 装配 底壳 把老化好的单元板放在指定的装配工作台,进行底壳装 配。每种类型的单元板对应所相应的底壳尺寸、螺丝规格型 号。如果需要灌胶的模组应在打螺丝之前把底壳四周打上密 封胶(以防灌胶后漏胶) ,待下道工序灌胶。装好底壳的模组 螺丝不可有滑牙(通孔) 、生锈、未打到位等不良。 防静电 手环 电匹等 3
一是必须进行检维修专项危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属地单位的项目技术人员、安全员与作业单位的作业负责人应在检维修作业前, 开展检维修作业专项危害因素和风险辨识, 并制定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 对于特殊作业, 应编制作业施工方案, 以便于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二是确定作业区域双方的相关人员。例如, 属地单位应以项目负责人为主, 工艺技术员为辅, 从外操选一名有安全监护资格的员工为现场作业监护, 以便于作业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三是属地教育。属地单位应根据专项危害因素辨识出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在培训中, 应重点强调人员的行为规范化, 使作业人员清楚此次作业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同时, 还要在培训中让所有相关人员意识到安全措施落实的必要性和违反规定会付出的严重代价。
一是作业必须受控。每一项设备的检维修作业都应由属地单位申报上级职能部门核实批准, 同时, 安排作业现场的前期举措, 做到忙而不乱, 有条不紊, 紧张有序。虽然很多炼化企业的作业许可证已很规范, 基本能够囊括作业的各方面责任要素。但属地单位仍可通过制作“作业信息一览表”等形式, 明确作业区域、作业项目、涉及作业类别、作业单位、监护人、现场项目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等信息, 以便于整体把控作业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及时沟通。良好的沟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属地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及时沟通是作业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因此, 装置项目技术负责人与作业负责人之间应及时通过现场对接等形式, 互通信息, 协调工作, 确保项目能够安全有效开展。
三是现场监督检查与违章处罚。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 作业人员的素质往往参差不齐, 完全杜绝各类违章行为比较困难。因此, 属地单位及作业单位必须加大现场检查和处罚力度, 由属地单位安全监督、作业单位安全监护人联合检查, 再由炼化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督导检查, 严格按照考核制度从严从细考核, 尽量减少并及时制止作业现场中的各类违章行为。
设备检维修作业完毕之后, 需要交付属地单位使用, 这个过程也是高风险阶段, 不可掉以轻心。由于交接之前的验收直接影响到之后长周期设备运转, 因此, 属地单位必须要严格把关。一方面, 应按照“谁签字谁负责检维修质量”的原则, 由各相关人员逐一确认并签字, 以使责任落实到人。另一方面, 在交付后的运行过程中,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步步确认, 杜绝抢时间、走捷径、图省事等行为, 禁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方能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检维修作业是化工企业生产的重要环节,也是事故多发环节。据统计,自2006年以来,全省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36起,死亡90人,其中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24起,死亡59人,分别占总数的67%和66%。特别是今年以来,全省发生8起危险化学品事故,导致25人死亡,其中有7起发生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共导致24人死亡。
为加强全省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等规定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风险
(一)化工企业检维修包括:全厂停车大检修;某一套或几套生产储存装置停车大修;系统、车间或生产储存装置的检维修;化工装置的维护保养;生产储存装置及相关设备在不停产状况下的抢修。
(二)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通常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又经常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极易导致火灾、爆炸及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三)化工企业通常将检维修作业委托外部施工单位承担,客观上增加了安全管理环节,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施工单位人员往往不熟悉化工企业的工艺、设备和涉及的危险有害物料情况,如果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和较强的施工能力,施工作业的安全风险很高。
二、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责任
(四)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生产,由化工企业负主体责任,应当对检维修过程实施全面管理。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对检维修方案及作业过程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五)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检维修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具体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应明确具体负责检维修作业的部门、项目部以及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负责人,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六)共同参与检维修工程的监理单位、机械设备出租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化工企业的协调下,依照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承担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七)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与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相关的检维修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此外,化工企业还要建立健全承包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作业规程。化工企业要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规程进行审查。施工单位作业时,要执行与化工企业完全一致的安全作业标准。
(八)检维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检维修的组织与管理要求;检维修前的准备要求(包括检维修计划和施工方案、落实检维修人员和安全措施、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检维修前的工艺处理、作业许可的办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整改措施等);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检维修作业结束后的安全要求;检维修作业的有关记录要求;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要求。检维修管理制度应满足《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的要求。
(九)安全作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各种危险作业的具体描述;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要求;作业前的风险控制措施要求;作业程序及基本安全措施的要求;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的职责。对于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盲板抽堵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应分别满足《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3027)、《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的要求。危险作业票证中设置栏目至少应包括上述安全规范中规定格式的栏目。
(十)承包单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审查要求;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要求;对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求;化工企业与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作业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变更的管理要求;检查与考核的要求;对承包单位表现评价与续用的要求;承包单位档案及记录管理要求。
四、加强检维修工程项目管理
(十一)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检维修工程的发包、承包管理。检维修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主体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总承包单位依法将承包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的,须经化工企业认可,且仅限于危险性较小的辅助工程和特殊专业工程。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分部、分项工程再分包。禁止总承包单位转包其承揽的全部工程,禁止将其承揽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十二)化工企业在制定检维修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施工组织、风险分析、方案编制、教育培训的时间和成本,合理安排工程时间、工程量和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应当科学安排施工进度,不得随意压缩检维修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避免因压缩工期、压缩成本而加大安全风险,影响工程质量。
(十三)化工企业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开展施工作业时,还要互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以上情形属独立工程的,由化工企业监督与协调;属总承包范围内的,由总承包单位监督与协调。
(十四)化工企业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有条件的企业可在工程管理中引入第三方安全管理模式,借助第三方管理咨询机构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协助开展资质审查、施工指导、人员培训和现场检查等工作,建立化工企业、施工单位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
五、加强作业人员管理
(十五)从事检维修作业人员,不论是化工企业内部的作业人员还是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应当相对固定,并具有从事化工企业检维修经验,禁止临时雇用劳务人员从事各类危险作业。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化工企业要建立关键工种作业人员技术安全技能的确认机制,严把作业人员准入关。
(十六)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都应当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全部受到教育。教育培训内容应贴近实际,注重教育培训效果,避免程式化、走过场。要确保作业人员熟悉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了解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急处置措施,正确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
(十七)化工企业应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熟悉作业现场、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的岗位工作人员作为现场作业监护人员,并相对固定。要加强对作业监护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要以落实监护人员监护职责为重点,围绕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护常识、安全风险告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以及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置等内容,切实提高监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十八)正确引导施工人员牢固树立"我的安全我做主"、"自己的生命自己掌握"的安全意识,自觉确认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做到不安全不作业。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切实提高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六、加强检维修作业前准备工作管理
(十九)化工装置检维修作业前,化工企业要组织对检维修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流程和作业内容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严格实施作业前风险分析。施工单位应派人参与风险分析。风险分析的内容要涵盖可能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作业环境特点、检维修作业过程、步骤、所使用的工具和设备以及作业人员情况等。
(二十)施工单位应根据检维修任务要求,结合风险分析结果,制定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中应重点明确安全防范措施,以消除或降低作业风险。方案中还应明确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化工企业应当对检维修方案审核确认。
(二十一)化工企业对生产装置的工艺处理和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等安全技术措施应满足作业安全要求,经与施工单位共同确认合格后交出。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制定的安全防范措施,由施工单位具体组织落实。
(二十二)对于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盲板抽堵、受限空间和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必须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办理作业许可证。化工企业各级审批人员必须到作业现场审批作业票证,重点监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禁无票作业,严禁随意降低作业危险等级,严禁作业票证缺项,严禁更改作业票证日期和时间,严禁代替他人签字。
(二十三)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安全标志及其施工导则》(GB 2894)的规定,在检维修作业现场设立醒目的安全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确保通信和照明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确保设备、仪器和工具符合标准规定。检维修项目负责人要组织对作业人员、监护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上述安全作业条件应由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具体责任人共同检查确认。
七、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二十四)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外来施工人员入厂管理,在对施工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入厂证,凭证进入作业现场。如施工人员需要变更,应提前提出办理入厂手续申请,在培训合格并经化工企业批准后方可安排上岗。
(二十五)加强检维修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现场人员的数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区域。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安排相互禁忌作业,控制节假日和夜间作业。检维修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应选择安全的工作位置,并做好撤离、疏散和救护等应急准备。当生产储存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异常情况排除后,应重新审批作业票证,否则不得恢复作业。
(二十六)在检维修作业中,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管理和指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作业人员应遵守作业安全规程,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超出作业范围作业,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二十七)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加强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作业过程中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持相应作业票证,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规程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如确需离开作业现场时,作业活动必须中止。
(二十八)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都应当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组织演练。检维修作业中发生事故时,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响应,采取可行、有效措施,正确组织抢险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立即如实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坚决禁止盲目冒险施救,造成事故伤亡扩大或发生次生事故。
八、加强对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的监督管理
(二十九)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发生事故的,其事故数据由化工企业统计。化工企业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三十)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化工企业检维修作业的监督检查,将化工企业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承包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以及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和盲板抽堵等危险作业票证制订与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企业将检维修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关安全评价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在安全评价和标准化评审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评价导则和评审标准的规定,加强对上述内容的评价和评审,指导帮助化工企业加强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一)凡化工企业检维修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化工企业负有责任的,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和《辽宁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施细则》(辽安监管三〔2011〕176号)的规定,撤销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收回等级证书、牌匾。化工企业应在1年内完成整改,整改后方可提出三级达标评审申请。对于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除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外,还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降低直至吊销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
(三十二)各市、绥中、昌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将本指导意见转发至辖区内所有化工企业、有关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并由化工企业抄告相关施工单位。各化工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贯彻落实本指导意见,要逐条对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修订完善本企业检维修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作业票证格式。2013年底前,各化工企业要将贯彻落实本指导意见的情况书面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其他参考资料
2015年6月12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检维修作业环节气体检测预警预报系统专家评审会。协会秘书长路念明出席会议并做总结讲话,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周庆水到会致辞。
会上,系统开发单位哈尔滨东方报警设备开发有限公司介绍了该系统的开发过程、所获专利及系统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的应用情况。作为该系统的应用单位之一,中国石化石家庄炼化分公司应用工程负责人介绍了系统的使用情况,与会人员还审阅了系统申请专利的相关技术资料。会后,协会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观摩了该系统在石家庄炼化柴油加氢等装置区的现场应用演练。
大家认为,该系统的技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实现了检维修作业环境变更状态信息首先送达作业人员的目标,满足了危险区域全天候监测、环境变更状态信息及时送达周围工作人员的要求。该系统为加强工作环境检测、强化作业环节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为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出现的险情赢得了宝贵时间,为抢险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事故扩大提供了及时的警示。该系统技术在国内同行业领域中处于领先水平,值得推广。
来自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化工集团、华北制药等单位的16位安全管理、检测技术专家,以及相关企业、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员等20余人参加了评审会。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疗休养等职业病防治服务权利;对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后果和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有知情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冒险作业等权利;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提供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场所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员工通过职业病防治知识学习培训, 掌握介质物化特性、毒物的危害性、对人体的健康危害及防护措施和急救处置方法, 并会正确使用安全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教育培训将使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技能得以提高, 应对职业危害的能力增强, 将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严格执行作业许可。组织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学习, 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规定的程序, 做好作业风险辨识、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通过制度学习培训, 现场安全监督, 加强考核力度严格执行作业许可, 减少安全风险。作业前了解接触物料特性, 正确着装, 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具, 可有效降低作业安全风险。
检维修作业时有毒介质由于处置不干净、介质挥发等因素, 可能通过呼吸道、皮肤吸收侵入检维修作业人员体内, 毒物在体内聚集过多, 将造成作业人员身体不适。先期应急处置尤为重要, 出现明显症状时, 应及时停止作业, 在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迅速将中毒窒息人员救出现场, 尽快将其移至空气新鲜的场所, 保持呼吸道畅通, 并对中毒窒息人员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并迅速拨打急救电话, 派人到指定地点接车;在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时, 施救者应防止吸入患者的呼出气或衣服内逸出的有毒有害气体, 以免发生二次中毒。经验做法是苯中毒时, 可大量喝冰糖茶水, 夏季多吃西瓜尿液排毒, 丙烯腈中毒时, 及时喝牛奶、炼乳解毒, 饮大量温水, 催吐污物, 马上送医救治。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