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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产权置换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人为本,和谐拆迁,惠及百姓,造福人民。
2、基本原则:统一安置,公正透明,机会均等,自主选择。
二、房屋产权置换区建设标准
基础设施配套,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居住品质提升。
三、房屋产权置换及安置补偿
1、以旧换新。对于成套且为同类建筑原则上实行零成本以旧换新,拆一平方米换一平方米。对住宅被拆迁房屋属土木结构,置换砖混结构的要补结构差每平方米200元,置换框架结构要补结构差每平方米440元;属砖木结构,置换砖混结构的要补结构差每平方米100元,置换框架结构要补结构差每平方米340元;属砖混结构,置换框架结构要补结构差每平方米240元。
2、优先选房。按照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顺序,先签协议有优先选房权。在15天内完成拆迁的,每户奖励5000元;在30天内完成拆迁的,每户奖励3000元。为兼顾公平,不同楼层有优差之分,楼层之间互补差价。
3、补贴保障住房。对于被拆迁户只有一处住房,且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政府以成本价优惠保障到60平方米。被拆迁房屋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安置户型面积超出拆迁面积5平方米以内,政府按限价予以优惠;再多于部分按市场价购买。每户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优惠一次。
4、拆迁房屋面积和土地使用权确定。房屋产权置换用房的建筑面积以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土地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对于无证房屋和土地,由确权小组确权后,依据确认面积进行置换。对于违章违法建筑,无偿予以强行拆除。
5、商业性用房和住改商房屋拆迁补偿。认定为商业性用房的要具有商业性用地使用权证、商业性建设规划许可证、商业性用房所有权证、营业证、税务登记证,五证齐全,缺一不可。符合此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偿,营业损失和搬迁费按有关规定执行。住改商按住宅进行安置补偿,并给予一次性商业因素补偿;补偿标准为一类区每平方米950元,二类区每平方米650元,三类区每平方米450元,四类区每平方米300元,五类区每平方米100元;并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20元。
6、小院安置土地补偿。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土地总面积的,全部土地不予补偿,置换面积控制在容积率1.0范围内;容积率大于1.0部分,被拆迁户可按评估价格得到货币补偿,也可按面积2折1予以置换。被拆迁房屋面积小于土地总面积的,两者之差按土地区位价格予以补偿。小院外墙皮以外的所有公用部分(含道路、公厕等)一律不予补偿。
7、附属设施补偿。被拆迁对象房屋以外部分,如简易房、围墙、树、院心硬化、单元楼的地下室、水井等附属设施,依实进行评估,用货币补偿的办法予以补偿。
8、拆迁房屋装潢因素补偿。原则上不予考虑,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补偿的,需个人申请,经领导组研究并评审后适当予以补偿。
9、住宅搬迁费补偿标准。建筑面积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支付搬迁补助费300元;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支付搬迁补助费10元。实行房屋产权置换补偿的,按两次支付搬迁补助费。
10、住宅临时过渡安置费补偿标准。选择安置补偿的被拆迁人,自行过渡的,支付临时过渡费。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以下的,月支付临时过渡费2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月支付临时过渡费6元,以月为单位计算,按实际过渡期支付临时过渡安置费。
11、单位房屋拆迁。拆迁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用房时,无偿拆除。涉及单位集资建房和房改房的按1:1置换;属于单位的那一部分产权不再给予单位补偿。涉及到国有企业时,报国资委统一解决。
四、本办法第三项中所提出的成本价和限价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部门根据不同区位、不同建筑具体研究确定。
五、本办法与以往房屋拆迁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由运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组织实施,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你好,现在成都人民北路房价还算是可以的,挺便宜的 现在他的房价均价是8432元/m2, 房子交通方便,比其他地方的交通都不拥挤 周边有一些购物中心,买东西也便利 如果你要购买,我还是挺推荐你去购买的,...
置换人: (以下简称甲方) 被置换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实施 建设工程,经 县城镇房屋置换行...
运城市房价是涨的,运城的房价和周边同类城市相比是最低的,而运城的发展和周边同类城市相比又是最快的,运城有全省最多的人口,城市化水平还不高,发展潜力很大,房价应该是会继续往上走的.全城房价均价为:652...
中共山西省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
中共山西省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 发表日期: 2010 年 11 月 22 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中共山西省运城市委办公 厅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本页面已被访问 583 次 运办发 [2010]38 号 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 的部署,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 >》(晋 办发 [2010]23 号)要求,结合山西省运城市实际,对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县乡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
运城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 平,加快推进园林城市(县城)创建步伐,现将新修订的《运城市城 市绿线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 9 月 17日 运城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严格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 划,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山西省城市绿化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城市规划区内绿线的界定、建设、保护和 管理。 第三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线的管理 工作。 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置换两种。货币补偿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单位或个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发商按照评估值确定对被拆迁人补偿的金额后以货币方式结算,同时将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收回到政府房产、国土部门注销。产权置换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发商用自己建造的新房与被拆迁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置换,并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置换房屋的市场价(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的房屋市场价格为准)或优惠价结算置换差价的行为。在产权置换方式下,被拆迁人土地使用证收回到政府国土部门注销,被拆迁人的原房屋产权证在其办理置换房屋的新房屋产权证时由房管部门注销。
宁家埠街道启动潘王路拓宽改造拆迁工作
方案如图:
5月16日,宁家埠街道召开潘王路拓宽改造拆迁工作会议,会议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万银主持,相关领导干部、宁埠管理区、城管办、供电所、兽医站、国土所等部门人员、拆迁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村支部书记参加。
会上,重点办主任张新传达了《宁家埠街道办潘王路拓宽改造拆迁实施方案》,就拆迁工作中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万银提出要求:一是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思想境界。要杜绝畏难思想,敢于迎难而上,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统筹做好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严肃工作标准,明确任务要求。工作人员要学习好、掌握好征地拆迁政策,吃透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依法依规办事。三是进一步提振精神,锤炼工作作风,要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拆迁任务,同时要掌握好工作方式方法,做好群众工作,确保和谐拆迁、安全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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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置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产权予以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上述产权置换中,由于负责补偿的单位将自己的房屋抵债换出,按照税法规定,其置换出去的房产应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