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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受理的申请公开事项,均依法予以处理,无一例行政复议、诉讼、申诉事件。
2012年,我市受理办理的43件公开信息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其中:书面申请8件,网上申请25件,信函提交10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43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严格按照《湘潭市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行了受理、办理和答复,答复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
首先要明确,所谓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什么?对谁公开?如何公开?等等前提。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其次,像这种地区性网络型所谓“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是面向中国全体公民乃至世界各国...
复议申请材料: (1) 主贷人、配偶及其他参贷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 购房合同 (3)《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 (...
虽然这段时间下雨,但现在供水还是很紧张,因为前期各大水库严重透支,所以市民还是要节约用水。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5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3604条,规范性文件类1264条,市政府重要会议类265条,政府工作报告类42条,规划信息类1682条,统计信息类3201条,财政报告类58条,行政收费类492条,政府采购类3120条,行政许可类524条,重大建设项目类560条,教育医疗类5464条,社保就业类9269条,民政助残扶贫类865条,突发事件处置类 68条,食品药品监管类566条,产品质量监管类1896条,安全生产监管类920条,环保公共卫生类1930条,人事任免类564条,城乡建设类3060条,公益事业类4264条,征地拆迁补偿类786条,其他服务事项类1234条,其他公开信息类6829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目前“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据统计,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12000多条,年访问量已突破600万人次,信息发布数量和实效性大幅提升。在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汇集了市本级及61个市直单位和驻潭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2年查阅中心共接待群众1000多人次,查阅信息1900多条。
201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载体、健全公开运行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各级各单位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力量,安排专职人员,制定工作制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问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在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系列制度的同时,2012年将工作着力点转移到狠抓制度落实上,要求各地、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三是加强督促指导。通过网上巡查、发放资料、走访调研、年底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各单位有针对性地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专栏。对“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升级,新增和调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栏目18个,二级页面30多个,全面提升平台功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网上查阅政府信息、方便公开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将市政府发布的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等重要信息按月编制成政府政报,摆放在各部门政务大厅、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乡镇、街道等地点,方面群众查阅。三是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涉及全市较大影响的重要活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等信息予以公开,今年(2012年)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另外,各单位还通过公开栏、公开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办事手册、宣传单、便民卡,网上QQ群和网上咨询栏目等,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三)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根据国务院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主要做好了八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2.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公开政策信息。公开我市住房保障配套政策文件4份,制作办事指南公开申请条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流程等具体内容。二是公开房源信息。对2012年59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项目相关信息及建设进度及时进行了公示。对竣工交付可供分配的房源及时制定分配方案,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房源数量、位置、户型、分配程序和指标下达等信息。三是公开申请对象信息。2012年度公开市本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合格名单14批次,2036户,公开廉租住房新增租赁补贴名单4批次,608户,通过《湘潭日报》分两批分别公示了335户和379户申购经济适用房人员名单,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四是公开分配结果信息。基层街道社区在分配过程中采取抽签或公开评议等方式实施办事公开,将分配结果分别在社区现场和网上进行公开公示,2012年公开市本级实物配租对象名单结果5批次,1557 户。
3.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定下发了湘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潭食安办函[2012]16号),明确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原则、公开内容、职责分工、公开途径和方式。重点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食品抽检结果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由市直各监管部门将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汇总后报市食安办统一发布,2012年发布各类食品安全信息45条。市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商务、食品药品监督等监管部门充分利用部门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电子屏、触摸屏等途径公开本部门食品安全信息。2012年9月26日、12月18日《湘潭日报》整版公示了湘潭市2012年三季度、四季度食品安全监测结果。
4.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实行审批信息公开。实行重大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前公示和集中审查制度,及时公示项目审批有关情况。在受理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重大、敏感项目时,通过张贴公告、召开会议,以及在网站上公告拟批准项目基本情况等方法,将项目审批情况进行公示。全年审查、审批项目311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执行率100%。二是加强环境检测信息公开。全面落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2年版的新要求,及时准确发布环境检测信息。新增PM2.5、一氧化碳、臭氧3项监测因子,2013年起试报新数据。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逐步完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三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在主要媒体公布环保投诉电话,修订完善并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年及时妥善处置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违法排污事件、湖南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三鹿异氰尿素泄漏事件、湘江断面油膜污染事件等8起环境突发事件,将污染造成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
5.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全年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有政府投资和依法必须公开的招投标工程项目,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招投标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共公示招标工程项目81个,接受社会监督。
6.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每月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并分析公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册、办事指南、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举办“安全生产月”、“一条街咨询日”等活动,公开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电话(58570265),实行24小时候机,加强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公众监督。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只要不涉密的都予以公开。
7.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阳光征地拆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设立“征地拆迁信息”专栏,及时公布征地拆迁信息,内容包括征地报批前的公告、确认结果、听证情况、土地征收方案批准后的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同时还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012年度共公开《征收土地方案公告》15个、《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6个、《拟征地方案公告》28个。
8.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公开了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价格、电力销售价格、管道燃气价格等重要商品价格信息。公开了重要经营服务性价格与收费信息,包括出租车运价、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中小学收费、停车场收费、部分景区门票价格等。主动公开了市直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含涉农涉企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对象和范围、有效期限、依据、执收单位等信息。
(四)深化办事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厂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领域,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流程、检查渠道等信息。各单位普遍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反馈回应制、论证听证制、民主评议考核检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了办事公开的规范运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都开通服务专线,24小时受理广大百姓的诉求。市直各医院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利用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增强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病人明白看病、放心消费。市教育局出台了《湘潭市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栏、文件、校园网等形式,重点公开教职工聘用、教师晋职晋级、学校财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三好学生评选、优秀学生保送、奖助学金发放等广大师生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01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3年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 1 - ....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 政府 尊敬的 .... 主任,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中共 ... 市委、 ... 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在百 忙中莅临 ... 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 借此机会, 简要汇 报一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 ... 年以来,我市按照省、 ... 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 ................................. 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 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加强领 导、完善机构、强化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推进体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 我们不断加强对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
2008年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第一年,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我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严格监督考核,典型示范引导,保证了《条例》在我市顺利实施。全年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开展宣传学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人心,市政府将4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各级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积极行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条例》。一是在湘潭日报上开辟《条例》宣传专栏,以小知识形式向社会宣传;二是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将《条例》全文刊登,在网站首页以漂移和闪动的形式播出《条例》宣传标语;三是印发了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购买、印刷《条例》单行本1万余册免费向社会公众发放;四是组织《条例》的学习培训。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学习了《条例》,市政务公开办除采取举办《条例》培训班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外,还组织他们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培训。市、县两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纷纷采取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还采取制作宣传展板在群众聚集地方摆放,悬挂宣传气球拱门,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
健全工作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证。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建立了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的工作职责、程序、公开形式和时限要求,确保公民依法可以获取政府信息。三是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确保广大公民依法获取各类政府信息。四是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违法违规情形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五是建立了举报投诉机制,明确市长公开电话和行政效能投诉电话为举报电话,受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违法违规事项的投诉。
编制公开目录和指南,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政府对依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归类,逐项标明公开形式、时限及责任单位后,编制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主动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监督方式及程序等编成《湘潭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市63个行政单位对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法律政策、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动态和其它行政行为等七个类别予以分类,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形式、期限、责任部门,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在网站上公布,并印刷成宣传册,在本单位办事窗口、市政务公开办及市政府在市档案馆、市图书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点摆放,供市民随时查阅利用。
加强载体建设,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12个栏目,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公开相关事项、行政审批、人事任免等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列入专栏进行动态公开,并明确了每个栏目的责任单位、审查程序、发布时限及公开时限等,对专栏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在市档案馆、图书馆设立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组织61个行政机关单位将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其他办事项目的实施程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和办理程序,编制成《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手册)供群众查阅和索取。
2012年,我市以“建设法治、诚信、责任、服务、廉洁政府”为目标,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成效明显。
201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市级有关部门也出台了《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杭州市科技局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试行)》等文件,随着政策的制定实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各公开义务人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按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及时发布杭州市及各公开义务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设置、工作重点、政府信息的分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的编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全市各公开义务人已经全部在各自的部门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特别是在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人民重点关注的领域,其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办事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时效明显提升。如在“杭州建设网”设置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信息在网上公布;在“杭州绿网”上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小时数据、日监测统计数据,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国控点位的日监测结果;市法制办在网上设置了“市级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专栏,公布市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继续实施一整套政府信息加载、更新、监督制度,科学梳理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及时予以更新,较好地发挥示范作用。
切实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统计制度、政府网站等内容为培训重点,协调共性问题,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业务素质和工作绩效。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武功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四落实”。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
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通过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在建设现场公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规模、开工时间、年度计划以及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等信息。通过报纸、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拟分配房申报条件、办理程序等相关事宜及租住廉租房人员名单,接受群众申报,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平。
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对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都依法公开。
四是加强招投标有关信息公开。凡是进行招标的项目,都在武功政府网站首页公告栏目发布招投公告向社会公开。
五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全面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及时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登记结果和补偿方案向拟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六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大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目录公开、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相关制度。收费单位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过新闻媒体、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曝光.
在做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按照《条例》规定,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各部门按照《条例》和《武功县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符合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县上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县重点工作考核,每半年进行讲评,奖罚兑现。各镇(三农服务中心)、各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上网公布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