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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组织指导全市植树造林、国土绿化、森林更新、全民义务植树和各类林业基地、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草)等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对森林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市场管理及林业行政处罚等森林管理工作;依据《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负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对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管理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主管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珍贵树种及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森林病虫害虫防治、检疫及预测预报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受权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维护林区社会治安;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办市护林防火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组织评估、论证和预审申报;监管国有林业资产;指导、监督全市林业系统的财务工作;负责市级林业基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全市林业基金和绿化费的使用,负责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重点林业项目的资金管理,指导管理林业统计和行业内审工作;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林业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全民义务植树,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宜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1号)和《中共宜都市委、宜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都发[2010]6号)精神,设立宜都市林业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进入市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教学科研、进入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审批的职责。
(二)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荒漠(沙化土地和石漠化地区)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加强全市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三)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负责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商品林和林木种苗、花卉的培育和管理。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组织协调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及有关市级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全市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六)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
(七)负责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进入市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开展教学科研、进入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参观旅游审批的职责。
(八)负责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九)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
(十)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管理监督市级林业基金和对全市林业资金进行稽查,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审核林业建设项目。
(十二)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外事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有干部职工100人,其中林业专业技术人员42人,党员65名,机关在编人员15人,下属17个事业单位,在实施天保工程期间,聘请专兼职护林员1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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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房产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长江大道121号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双百强宜都市 竞风流农机人
宜都市上锁巴楚山地,下引江汉平原,长江清江环抱,素有“楚蜀咽喉”“三峡门城”“鄂西门户”之称.全市辖8镇1乡1街道、2个管委会,总人口39.5万,国土面积1 357 km2.全市地理地貌优越,气候宜人,既是“鱼米之乡”,又是柑橘、茶叶“特色产业之乡”. 2016年,宜都市在工信部对全国近3 000个县(市)(不包括市辖区)进行综合评估的县域经济综合实力100强榜单中排名全国第87位;同时在其正式发布的《2016年中国工业百强县(市)发展报告》中,宜都市列第77位.
宜都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通过预验收
7月25日至27日湖北省档案局、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组成预验收组,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预验收方案》,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抽查、综合评议的打分方式,对宜都市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国家级)工作进行预验收。
公司经营业务为城市污水处理服务,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垄断性,随着国民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这项业务属于国家大力发展和支持的朝阳行业,宜都市最近几年的工业经济规模发展迅速,各项经济指标在湖北省排名前列,公司通过规范、严谨的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的BOT协议,其中基本处理水量照付不议的条款,保证项目的投资回收和收益,公司又根据目前宜都市城市发展和污水需处理量的实际情况,与宜都市人民政府签定了《〈宜都市城市污水项目BOT协议书〉补充协议》,在项目设计的时候提高了处理能力的系数,公司现有实际处理能力达到25000吨/日。公司在为提高宜都人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城区环境,增强和扩大宜都市在周边地区的吸引力和辐射力,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使宜都市成为一个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的城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公司通过收取污水处理费支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费用后,归还银行贷款的利息、本金和享有项目的投资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后,公司将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同时也为银行资金提供一个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贷款项目。所以该项目是银行、投资企业、政府和社会共赢的项目。 2100433B
现任领导
武宣县林业局局长:覃桂党
地址:长江大道81号
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