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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市建设规划局委托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2、具体实施中、省驻延单位和市属单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市建筑有形市场的管理工作;
4、负责市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
5、受市建设规划局委托负责对招投标活动中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6、负责市直单位招投标活动的事后监督工作(合同备案)。
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根据单位工作运行机制和模式,招标办设立4室1中心。
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始于1984年,由原地区建委负责,1992年,经原延安地区行署编委批准成立了延安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隶属地区建委。1997年撤地设市后,更名为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998年,按照省政府建设有形市场要求,市招标办成立了延安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隶属于延安市建委。2002年机构改革后,延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及其所属的延安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隶属延安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备案 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发放 勘察现场 投标答疑...
1.通过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是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作用,使市场主体在平等条 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招标投标是市场竞争的一种重要方式,最大...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
(共 6 人,其中在编 6 人,超编 人)
在编人员名单:徐洪波、焦勇、温梅、王向华、戴晓强、倪洪太
超编人员名单:
1984年,根据延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发展和需要和陕西省建设厅的精神,原延安地区建委组建了延安地区建筑经济定额站,和市招标办二块牌子一套人马。1996年,独立并更名为延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8名,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
2014年5月8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市编办下发了《关于成立延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延市编发〔2014〕41号)文件和曾岚市长的批示件,同意成立延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事业性质,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编制8人,现有13人,隶属于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内设综合科、咨询科、信息科、市场科、财务科。
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是宁波市的一个组织机构。
获得荣誉
2011年,经联评核查和会议审议,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获得了由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浙江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