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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岗位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机要、值班、保密、档案和政务公开、接待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的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对全县交通行业目标执行情况督查和管理;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扶贫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教育培训、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监察、机关效能、行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行业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工作。
(二)规划财务股
组织拟订交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工作;参与交通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
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县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监督重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组织拟订农村公路、干线公路水毁、渡改桥建设等专项计划;组织交通行业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和鉴定、评审、推广工作。
(四)运输管理股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管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交通行业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指导、组织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管理交通执法证件和装备,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
(五)安全监督股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交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交战办综合股(应急办公室)
宜宾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宜宾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制定全县交通战备有关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县铁路、交通、邮政、电信、民航等部门及各乡镇的国防交通工作。交通战备办公室内设综合股。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和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北京不叫交通运输局,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http://www.bjjtw.gov.cn/
北京交通运输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市交通运输局基层组织建设年半年总结
1 中共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关于上半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报告 市委第一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2012年是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要的一年, 今年 2月 初,市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召开后,市交通 运输局迅速按照《中共资阳市委关于围绕“人人创先争优、 共建幸福资阳”主题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 见》(资委发, 2012? 号)的部署要求,围绕“建强组织打 硬仗、创先争优当先行”为主题,以“党建工作深度介入交 通加快发展”为取向,以建强组织、凝聚动力、打赢硬仗为 抓手,紧密结合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就开展“党的基层 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和精心的组织安 排,以优异的成绩为鲜红的党旗添光增彩。现将半年工作情 况总结如下: 一、 上半年“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 (一) 加强领导,精心实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月初,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年” 活动
凉州区交通运输局机关编制17名(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交通战备办副主任1名(副科级)。
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规划和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含出租车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职责。
(七)加强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管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和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和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办公室、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